作者ujmrfv (U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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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新北醉男遭運將丟包快速道路 躺臥車道慘
時間Mon Jan 26 18:07:13 2026
CTWANT
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27.5公里附近25日發生死亡車禍,25歲溫姓男子搭乘4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多元計程車,從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要返回新北市板橋住處,2人在路上發生口角,林男一氣之下將溫男趕下車,溫男則躺在快車道路面,遭經過的4輛車子輾斃,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據了解,溫男目前擔任替代役,而他25日凌晨搭乘林男的車從文山區返家,車輛行經台64線時,林男不滿溫男頻頻踢到其椅背,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林男一氣之下將車子停靠路邊,將溫男趕下車後離開。
而溫男下車後竟躺在快車道路面上,39歲陳男、26歲邱男、54歲簡男及45歲魏男駕駛車輛先後經過,因為注意到溫男而將其輾斃,林男離開後不久驚覺不妥而報警,但警方趕抵時溫男已明顯死亡。
警方則逮捕林男等5人,陳、邱、簡和魏男供稱因天色昏暗,沒注意到溫男躺在路上,5人皆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林男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第38條第2項「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開罰,最重將吃上新台幣7200元罰鍰。
心得:
後面那四台碾過的有夠衰小
誰會想到有人他媽躺在高架快速道路上
64車速起碼都60-70左右
看到有人了也根本來不及煞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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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llie0171: 達爾文發揮,賺到人生第一桶金 01/26 18:09
2F:推 T8: 可惡 我常經過 01/26 18:10
3F:→ Qoo20811: 把人丟在快速道路上因而導致死亡 司機這樣要承擔法律責 01/26 18:11
4F:→ Qoo20811: 任嗎 01/26 18:11
5F:推 joiedevivre: 但話說要是在封閉道路乘客行為已經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01/26 18:13
6F:→ joiedevivre: 駕駛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01/26 18:13
7F:推 negotiates: 這可以當謀殺了吧 01/26 18:34
8F:推 leo255112: 載到平面再拖下車 01/26 18:36
9F:→ chris1281: 司機謀殺啊 01/26 19:15
10F:→ turndown4wat: 謀殺阿? 01/26 19:46
11F:→ turndown4wat: 跟把睡著的乘客丟在高速公路路肩差不多 01/26 19:47
12F:推 lmc66: 還能吵架踢椅背哪裡算睡著 根本是躺在地上耍賴吧 01/26 20:04
13F:推 kncc31: 在平面放不然載去警局 01/26 20:35
14F:噓 darkMood: 人死了,目前的證詞都是司機說的,可信度我不知道呢... 01/26 21:22
15F:→ darkMood: 但無論如何,在那個地方放人就是職業駕駛不該做的。 01/26 21:22
16F:推 Lexus: 垃圾黃 唉 01/26 21:34
17F:→ frank7752: 真的乘客瘋到不行 先停在路邊報警 自己先下車 也比直 01/26 21:48
18F:→ frank7752: 接把醉漢丟在快速道路上好吧 至少自己是清醒的 01/26 21:48
19F:推 ss88812: 垃圾司機 01/26 22:16
20F:→ DYE: 多元計程車應該隨車錄音最好錄影保障自身與乘客安全 01/26 22:33
21F:→ DYE: 這件事,公允的說,如果爛醉,司機不需要趕下車,照常理應該 01/26 22:37
22F:→ DYE: 是到目的地索賠才起爭執。如果沒爛醉,躺在公路上這是他自己 01/26 22:37
23F:→ DYE: 的問題。 01/26 22:37
24F:推 TllDA: 原本會死兩個,現在死一個,活著的該承受被罵做不該做的 01/26 22:39
25F:推 linkmusic: 這哪有過失,是蓄意謀殺吧 01/26 23:16
26F:推 tndh: 酒空不意外 01/26 23:36
27F:推 CrazyXsz: 死了剛好 01/27 00:30
28F:→ alex00089: 兩個都有問題剛好而已 01/27 06:59
29F:推 lienchi: 把乘客丟包在封閉道路 很沒職業道德 01/27 07:57
30F:→ lienchi: 再怎樣都應該到平面道路再趕下車吧 01/27 07:58
31F:推 charles1975: 行車紀錄器會錄音車內對話 01/27 09:33
32F:→ charles1975: 調出來聽應該就可以了解事發原因 01/27 09:35
33F:→ hank12332: 建議交通部直接立法強制 加裝車內攝影機 01/27 09:52
34F:→ hank12332: 只要是營業用的都要遵守 01/27 09:54
35F:推 s1239199: 要丟包也下到普通道路再丟啊,快速道路上趕人下車太誇 01/27 10:03
36F:→ s1239199: 張 01/27 10:03
37F:→ CORSA: 回3樓 真的會有 01/27 10:45
38F:→ kgkg0057: 主肇因是...罪責認比後面駕車...司機玩完... 01/27 11:43
39F:推 tndh: 酒空最大是吧 01/27 12:01
40F:→ sdiaa: 天色昏暗看不到就假設那裡沒東西 真棒的駕駛觀念~ 01/27 12:37
41F:推 shownlin: 真的有踹以椅背嗎 01/27 12:38
42F:→ happy1b1c: 路過那四個都會被判刑嗎 01/27 12:44
43F:→ henrk: 台64常常走,中和到板橋那段超明亮,看不到是真的滿牽強, 01/28 00:00
44F:→ henrk: 估計隔熱紙貼30的吧! 01/28 00:00
45F:推 iwinlottery: 這九年人人都在臨界 01/28 08:48
46F:→ JY1102: “職業”駕駛,不是一般三寶駕駛!!一點基本的職業道德或 01/28 15:16
47F:→ JY1102: 是安全觀念都沒有? 01/28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