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kann (PTT和平大使)
看板car
標題Re: [閒聊] 台灣國道速限太不合理
時間Sun Jan 5 14:13:23 2025
※ 引述《Dontco (東摳)》之銘言:
: google map抓台一線起點到墾丁也就451公里
: 換算下來平均每2.27公里就會有一個取締
: 等等
: 你先別急著嗆我飆仔崩潰
: 我沒有不支持測速
: 但你不覺得這種密度很不合理嗎?
: 我倒是覺得台灣一直沒打算改善行車環境
: 廣設測速應該算是一種政府偷懶 + 促進經濟的方法
: 反正哪邊車禍高 我就插一根相機
: 急煞導致車流稍微卡住或是駕駛開車不順又如何?
其實我認為如果速限訂在那 那應該就是要全程低於速限
先不考慮寬限值+9的問題
假設這條路速限70 那應該就是在這條路上的車 都應該是<70速度行駛
而不是
在照相機前<70 不在照相機範圍=德國無速限公路
這根本就不合邏輯 也違反設照相機的本意
當然廣設照相機是一法 按照數學來看 照相機密度如果密到趨近連續
那車流速度應該就能控在<70了 畢竟取樣越多點 那瞬時速率自然會越來越接近平均速率
但是這樣浪費行政資源
第二種解法就是 區間測速 or 隨機照相
其實我覺得隨機照相才是最合理
區間測速終究仍然是平均值 無法解決前面開30後面飆100平均65的問題
為了避免那區間可能也是要分得很密 那就跟廣設照相機差不多 意義不大
而道路規定70那本來就說明你應該在任何一個地段都不該超過70
那在整條路上隨意放置不定點相機拍攝 於法來說也沒什麼問題
反而也許會是較好的做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65.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r/M.1736057605.A.668.html
1F:→ alittleghost: "我認為"怎樣,一點都不重要啊 01/05 14:15
2F:噓 rojin: … 01/05 14:17
3F:推 ultratimes: 早就建議過,應該改成有速限牌就能取締了,不用擺警52 01/05 14:18
4F:→ ultratimes: 有速限牌提醒過還超速,那就根本是活該 01/05 14:19
5F:→ ultratimes: 而且應該多在有工地的地方擺攤,像國1有好幾段施工中 01/05 14:20
6F:→ ultratimes: 速限降到80還是70的,誰還在用100 110開的就直接抓了 01/05 14:20
7F:→ ultratimes: 而且如果取消警52預告制的話,工地速限就可以隨處抓 01/05 14:20
8F:→ ultratimes: 因為一般來說不太會在工地速限牌前面擺警52 01/05 14:21
9F:→ ultratimes: 另一個可以抓的點在匝道,可以直接擺攤在速限牌後方 01/05 14:21
10F:→ ultratimes: 你覺得從110降到40很危險那你家的事,速限在那就給我 01/05 14:22
11F:→ ultratimes: 乖乖遵守,會危險那你自己想辦法處理 01/05 14:22
12F:→ ultratimes: 警方應該多在這種地方取締,完全合法謝謝指教 01/05 14:22
13F:推 hcshin: 把第一句的「我認為」拿掉就好了,不然速限是訂好玩的嗎? 01/05 14:26
14F:→ hcshin: 這樣有重要嗎? 01/05 14:26
15F:→ chi17: 速限真的是定好玩的,樓上你阿里山全程開30嗎 01/05 14:27
16F:推 alittleghost: 你認為我認為他認為一點都不重要,只要認罰單就好了 01/05 14:28
17F:→ hcshin: 沒錯,台灣交通和法規水準的確就這樣而已,自己玩自己的 01/05 14:30
18F:→ hcshin: 反正交通部也不重視,政府愛理不理,繼續違停,當行人地獄 01/05 14:32
19F:→ hcshin: 繼續違規超速,或當飆仔,或當龜車,或不保持安全距離,反 01/05 14:34
20F:→ hcshin: 正都沒差啊,不要被開罰單就沒事了。就算被開罰單,繳錢了 01/05 14:35
21F:→ hcshin: 事,還是一樣沒事 01/05 14:35
22F:→ nicejeffery: 會有誤差好嗎 01/05 14:55
23F:推 kazami: 工地限速20、25請先好好遵守~ 01/05 15:03
24F:推 WeiRaymond: 確實 但多數人都參考而已 甚至按喇叭 01/05 15:06
25F:→ dieorrun: 交通總有離峰吧 怎麼可能插一隻就全部通用 01/05 15:28
26F:→ dieorrun: 台灣插測速就是懶而已 其他都多講的 01/05 15:28
27F:推 zx2751206: 超速立刻通知直系親屬,需自費上課至少100小時,上完 01/05 15:29
28F:→ zx2751206: 考試才能領回駕照 01/05 15:29
29F:推 CowboyBebop: 把速限當聖旨的只有龜仔而已 01/05 15:58
30F:推 TCdogmeat: 等你小孩拿到駕照記得也跟他說只有龜仔看速限喔 01/05 16:12
31F:推 kingkinggod: 笑死,飆仔開個車跟當賊一樣不覺得很可悲嗎? 01/05 16:34
32F:→ sing60905: 那市民大道平面的機車族大概沒駕照可以用了XD 01/05 16:41
33F:→ LinuxKernel: 飆仔崩潰 01/05 16:41
34F:推 Seattle995: 新竹系統限速60,每台都開100,好怕 01/05 16:46
35F:噓 leocs: 你覺得整段路都訂一樣的速限是合理的嗎?說穿了只是訂速限 01/05 17:21
36F:→ leocs: 的人便宜行事罷了 01/05 17:21
37F:推 lain2002: ETC全區間就解決了 01/05 18:01
38F:→ maniaque: 樓上,法源呢???? 01/05 18:20
39F:→ maniaque: Etag 設備是民間的財產....只有遠通可以檢舉用路人違規 01/05 18:21
40F:→ maniaque: 那,當你被遠通檢舉超速, 你不幹死遠通告翻業者啊 ??? 01/05 18:21
41F:→ maniaque: 不知道遠通如果濫用資料,可是可以用違反個資法告 01/05 18:22
42F:→ maniaque: 你的通行紀錄可被視為"個資"的一種,遠通不能濫用於檢舉 01/05 18:22
43F:噓 LeeFrank: 23樓有理 龜仔最好是在工地也好好遵守速限 01/05 18:29
44F:→ gainsborough: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速限亂訂 01/05 18:32
45F:噓 Sciarra: 你學校工地停車場有遵守10 20再來說 01/05 18:37
46F:→ Sciarra: 鍵盤車手很會說 上路有那麼乖再來 01/05 18:38
47F:推 tidalwave00: 越來越多人照速限開交通會更好? 01/05 19:16
48F:噓 ultratimes: 就立法強制遠通提供就好,沒遠通拒絕的份啦 01/05 20:09
49F:→ liquidgroove: 國道交流道很多速限只有40喔, 雖然是可以80順順過的 01/05 20:46
50F:→ liquidgroove: 想必在鼓吹區間的一定也會乖乖開40 吧 01/05 20:46
51F:→ liquidgroove: 不過這樣喜歡被政府監控, 不如讓政府在你腦袋裝個 01/05 20:47
52F:→ liquidgroove: 監控晶片, 有犯罪意圖就電擊處罰 連續幾次就自爆 01/05 20:47
53F:→ liquidgroove: 這樣是不是很好啊? 罪犯馬上死光光 01/05 20:48
54F:→ liquidgroove: 就先從鼓吹區間仔開始吧 01/05 20:48
55F:→ tomsawyer: 很多人認為 超車道就是要>速限+10 01/05 21:26
56F:→ liquidgroove: 超車道是有超車需求再使用 不是開多少就可以使用 01/06 11:50
57F:噓 ultratimes: 腦袋監控晶片?科幻片看多了嗎?現實中有這種東西? 01/06 12:22
58F:→ ultratimes: 可以讀出腦袋意圖的晶片,先要有這個東西存在,再來 01/06 12:23
59F:→ ultratimes: 跟我討論政府要不要在各位腦袋裝這個 01/06 12:23
60F:推 liquidgroove: 2014年立法院就做出決議要求高公局不得提供ETC 01/06 16:59
61F:→ liquidgroove: 資料給警署啦, 新聞還找得到 還是管媽代表發言 01/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