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板板規 2024/09/23
◎本板發布文章內文必須與汽車相關,內容與本板無關者刪除,情節嚴
重者依各項板規進行懲處。於本版發文前請詳閱板規,發文行為視同
閱畢且同意遵守本板板規。
◎汽車相關之定義:與汽車相關之駕駛技巧、購車心得、賞車心得、保
養修繕、維修店家、部品周邊;與汽車相關之賽事、活動;與汽車駕
駛直接相關之道路資訊;與汽車相關之法律、行政命令、新聞與情報。
◎本板板規乃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新增之板規項目不溯及既往,板主
得針對個案情節酌情調整懲處,並依照累犯加重,不足與未盡之處得
由板主群討論後增補與調整。
一、發文分類
◎於本板發表文章時,須使用適當之分類標籤,以利板友查詢。
◎若文章標題自創、未使用或不當使用分類標籤,板主得直接修改標題或刪除文章。
◎發表任何消息時務必附上情報之來源,以利辨識真偽,違者板主得直接刪除文章。
[公告]
此板主公告板務專用,任意使用者處以三十天水桶並退文。公告文禁止回文,違者水桶七
日。
[閒聊]
所有相關汽車之閒談或討論使用之一般分類標籤,包括但不限於汽車、部品、駕駛行為與
技巧、道路駕駛資訊或相關法律等主題或雜談。舊有[分享]併入此項,諸如交通事故、街
拍車輛請以此分類發文,但仍需注意發文內容與頻率,以免違反《板規2》之諸項細則。
新聞、新車發表請使用[新聞]或[情報]分類。
[心得]
與汽車相關之駕駛技巧、購車心得、保養修繕、維修店家、部品周邊等資訊分享,或參與
相關活動、賽事等經驗分享。維修店家與部品周邊須為消費經驗,不符常理者版主得視情
況要求檢附相關收據以資證明,無法提供者以板規2-3處罰之。
[問題]
任何對汽車相關議題詢問與任何相關議題之深入探討、意見蒐集等。本項發文不得用於車
輛型號、廠牌之詢問,若有相關問題請於置底優文合集內推文詢問。本項發文後不得自行
刪文,以利後續板友參考學習。自刪與問車者水桶7日。
[菜單]
專用於購車前詢價與購車後分享,此項不受板規2-3【交易文、廣告文】之限制,若於內
文直接提及業務姓名者,板主仍可視情況要求檢附相關收據以資證明,無法提供者以板規
2-3處罰之。徵求業務報價請至carshop板。
[新聞](需檢附來源)
國內政府、汽車廠商與汽車媒體發布與汽車相關之繁體中文新聞、試駕影片,需檢附三十
字以上之附註/心得/說明。同一ID新聞發文上限為1日一篇,違者水桶14天。
[情報](需檢附來源)
國外政府、汽車廠商與汽車媒體發布與汽車相關之非繁體中文新聞、試駕影片,需檢附簡
要翻譯與 三十字以上之附註/心得/說明。同一ID情報文上限為1日一篇,違者水桶14天。
[賽道]
國內之外汽車正規與業餘賽事之報名資訊、以及麗寶、大鵬灣等正規賽道之活動、賽道日
糾團、報名資訊。靜態車聚請另以[車聚]分類發文。PTT車板僅提供發文平台,不負責任
何相關及衍伸之法律責任,召集人需負活動所有責任。
[車聚]
本項所指車聚僅限靜態車聚,須以安全為前提,禁止拉轉、賽車、甩尾、噪音等違法擾民
行為,PTT車板僅提供發文平台,不負責任何相關及衍伸之法律責任,主糾需負活動所有
責任。任何需要收取停車費以外費用之靜態車聚皆不得發文糾團,違者水桶六十日並退文
處理,且刪文後亦追究其責。
二、違規懲處
《板規1》
違反者水桶七日。
1-1【簡體字/注音文/火星文】
標題禁止過多簡體字、注音文及火星文。
內文/推文/簽名檔禁止過多簡體字、注音文及火星文,情節輕微者尚可接受。
簡體字/異體字差異判定依據教育部異體字字典,連結如下:
http://dict.variants.moe.edu.tw/variants/rbt/home.do
1-2【字數不足】
原創文章內容30字以下、轉貼文章非原文之心得未達三十字者。轉文類文章,非本板原生
文章請編輯添加附註/心得/說明,非繁體中文者需檢附簡要翻譯與30字以上說明。
1-3【任意刪除推文/發文詢問後自刪原文】
修改與刪除推文本身不觸犯板規,但須經原推文者同意。若發文詢問汽車、部品、駕駛、
道路與法規相關資訊,不得自行刪文。
1-4【無分類/錯誤分類/自創分類】
發文無分類或錯誤分類者逕行水桶,在板主發現並水桶前修改後則不罰。
1-5【逕行寄信檢舉】
未於置底推文檢舉即逕行寄信檢舉者,水桶七日。若處於水桶狀態,則喪失檢舉資格。
《板規2》
違反者水桶十四日。
[本項處份可視情節於文章自刪後追究違規責任。]
2-1【推廣不當駕駛行為】
提倡、教導、提倡相關資訊,或以任何理由正當化從事不良駕駛行為之經驗,相關行為包
含但不限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招致罰則者。若以過來者身分經驗談非倡導
,提及此事則從寬處理。
2-2【錯誤資訊/刻意誤導】
針對汽車、部品、駕駛行為、道路規畫與法律等相關資訊、情報,刻意做出的錯誤引導行
為,致使他人誤解或受害,誤導內容為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則成立。若
為非故意行為,且於事後以任何方式更正資訊者,不予處分。
2-3【洗板】
連續濫發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重複發文、推文無視回文與推文提供建議者。
a.洗文章:單一帳號一日發文與回文三篇以上,或類似主題於一週內重複達三篇以上。
b.洗推文:同日內兩次或以上無意義推噓文者,與原文有關者之推文除外。
c.系列文:文章列表兩頁內(文章編號+-39),標題關鍵字、句型相似或雷同者。
2-4【交易文、廣告文】
任何涉及商業買賣、價格報價與業配文皆違反此項規範,但分享菜單文、討論購車選擇、
分享改裝與活動心得不在此限。新車、二手車與部品買賣、請求報價等請移駕Carshop版
發文。若發文內容不屬於汽車相關,加重兩倍處罰。問卷文、贈送文、座談會文,需與汽
車相關,且同一ID發文上限為7日一篇。發文前須來信取得板主同意,未經同意張貼或超
額張貼者退文處分
《板規3》
違反者水桶三十日,發文者另增退文懲處。
[本項處份於文章自刪後亦追究違規責任。]
3-1【引戰、造謠、辱罵】
於文章或推文以挑釁、嘲諷之態度發表不當言論、捏造謠言引起紛爭以及其他足以造成板
面具體爭議或紛爭之言行者。以負面性字眼辱罵,包含但不限於「腦殘、低能、白癡、智
障」等,若為情節輕微開玩笑語句,請確實以文字說明自己在開玩笑,而情節輕微與否則
由版主視語氣認定。
3-2【關聯性薄弱/內容無可觀性】
文章主題與汽車、部品與駕駛之關聯性薄弱、無討論意義及其他任何不適發表之內容者。
判定原則為文章主體是否具被汽車相關內容,以及是否以汽車相關內容為主旨。道路相關
資訊需與汽車駕駛有直接相關,其他如道路品質、政府標案、路權議題請至專板發文。
3-3【指名謾罵】(告訴乃論)
以可辨識指稱或影射對象之方式,從事人身攻擊者,包括但不限於針對人格、地位、階級
、動機或處境等身份屬性,進行不適當評論行為,或使用其他辱罵性字眼惡意攻擊,使致
對方心生不悅者。本條款僅接受當事人主動檢舉生效。
3-4【政治文】
於文章或推文中偷渡政治訊息者皆屬此列。偷渡意為文章或推文主體旨在討論任何政黨,
政治人物、發文夾帶政治訊息、過程中使用貶抑或影射性政治用語稱呼特定族群視同觸犯
版規。任何黨派、政治人物發表針對汽車議題之政見或意見不觸犯版規,而針對以上資訊
性質文章推文評論,亦不觸犯版規。
《板規4》
違反者水桶六十日並退文處理。
[本項處份於文章自刪後亦追究違規責任。]
4-1【完全不符合討論區主題的文章】
內文主旨及標題主旨與本討論板完全無關之文章。
4-2【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告訴乃論)
在推文、文章或連結中,未經本人允許,以任何隱喻或明說散佈、要求、提及、誘騙他人
可指示現實人身之特定個人私密資訊。本項板規為當事人告訴乃論。
4-3【著作權侵權行為】
任何文章,均不得企圖盜錄剽竊他人之文章創作心血。板主不會判定文章內容是否構成抄
襲,但會判定撰文有無原作授權或原文連結,或是意圖竄改原作作者之名。若有重製之行
為應先徵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及註明原作者,若有引用之需要則必須註明原作者或原文
連結,若翻譯外文文章必須註明原文連結。
《板規5》
5-1【累犯加重】
一篇公告中的水桶懲處計一次,再犯則以原本水桶天數乘以累犯次數加重,累犯達第五次
則處最高水桶天數3600日。
如小明已累犯兩次,第三次水桶3-1,水桶天數為30*3=90日。
如小王已累犯四次,第五次水桶則處以3600日。
◎以上懲處規定累犯者得視情況加重懲處,所提及之一日為該日自凌
晨0:00起至該日晚上23:59止。
◎水桶設定時間到期,將會自動解除。如果對判決結果有意見,當事
者可以透過站內信向該宣判板主說明理由,或是向其他板主申訴在
初次申訴後七日內未處理,或是仍對板主群判決原因解釋不滿意,
始可至組務板依規定向群組長申訴。組務板有權不予受理未與板主
通聯之申訴。
◎同一ip位址歷史之發文發言者,皆視為同一使用者,若其皆違規則
一併予以計算,視違規情節予以直接水桶或累計處分處理,以避免
多重帳號刻意規避板規。若需對多重帳號判決永久水桶,板主群需
向小組長申請多重帳號判定,確認為同一使用者之多重帳號,方可
實行永久水桶。
三、其他
板主群擁有本板板規最終判定解釋權,以及爭議文章、違規文章之鎖定權,以上規定板主
得視情況調整與修改,未規定處以PTT站規為準,若違反相關法律者除板規懲處外需自負
刑事、民事或行政責任。任何板規異動與調整皆有三日試行期,期間違者以勸導為主,懲
處以刪文為主,情節嚴重或惡意挑釁者得加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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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秋風孤
劍 ║章子║ P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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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 ψ
◤λ \□/ 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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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32.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r/M.1714403632.A.127.html
※ 編輯: Pellaeon (118.163.72.223 臺灣), 09/23/2024 11:47:55
2024/09/23更新:
1.原1-2【推廣不當駕駛行為】、1-3【錯誤資訊/刻意誤導】更改為2-1、2-2。
2.原2-1【關聯性薄弱/內容無可觀性】更改為3-2。
3.原3-2【群體攻擊】併入3-1。
4.增加《板規5》,說明過去水桶累犯懲處方式。
5.刪除[問車]分類,相關疑問可在置底每月優文合集下方推文詢問。
※ 編輯: Pellaeon (118.163.72.223 臺灣), 09/23/2024 11:57:36
※ 編輯: Pellaeon (118.163.72.223 臺灣), 09/23/2024 12:06:52
※ 編輯: Pellaeon (118.161.206.107 臺灣), 11/17/2024 12: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