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iedman (安豬火男)
看板car
標題Re: [新聞] 立院三讀 酒駕累犯撞死人 最重判無期徒刑
時間Fri May 31 23:24:11 2019
Driver gets 51 years to life for Adenhart death
https://tinyurl.com/y3rsofkk
10年前的4月9號洛杉磯天使隊前途無量的年輕投手Nick Adenhart坐朋友的日蝕跑車出遊
不幸被開著豐田Sienna的酒駕犯Andrew Thomas Gallo闖紅燈高速撞上
日蝕車上三人包括Adenhart在內不幸身亡 另一名乘客Jon Wilhite則受重傷
Gallo最終因三項二級謀殺罪、兩項酒駕肇事罪及一項肇事逃逸罪成立被判51年徒刑
在我國許多極度重視加害者人權的法律人眼中這自然是毀了加害者一生的糟糕判決
但我想在臺灣多數民眾是比較希望看到這種重懲的
法律人應該搞清楚法律最終應為大眾而非少數人服務
不要老是高傲地認為自己的立場才正確
意見不同的多數人都是愚民
也許哪一天類似案件在我國被重判十五年以上時民眾或許會對司法恢復一點信心
但以目前法界越來越優先重視加害者的風氣來看真不知道還要多久才能看到那一天
※ 引述《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之銘言:
: 酒駕加重刑責修法,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
: 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 。
: 至於酒駕累犯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酒駕事件頻傳,引來高度民怨,社會輿論認為應加重刑責方能遏止酒駕;朝野立委及行政
: 院、司法院提出修法版本,共有35案;立法院長蘇嘉全於27日主持朝野協商,會中並無具
: 體共識,全案今天於立法院會表決。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5310116.aspx
: 酒駕造成無數家庭破碎 現在累犯處以重刑
: 不過這也是治標不治本 還是希望台灣駕駛素質要進一步提升
: 切莫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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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ttgirl: 支持 06/01 01:19
2F:噓 dickygto: 會通過就代表立法院多數贊成,而立法委員就是人民選出 06/01 03:11
3F:→ dickygto: 來的,你怎麼會有你的想法就是多數人想法的錯覺呢? 06/01 03:11
1. 我不知道你是單純無知還是刻意護航
立委行事向來未必以民意為依歸
勞基法兩次修惡搞到百姓怨聲載道
去年公投更證明很多施政方向都和民意背道而馳 這還不夠打臉?
2.
https://tinyurl.com/yxaabp89
近八成民眾對警察維護治安感到滿意
對檢察官的辦案滿意度則有近三分之二
但卻只有不到22%的人相信法官的審案公正性
對政府的司法改革成效更有八成不滿意
多數人確實對那些自命清高、關在象牙塔裡的荒謬判決很不爽
對於拿恐龍法官沒皮條的政客更不爽!
4F:→ Chrkamp: 酒駕罰3萬,開uber罰9萬9 06/01 05:21
5F:→ Chrkamp: 我都不知道說什麼了 ヘ(^_^)ヘ 06/01 05:22
※ 編輯: Friedman (122.116.200.159), 06/01/2019 06:35:57
6F:推 DaveLu: 酒駕要背刑事,uber不用,ch大認為刑事比較便宜? 06/01 09:46
8F:→ finals: 虐殺動物罰200萬 酒駕罰的錢還不到20萬 XDD笑死我了 06/01 11:07
9F:→ finals: 台灣酒駕就是罰太輕 人民才敢挺而走險 06/01 11:08
10F:→ finals: 之前朋友喝酒還跑去開車 我一直叫他不要開 他還嗆我 06/01 11:09
11F:→ finals: 抓到大不了罰18萬...我有錢拉 我整個無言 06/01 11:09
12F:→ finals: 應該要等到那一天 高級長官被撞死 或是大明星被撞死 06/01 11:10
13F:→ finals: 才會正視這個問題吧 嘆~~ 06/01 11:11
14F:推 bluezoo: 實際案例就是死兩個判七年,一條人命3年半好便宜啊. 06/01 11:27
15F:噓 dickygto: 照你這麼說,那立法院可以取消了,都由公投決定立法就 06/01 12:56
16F:→ dickygto: 好了,還是看網路聲量誰大就立什麼法,網友最公正了! 06/01 12:56
我還特別用美國的真實案子來舉例 可不是自己亂喊刑度
我國就真的一堆極度同情加害者隨便輕判的法官 黃國昌也質疑過
但一堆整天嗆人法盲的人就是閉上眼不肯承認很多法官的鳥蛋判決就是笑話!
※ 編輯: Friedman (122.116.200.159), 06/01/2019 13:21:39
17F:噓 dickygto: 好笑,人家不認同你就是閉上眼的法盲,你這邏輯也沒多 06/01 13:29
18F:→ dickygto: 清高啊 06/01 13:29
你去看看前一篇的推文 不就有大言不慚的人在亂嗆法盲和低等生物?網路上這種人看多了
※ 編輯: Friedman (122.116.200.159), 06/01/2019 13:35:35
19F:→ dickygto: 就是因為網路上這種人多,才不能把法律交由一般大眾決 06/01 13:45
20F:→ dickygto: 定啊!你自己都說出重點了 06/01 13:46
我指的是那些到處拚命護航法官亂嗆別人法盲疑似念法律系的半桶水......
真奇怪那些人總認為法官絕不會錯 幾乎沒看過幫檢察官護航的
※ 編輯: Friedman (122.116.200.159), 06/01/2019 15:23:31
21F:推 berryc: 拒測要不要也順便拿掉? 留這後門什麼意思的 06/02 01:58
22F:推 DSNT: 推案例說明.. 06/02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