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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家人也就是我爸,昨晚在送我妹去坐高鐵後,在回程開高速道路回楠梓的路上 遭遇後車追撞,車子的傷害是只有小擦傷,就是只要簡單美容就可以處理的地步 但是嚴重的是我爸下車後與後車車主發生的事情 後車車主也就是肇事者,與我爸的交談中,肇事者一直苦求我爸希望能不要報警 以私底下解決的方式解決,但我爸跟對方表示這是公司車 需要有報警才能夠向保險公司索賠及申請,於是肇事者說他了解並讓他打個電話 過了2分鐘左右後,肇事者突然衝向我爸,對他額頭及顴骨揮兩重拳讓我爸倒下 並開車離去,我爸躺在地上休息稍會,打電話報警做筆錄以及自行去看醫 傷勢不嚴重,有輕微紅腫,醫生看後有開消炎藥並表示先在家休息觀察 行車記錄器只有紀錄前方的關係,對方的車牌有模糊錄到 但今天的下午,警察來電說肇事者主動投案 但肇事者似乎有在肇事後的兩分鐘電話經過人指點 因為據警察表示 對方打我爸的罪只算是輕微的傷害罪,因為只有輕微受傷 警察也跟我爸說這樣的情形,肇事逃逸跟對方的傷害就會是兩碼事 因我懷疑對方有可能酒駕 另外現在對方是表示透過警察說希望能夠和解 但我爸因為頭還很昏不想再見對方,於是今天就沒去警局了 想問各位,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因為真的沒有遇過這種事情的經驗 再麻煩各位的答覆了,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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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immer3698: 肇逃是肇逃,傷害是傷害,不和解就是告啊,跟他跑法院 05/14 00:34
2F:→ Bimmer3698: 囉。 05/14 00:34
3F:→ Bimmer3698: 通常就算開偵查庭,還是會先要你們談和解或去調解委員 05/14 00:36
4F:推 loveloser: 真的是有高人指點...這招雖然賤但真是高 05/14 00:36
5F:→ leoz69927: 不要和解他傷害很好告,肇事逃逸另外算 05/14 00:36
6F:→ Bimmer3698: 會調解。反正有打人,該告就告。我最近才告一個擋車仇 05/14 00:37
7F:→ Bimmer3698: 富仔,還先送了他三張交通違規舉發。 05/14 00:37
8F:推 leoz69927: 傷害咬住就對了,他酒駕什麼的已經很難認定 05/14 00:38
9F:推 cc02040326: 幹 告傷害 05/14 00:45
10F:→ cc02040326: 兩個是分開的 記住惹 05/14 00:46
11F:推 lebron3994: 酒駕可能性比較大 畢竟如果沒傷勢不會成立肇逃。現在 05/14 00:46
12F:→ lebron3994: 他揍你 反咬他是因為碰撞造成的傷勢 就有肇逃嘍 不行 05/14 00:46
13F:→ lebron3994: 的話也有傷害 是看不出有什麼指點啦 05/14 00:46
14F:推 sm981512: 防人心不可無 05/14 00:51
15F:→ aasslleepp: 什麼高 什麼人 是多厲害?台灣最不缺這種幫倒忙的垃 05/14 00:52
16F:推 flybigio: 爛人! 告死他! 05/14 00:52
17F:→ aasslleepp: 圾 05/14 00:52
18F:→ aasslleepp: 先告傷害 再告肇事逃逸 再告強盜未遂 完全不用和 05/14 00:54
19F:→ aasslleepp: 解 直接法院見 05/14 00:54
20F:→ aasslleepp: 懷疑他故意撞車想搶劫 05/14 00:55
21F:推 memory790987: 就說額頭是追撞造成 提告過失傷害 顴骨是傷害罪 05/14 00:55
22F:→ aasslleepp: 還毆打人倒致腦震盪 告死他! 05/14 00:56
23F:推 wuliou: 告死他 05/14 00:59
24F:推 cychung: 告死他 05/14 01:01
25F:推 snownow: 強盜未遂那個不要亂教啦= = 沒有的事情捏造出來是誣告 05/14 01:03
26F:→ snownow: 就不要和解堅持提告吧,雖然很遺憾的是應該真的罰不重 05/14 01:03
27F:推 MotleyCrue: 告死他 05/14 01:06
28F:→ il1beta: 別和解 下次傷驗重一點 05/14 01:08
29F:推 down24030: 遇到這種事好無奈 祝你們家族平安順利 05/14 01:10
30F:推 sleepybaby: 看不懂高人指點的點是怎樣 沒事打人多一條傷害會更好? 05/14 01:11
31F:推 lizardc1: 高調 05/14 01:13
32F:推 cattgirl: 一罪一罰 05/14 01:16
33F:→ cattgirl: 指點三小 有期徒刑七年 05/14 01:17
34F:推 ringfan: 1.先驗傷,揮拳和被追撞造成的身體不適分別驗傷並寫清楚 05/14 01:17
35F:推 leoz69927: 因為酒駕肇事罰的比較重還要扣駕照咩 05/14 01:17
36F:→ ringfan: 2.對方態度惡劣可以直接提告了,要和解就談好再撤告就好 05/14 01:18
37F:→ leoz69927: 傷害咬死就對了逼他拿最大誠意和解 05/14 01:18
38F:推 pneumas: 一碼歸一碼 這兩件事可分別提告 建議你別和解 直接法院談 05/14 01:19
39F:→ ringfan: 3.法律扶助基金會有免費法律諮詢,可就法律層面詢問怎麼 05/14 01:19
40F:推 s3f4e9g6aa7: 高調 05/14 01:19
41F:→ ringfan: 處理較好 05/14 01:19
42F:→ leoz69927: 他在高速公路上毆打推人可以跟律師研究告更兇的看看 05/14 01:20
43F:推 jamison04: 告死他 加油 05/14 01:20
44F:推 cattgirl: 肇事逃逸是一年以上 公訴罪 05/14 01:21
45F:推 yam30336: 傷害罪好像很輕,這個應該不到重傷害要件 05/14 01:21
46F:推 jiern: 警察說的沒錯且很清楚 05/14 01:22
47F:→ shamanlin: 哪有什麼高不高,全部都可以分開告,告給他爽 05/14 01:25
48F:推 jiern: 建議一些人搞清楚什麼是肇事逃逸什麼是車損 05/14 01:26
49F:→ shamanlin: 肇事逃逸跟傷害兩個分開,如果想搓到剩傷害就找律師 05/14 01:27
50F:推 Limitskyz: 也太離譜 什麼人都有。 05/14 01:27
51F:推 jiern: 車禍造成傷害才算肇事逃逸 下車被打受傷不算 05/14 01:28
52F:→ jiern: 且對方會不顧一切攻擊 有沒有做了什麼激怒行為 05/14 01:28
53F:推 jiern: 可以找律師 看那位高人可把過失毀損+傷害罪 05/14 01:30
54F:→ jiern: 弄成肇事逃逸罪 05/14 01:30
55F:推 viagra5566: 告死他 拜託 05/14 01:38
56F:推 antaresptt: 這三小垃圾 05/14 01:41
57F:推 liao18: 好爛的傢伙 幫高調 05/14 01:46
58F:推 spurs928: 高人指點,多吃一條傷害罪,真高啊 05/14 01:53
59F:推 egganson: 車上藏毒吧... 05/14 01:54
60F:→ afraa: 一看就知道酒駕或酒駕累犯,罰的比其它都重,當然有人指點 05/14 01:58
61F:推 Sillyclown: 被撞身體一定很不舒服 快去驗傷 05/14 01:58
62F:→ afraa: 藏毒也有可能,總之他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05/14 02:01
63F:→ snownow: 車子如果損傷過輕,你驗傷裝是車禍的傷也只會被法官打槍 05/14 02:03
64F:→ snownow: 之前有人汽車撞機車,聲稱自己手指扭傷要告對方,就被判 05/14 02:03
65F:→ snownow: 敗了(忘記有沒有反被訴誣告或偽造文書),對方真的很高明 05/14 02:04
66F:推 leoz69927: 被撞有輕微腦震盪下車再被打就有肇事逃逸了很好弄 05/14 02:08
67F:推 Ho1liday: 有人可以解說一下高明的地方嗎 05/14 02:13
68F:推 joanne1452: 高的點是就算他是酒駕也沒辦法被發現了嗎? 05/14 02:16
69F:推 x881881: 告死他+1 05/14 02:20
70F:推 TAKAHITO: 就酒駕撞你的車只要酒測值0.15以上就是公共危險罪,還要 05/14 02:28
71F:→ TAKAHITO: 罰款+吊銷駕照,打你是傷害罪;現在我打你之後肇逃頂多 05/14 02:28
72F:→ TAKAHITO: 就是行政罰的肇逃不是刑法的肇逃,頂多被吊扣駕照,但 05/14 02:29
73F:→ TAKAHITO: 我投案了所以肇逃不會成立,頂多民事和解幫你修車,然 05/14 02:29
74F:→ TAKAHITO: 後被你 傷害,傷害又是告訴乃論只要想辦法跟你和解, 05/14 02:29
75F:→ TAKAHITO: 基本上沒事,兩害相衡取其輕 05/14 02:30
76F:→ aasslleepp: 那不打人不能逃嗎? 05/14 02:32
77F:推 TAKAHITO: 你如果要咬對方酒駕,一開始做筆錄時就要堅持說對方滿 05/14 02:32
78F:→ TAKAHITO: 身酒氣,但當下警方沒有馬上找到對方也沒用 05/14 02:33
79F:推 wcptt: 請律師 05/14 02:36
80F:推 TAKAHITO: 看打人是為了方便逃跑,還是因為求了你半天不爽報復 05/14 02:36
81F:推 rosydark: 幹,吉死他 05/14 02:48
82F:推 timewaits: 垃圾 不要和解 給他告下去 05/14 02:51
83F:推 leoz69927: 傷害的話可以和解通常會判的輕,酒駕肇事就不行了 05/14 02:52
84F:推 martinkyuu: 藏毒機率頗高 05/14 02:53
85F:→ ROTFL: 對方車上可能有藏違法物品吧?怕被抓先去處理掉了 05/14 03:14
86F:推 berryc: 反正頭昏昏也沒人可以證明是被打還是車禍的關係...就說車 05/14 04:30
87F:→ berryc: 禍後頭昏就好了 05/14 04:30
88F:→ berryc: 對垃圾不用客氣 05/14 04:30
89F:推 Parinya: 律師卡 05/14 04:50
90F:推 Fcstar1992: 沒受傷的肇事逃逸不夠硬 05/14 06:29
91F:推 orangewang: 我有個疑惑,如果不打人直接肇逃沒比較好嗎? 05/14 06:32
92F:→ wahaha888: 跟樓上有相同疑問,如果酒駕或藏毒,直接開車走人就好 05/14 06:51
93F:→ wahaha888: ,何必要再動手打人? 05/14 06:51
94F:推 momococo123: 和解他的頭 告死他 要和解還揍人 05/14 06:55
95F:推 lakb24: 這種垃圾就是要告死他 05/14 06:57
96F:→ jimmyyang: 這個好惡劣 應該他酒駕或吸毒 可惡 05/14 07:01
97F:噓 ganlinlowmo: 把他 死 這種人不用留情 05/14 07:01
98F:推 ganlinlowmo: 告 05/14 07:05
99F:推 JOEKKMM: 不要和解,提告 05/14 07:07
100F:→ snowfish104: 故意傷害餒 05/14 07:08
101F:推 timove: 你現在不告他 就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05/14 07:15
102F:噓 jay111101: 推文一堆亂教的是想害死人喔 05/14 07:20
103F:噓 ABA0525: 紅明顯 不過他有自己投案算悔意,按照恐龍法官 呵呵怕 05/14 07:34
104F:→ ABA0525: 敢說一定是有毒品 05/14 07:34
105F:推 ahy: 吉他 05/14 07:35
106F:推 swjlsc: 感覺你老爸是好人不想惹麻煩 就收個醫藥費就好囉 05/14 07:36
107F:→ KAOGUY0617: 公司車出險 傷害告起來 05/14 07:54
108F:→ KAOGUY0617: 藏毒難道沒現金直接賠嗎 窮8+9 05/14 07:55
109F:→ preisner: 這種人不用客氣, 告到底就對了 05/14 08:01
110F:→ preisner: 以後記得下車第一件事先拍照 05/14 08:01
111F:推 LinuxKernel: 這三小 05/14 08:02
112F:噓 cashliu: 哪門子的高人 05/14 08:03
113F:推 shan1126: 車禍沒受傷就不是刑法上的肇逃了 05/14 08:03
114F:推 AirLee: 靠 下次被撞理論要閃遠點了 05/14 08:03
115F:→ preisner: 這樣其實不算肇逃,因為他有停下來雙方對話 05/14 08:03
116F:→ shan1126: 本案在刑法上真的就是傷害罪而已 05/14 08:03
117F:→ preisner: 他逃的是傷害罪 05/14 08:04
118F:推 folkblues: 說要告強盜那個不要亂教好嗎=.= 05/14 08:23
119F:推 gracekang: 沒叫警察就是肇逃啊,行車記錄器有錄到對方離開就算了 05/14 08:23
120F:→ gracekang: 我爸就遇過當場和解後來說他肇逃的 05/14 08:25
121F:推 berryc: 前面有篇腳被踏板劃破都算車禍受傷了、你家人下車被打還要 05/14 08:37
122F:→ berryc: 那麼好心(還是該說自己是神探?)要說受傷完全跟車禍無 05/14 08:37
123F:→ berryc: 關?? 05/14 08:37
124F:推 DudeFromMars: 垃圾害打人 告死這種人渣 05/14 08:38
125F:推 berryc: 這樣刑法上不構成肇逃那以後不嚴重的車禍就先把人拖下車揍 05/14 08:43
126F:→ berryc: 一拳再逃 05/14 08:43
127F:推 godbar: 應該不是酒駕 車上不是有毒品就是有槍之類 酒駕台灣又判 05/14 08:43
128F:推 windowdoor: 撞車肇逃(罰單+民事賠償),傷害(刑事+民事賠償), 05/14 08:43
129F:→ godbar: 不中 沒必要為了這樣打人再烙跑 05/14 08:44
130F:→ windowdoor: 兩件事… 05/14 08:44
131F:→ godbar: 先逃離把車子上的東西處理掉之後再回去投案 05/14 08:44
132F:推 berryc: 所以關鍵還是當事人陳述的問題? 被打臉隨便都有輕微腦震 05/14 08:47
133F:推 aweiweek: 還以為只是車子擦傷 結果竟然是亂毆人 05/14 08:47
134F:→ berryc: 盪、而就是神醫也不敢保證這跟車禍撞擊無關。快回去改口 05/14 08:48
135F:→ berryc: 供 05/14 08:48
136F:推 iioo: 我看是低能指點吧 05/14 08:48
137F:推 sa8010new: 這種人太過分了,找媒體爆料!找議員投訴! 如果這招有 05/14 08:52
138F:→ sa8010new: 效,會群起效尤,此風不可長 05/14 08:53
139F:推 Dreik: 一定要告 05/14 09:00
140F:推 sweetJ: 高雄不意外 05/14 09:03
141F:推 peja1016: 朝頭部是重傷害,不要聽鴿子亂講,對方穩輸的 05/14 09:09
142F:推 liskenny: 有打 就分刑事傷害罪 跟民事財損罪提告 05/14 09:12
143F:→ liskenny: 不管如何先去驗傷 05/14 09:13
144F:推 Stark0908: 告死這垃圾 05/14 09:21
145F:→ ChildX: 真是很過份 05/14 09:22
146F:推 pipiorange: 我之前糾紛手掌擦挫傷,對方被判了6個月傷害罪 05/14 09:22
147F:→ pipiorange: 驗傷提告絕對告的成 05/14 09:23
148F:→ pipiorange: 還是警察硬叫我去驗傷要幫我送傷害罪..不然傷口超小 05/14 09:24
149F:推 ups: 太狂了 告死它 05/14 09:24
150F:推 frank111: 天才,要跑就跑幹嘛打人 05/14 09:30
151F:推 nkfu: 有肇逃~但不是致人受傷的﴿?,但你可以如何作: 05/14 09:32
152F:→ nkfu: 一、直接提告,不用鳥和解,這不是過失傷害罪,加上又因車 05/14 09:32
153F:→ nkfu: 禍肇逃,法官心証至少3-6個月也就9-18萬罰金,起訴後再刑附 05/14 09:32
154F:→ nkfu: 民 05/14 09:32
155F:噓 Lpissostrong: 純噓垃圾人 05/14 09:33
156F:推 b642897: 被打還要和解 05/14 09:37
157F:推 marx0126: 昨天打人 今天下午才投案 哪裡沒有肇逃 當時未依規定處 05/14 09:39
158F:→ marx0126: 置就成立肇逃了好嗎 05/14 09:39
159F:→ IAMAZI: 啊 不要讓這種人好過 05/14 09:43
160F:→ snownow: 肇逃有分有人受傷跟沒人受傷,沒人受傷的不是刑事.... 05/14 09:59
161F:推 kerodo: 台灣法律傷害罪本就很鳥了 05/14 10:05
162F:推 yoshen1230: 應該是那時候喝康了,醒了快去自首 05/14 10:14
163F:推 rfvt: 台灣法律是無罪推定原則,那些事後講酒駕,藏毒的,都沒用 05/14 10:37
164F:推 yutsngchen: 有報警,報警後投案,抱歉,一樣算肇逃,除非是自首才 05/14 10:37
165F:→ yutsngchen: 能減刑,否則還是一樣 05/14 10:37
166F:推 siopp: 肇逃要有車禍造成受傷才有刑事,所以怎麼做知道了吧 05/14 10:43
167F:推 Ekmund: 不大懂高在哪?原po把本身有因車禍受傷嗎? 05/14 10:51
168F:→ Ekmund: 爸* 05/14 10:51
169F:→ Ekmund: 有的話 用輕微傷害掩蓋肇事傷害才是高吧 05/14 10:53
170F:→ Ekmund: 沒有的話就只是單純兩罪呀? 05/14 10:53
171F:→ cka: 會怕警察應該是當下有吸或是酒駕 05/14 10:58
172F:推 pipizone: 這太扯 吧 05/14 11:10
173F:→ jeffrank: 等等 這是什麼招? 意思是有肇逃 就不會去追是否酒駕? 05/14 11:26
174F:→ jeffrank: 高在哪裡? 不是多一條傷害罪嗎 05/14 11:27
175F:推 IPO5566: 他沒有肇逃ㄚ 05/14 11:29
176F:→ IPO5566: 肇逃ㄉ構成要件要車禍有受傷 05/14 11:30
177F:→ jeffrank: 好 那不就還是多一條傷害罪嗎..? 05/14 11:32
178F:推 higger: 傷這個字很微妙很 05/14 11:38
179F:推 nosay: 車禍受傷 和 被打傷 是兩條罪 懂嗎?? 05/14 11:51
180F:→ nosay: 車禍有沒有受傷 就是看有沒有手痛腳痛頭痛胸痛 ~ 驗傷單 05/14 11:52
181F:推 cattgirl: 大人明鑑 下車打人受傷 算在車禍受傷 兩傷不可分 05/14 11:56
182F:推 achieve: 太垃圾了還打人 05/14 11:57
183F:推 l257065: 頭暈就腦震蕩啊,告下去 05/14 12:13
184F:→ andy100: 可是他有可能因此躲過酒駕肇事或有毒品/管制物品之類的 05/14 12:17
185F:推 jengmei: 告死他 哈哈哈 05/14 12:30
186F:推 starlin0802: 幫高調 05/14 12:37
187F:推 rainbowcatch: 台灣法律 科科 要小心互告 對方就有你家住址 05/14 12:42
188F:推 jyrpg: 沒有什麼指點吧 有也很爛 撞到車人沒受傷跑掉也不成立肇逃 05/14 13:15
189F:→ jyrpg: 然後還故意傷害 根本沒比較好 05/14 13:16
190F:→ jyrpg: 肇事導致受傷也頂多過失傷害 05/14 13:17
191F:推 kurt911: 只有我不懂 高的點在哪ㄇ 05/14 13:18
192F:→ yurian: 他是打昏這樣只有小傷喔? 05/14 13:20
193F:→ yurian: 打昏逃跑 是怕報警 警察會追 那酒駕或是藏什麼東西就會被 05/14 13:21
194F:→ yurian: 查出來啊 05/14 13:21
195F:→ yurian: 但是他現在先跑 隔天再去自投就死無對證了 05/14 13:21
196F:→ yurian: 說不定去投案的還是頂替的呢 05/14 13:24
197F:→ yeeroyuy: 白癡嗎?跑就跑, 打人幹嘛 05/14 13:38
198F:推 xhung: 不要和解 傷害是刑事 讓這垃圾背案底吧... 05/14 16:18
199F:推 k1400: 因為傷害的部分,你家最後還是會跟他和解,這就是高的地方 05/14 19:10
200F:→ AustinPowers: 傷害罪再輕微都是刑事案件,告下去就對了 05/14 19:46
201F:→ AustinPowers: 如果說他本來車上有藏什麼或酒駕什麼的,就不干你的 05/14 19:47
202F:→ AustinPowers: 事了...反正他那種人未來遲早都會被收掉的 05/14 19:48
203F:推 greenx: 跟被查到毒比起來,選擇傷害肇逃比較輕吧 05/14 23:05
204F:推 asiu: 告到底 讓他進去敦 05/14 23:06
205F:推 e8177919e: 這種人不告死他對得起自己嗎 05/15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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