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看板car
標題[公告] 看板進行投票中
時間Mon Jul 11 11:31:21 2016
有很多板友對板規有意見,現在大家能透過投票表達聲音
目前的投票數僅只有 39 票,如果大家真的有意見,請透過投票表決
這次的投票,除了讓大家選擇板規之外,同時也是表達對現行板規與執行的意見
如果覺得 cacac 板主執行得當,匡正板風有功,可以投票支持他的板規
相對的就請投票給我與 bluedolphin 討論制定的那個板規
投票將於明天晚上結束,希望大家好好投下神聖的一票
有網友對於謾罵這一點諸多質疑,其實每個看板都會禁止人身攻擊、謾罵
板規是死的,人是活的,其實板主的判定才是最重要的一點
希望大家可以冷靜看待,如果對判決有疑問,可以跟板主溝通,溝通無效可以申訴
以上,希望大家多多投票表達意見,謝謝
--
噓 iaMSoRy:馬英狗什麼時候在東吳教過了 #1EiLc8K9 (Gossiping) 11/02 22:55
1F:噓 iaMSoRy:馬英狗是哪一年在東吳教書的 還是你又夢遺到了11/02 23:06
2F:→ iaMSoRy:部落格也當證據 不如去問你家樓下小黑如何11/02 23:13
http://www.csil.org.tw/cabout/list2.htm 中間那個俊帥馬英九應該不是別人吧?
3F:推 iaMSoRy:喔 真的有喔11/02 23:18
4F:→ iaMSoRy:一開始有證據不會給是不是阿 你現在在怪我是不是阿11/02 23: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223.10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r/M.1468207884.A.1EC.html
5F:推 ctx705f: 推一個 07/11 11:37
6F:推 jamesyang456: 可以置頂嗎,這樣更多人才會看得到 07/11 12:25
7F:→ Kamiyu: 可是我們只能置底....Orz 07/11 12:37
8F:推 Liszt1025: 建議 差異在哪邊 應該標示出來 不然看的灰颯颯 07/11 12:39
9F:→ alskdj: 看不懂現有跟改版的差異在哪裡 07/11 12:49
10F:推 ls4860: 建議表示+1 07/11 13:19
11F:推 npiemi: 應該附修訂前後對照表,不然看不出來 07/11 13:33
最主要新的板規針對不同違規程度而有不同罰則,並非一視同仁
不會讓推文違規的跟洗板違規的刑度相同
再者就是讓板規較為簡潔清楚,方便大家閱讀
12F:推 camry05: 請問怎麼投票啊@@ 07/11 13:34
13F:→ ctx1000: 大V 07/11 13:35
14F:→ asukarei: 新板規能罵車和車廠了嗎? 07/11 13:42
15F:推 sagat666: 建議版標提示一下,不然很多人不知道辦理投票中。而且那 07/11 13:52
16F:→ sagat666: 個紅燈束縛巴拉巴拉已經用好久了 07/11 13:52
17F:→ blastwave: 原來你也知道版規沒鳥用 想桶誰就桶誰 亂桶人還在裝死 07/11 14:00
18F:→ blastwave: 上一個申訴的現在都還在裝死 臉被打腫乾脆躲起來 07/11 14:11
我不認同想桶誰就桶誰這種說法,請問閣下對我到目前為止的判決有無爭議?
19F:推 refgdata: 那需要版規幹嘛?反正你們愛桶就桶啊 07/11 14:24
如果板規沒有用的話,我就不需要提出修改的異議,板主執法如果不是於法有據
如何取信於人?相對的,如果對板主執法有異議,應當走申訴流程
20F:→ flyer1206: 重點在倒數第三行 07/11 14:53
21F:→ a001ou: 根本一樣爛,爭議也不回應,有啥好投的? 07/11 15:18
22F:→ a001ou: 又不是傻了投來幫你想桶誰就桶誰的行為背書! 07/11 15:22
23F:推 tofukingkion: 先解釋那位的爭議好嗎! 07/11 15:33
爭議不是我的判決,我想我內文已經寫得很清楚,如果有爭議要向板主發信溝通
當然最好是向原判決板主提出,如果溝通不能達成協議,也可以走申訴管道救濟
24F:推 gx9900123: 腫腫的那位好幾天沒發公告了 07/11 15:40
25F:→ a001ou: 發信是事主的事,其他多人要求說明難道能不理?更別題blue 07/11 16:02
26F:→ a001ou: 版主擺明問A答B,跟他講明後馬上就不見,擺明裝傻,這篇也是 07/11 16:02
27F:推 Anpisex: 就不是他們判的是要說明啥?我看他們兩個大概也對判決不 07/11 16:15
28F:→ Anpisex: 同意,不然怎麼一直迴避 07/11 16:15
29F:→ a001ou: 若有不認同,版主間該做的是溝通取得共識,不反應就是認同 07/11 16:27
我們溝通過了,不過不反應就是認同這帽子扣的真大,請不要自己亂下定論
30F:→ Oo5566: 原判決板主有能力回應的話,大家還會要求其他板主解釋? 07/11 16:36
31F:→ Oo5566: 其他板主就算不認同也可以在板上說明讓大家知道想法.. 07/11 16:36
32F:→ Oo5566: 三個都不解釋只會讓人覺得三個都認同此判決,而申訴板 07/11 16:36
33F:→ Oo5566: 效率也是誇張的慢(可能人力不夠),申訴完應該水桶出來了 07/11 16:36
※ 編輯: Kamiyu (220.128.223.100), 07/11/2016 16:45:33
34F:推 alskdj: K版主,看得出來你很想居中協調好目前的狀況 07/11 17:12
35F:→ alskdj: 踩死另外二位版主堅持的線,也不想跟鄉民們的想法起衝突 07/11 17:13
36F:→ alskdj: 但我建議你,不要當第一個砲灰講太多。 07/11 17:13
37F:→ alskdj: 話講一半就好,讓應該要回應的人自己出來回應 07/11 17:14
38F:→ a001ou: 那就衍生出另一問題了,若多數版主認為某一判決有問題,但 07/11 17:44
39F:→ a001ou: 原判堅持時就讓他一直玩下去?那版規是否更新又何用? 07/11 17:44
40F:推 ffwind: 有申訴管道阿 07/11 20:19
41F:推 TaiwanNeko: ghjkl5566真的桶的莫名其妙 07/11 20:33
42F:→ TaiwanNeko: 還有那個兩篇文章隔一個多月被歸類成洗板的 07/11 20:35
43F:→ alskdj: 上面CACAC那種口氣,K版大你還在忍什麼? 07/11 21:29
44F:→ a001ou: 從最新公告來看,很明顯就是他想怎樣就怎樣,那有啥好投的? 07/11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