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 ("與絕望奮鬥"5/1上市)
看板book
標題[推薦] "與絕望奮鬥"順利出書...
時間Sat May 1 12:25:23 2010
剛剛從外面跑了一趟書店回來,看到架子上的新書,有點百感交集...
想說的話太多了,對於鄉民們的感謝之情,我也都寫在書的後序裡了,
所以,今天簡略地講一下就好了吧!
自從2009年四五月間,因為徐志皓的案子接觸到本村先生的故事,
並因而踏上這段旅程以來,至今也已經過了三百六十個日子。
當然,跟本村先生3300個刻骨銘心的日子相比,這樣的奮鬥實在不算什麼。
如果要我說的話,我寧願這世界上的大家都能過著平平安安的日子,
都能享有自己平凡而幸福的人生,我想,本村洋先生也是這麼想的吧!
然而,事實總不能盡如人意。
有平凡而微渺的夢想,就有那些恣意踐踏、毀滅他人夢想的人存在;
那些被殺害的人們,他(她)們每個人也都如你我一樣,是平淡度日的善良百姓,
可是,就因為某些人的作為,使得他們的生命與夢想莫名地終止了,
而那些踐踏他人生命與夢想的人,卻可以得到某些"人權團體"的保障,
即使被判了死刑也不用死,這樣公平嗎?
於是,我開始努力思索這個問題;
我開始不斷寫文章,鑽研相關的案例,同時也不斷找尋譯者,尋求各界的支持與協力,
很幸運的是,我得到了一位優秀的譯者協助,
另一方面,也有很多很多的社會賢達給我支持和鼓勵;
我還記得自己在寒假完第一天就打電話去煩洪萬生老師,
結果老師不但沒有感到很煩,還很親切地告訴我願意幫忙;
還有葉毓蘭老師,在百忙之中還抽空為我寫了一篇很棒的序。
(老師在寫序的後一天就要趕著出國,她是特地幫忙把文章生出來的)
朱大、刀大和therookie當然就不用說了,這本書能夠成功,
他們三位的功勞遠大過於我。
還有將故事帶入台灣的花花姐,沒有她震撼人心的那篇文章,
這段旅程就沒有開始的一天。
這一年間,不斷支持我的鄉民們,我想向你們致上最深的敬意,
跟你們比起來,我真的不算什麼。
台灣這一年來,發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
從徐志皓案、南寮碩士生案,一直到前法務部長的"地獄說",
我們發現,所謂的"廢死"並不是真正保障人權的做法,
相反地,人權團體所講的"廢死",只是一種保障殺人兇手的藉口。
我們的生命、我們所摯愛的家人,
隨時有可能在殺人兇手的殘暴行為下遭到毀滅,
然而,所謂的人權者,關心的卻只是這些兇手"有沒有重新做人的可能"?
於是,沉默的人們站出來了,一向被忽略的被害者們站起來了,
何爸、張家三姐妹,黃家人...一個又一個的被害者家屬出面現身說法。
本村洋爸爸的故事並不是遙不可及,而是確實就發生在你我身邊。
為此,我懷著虔敬的心情,懷著希望能夠為被害者家屬、
為這個社會做點事情的心情,出版了這本"與絕望奮鬥"。
這是一段孤高而光榮的旅程,然而,榮耀應當歸於所有在這段過程中,
不斷鼓勵與支持這本書誕生的人們。
在此,我想用最真誠的心,向各位說一聲:
謝謝你們。謝謝你們陪我走過這三百六十個日子。
謝謝。
goetz
"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65956
http://ppt.cc/7sgC
--
"我認為,擅自奪走他人性命的人,就只能以其命來償還。
這是我的正義,也是我心目中的社會公義。
司法若是不實現社會正義,並致力於社會的健全化,那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本村洋,於廣島高院再審陳詞
五月一日,讓我們一起向全國民眾發出聲音:"你,贊成死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03.51
1F:推 tomx:辛苦了,不知道徐會不會槍斃? 05/01 12:43
2F:推 lychang:四個死刑令執行的今天..書的出版,更有意義...您辛苦了! 05/01 12:55
3F:推 ienjan:人權團體才不是保障 05/01 13:13
4F:→ ienjan:那些人權團體才不是保障死囚呢,沒看到報紙說了,張俊宏已 05/01 13:15
5F:→ ienjan:經認錯想死,人權團體還天天去盧他不給他死呢~~~~ 05/01 13:15
6F:→ ienjan:今天剛把書抱回來,真應該把最後一段兇手說的話燒成灰,化 05/01 13:17
7F:→ ienjan:成符水讓那些團體喝下去 05/01 13:18
8F:→ episold:辛苦了~ 05/01 13:19
9F:推 WRATH:人權團體本來就不是保障死囚 三樓既可理解這點又有喝符水的 05/01 13:31
10F:→ WRATH:的結論 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05/01 13:32
11F:→ ienjan:你去看一下就知道了 而且你也認真了... 05/01 13:37
12F:推 WRATH:所有玩笑話都有認真的成份在裡面 05/01 13:40
13F:推 Asclepius:買了~ 05/01 14:12
14F:推 lovefordidi:推 我一定會支持 05/01 14:39
15F:推 ron761230:推 05/01 14:43
16F:推 owenkuo:推~且這只是個開始,看這兩天某些團體的動作真的不敢恭維 05/01 16:54
17F:推 karmakicker:推 05/01 19:19
18F:推 mizuirosyo:辛苦了 感謝您的付出~ 05/01 19:20
19F:推 oooiooo:買了~閱讀中 05/01 20:21
20F:推 nicayoung:辛苦了 05/02 00:14
21F:→ crysdaisy:這個例子值得好好討論 但討論的方向希望是在如何更完善 05/02 01:33
22F:→ crysdaisy:保護被害者權益 司法 社服對被害者的漏洞和不正義如何改 05/02 01:34
23F:→ crysdaisy:進 而不只是被害者家屬如何恐懼和悲傷 只討論情緒 對整 05/02 01:37
24F:→ crysdaisy:個社會的實質措施層面就會失焦 謝謝提供訊息:) 05/02 01:38
25F:推 leemt:今天剛去買回家!!!等等就來拜讀!!! 05/02 01:43
26F:推 crysdaisy:然後雖然會被罵 還是要說 幾位寫推薦的人 有的點出討論 05/02 01:48
27F:→ crysdaisy:這個案例的重點 司法 社會 有的算是情緒性的喊話 不是不 05/02 01:50
28F:→ crysdaisy:能喊話 而是前者更是對社會負責的表現 05/02 01:50
29F:推 lisido:推推 辛苦了 05/02 18:41
30F:推 qoomii:這本書應該是希望不同意見的人也能拿起來看,進而理性討論 05/02 19:44
31F:→ qoomii:但是序的部分有些用字遣詞真的不太妙,不過序愛怎麼寫, 05/02 19:46
32F:→ qoomii:其他人也沒有置喙的餘地就是了,只是可惜了 05/02 19:46
33F:推 FidelCastro:請問為什麼這篇文章要置底阿?? 05/05 13:09
34F:→ Jaies:因為我按到了 ╮(﹀_﹀")╭ 05/05 13:18
35F:推 evachicken:有買有推 05/08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