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10Sa4 (波卡)
看板biker
標題[問題] 請益車禍肇事責任
時間Wed Jul 29 10:22:04 2020
上個月在新竹發生車禍,雨天我騎機車(A)經過斑馬線發現有行人(B)穿越,
輕微剎車後自摔,並無撞到行人。
等警察時一輛機車(C)後座踢到三角錐和我機車的後照鏡留下做筆錄。
附上現場圖和初判表
https://imgur.com/gK3BV5m
https://imgur.com/D89bm7i
想請問初判表肇事責任怎麼算呢?
看了後方朋友的行車紀錄器GPS並無超速,
摔車原因似乎是後輪在斑馬線上打滑,
對方目前都不回應
麻煩各位幫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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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3.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iker/M.1595989326.A.E06.html
1F:推 kobe30418: 7:3 07/29 10:27
2F:推 eypon: 我這樣來看,覺得是55耶,雖然行人違規從馬路中穿越,但是 07/29 10:33
3F:→ eypon: 你無法舉證你是正常車速下打滑而摔車,如果口供的時後你又 07/29 10:33
4F:→ eypon: 說出自己超速,那你們這樣就算去鑑定也有很高的機率自己包 07/29 10:33
5F:→ eypon: 起來 07/29 10:33
瞭解,附上影片
https://reurl.cc/yZz3py
※ 編輯: jam10Sa4 (42.72.23.80 臺灣), 07/29/2020 11:20:36
6F:推 a0913: 我猜55開 駕駛失控 07/29 12:03
看來55開的機率不小呢...
7F:推 bitlife: 根據圖面和交通規則93.二,你的速度仍然過快,我知道大家會 07/29 12:40
8F:→ bitlife: 說規則做不到,但規則就是說近「學校」要減速慢行做「隨時 07/29 12:41
9F:→ bitlife: 停車之準備」,這意思就是小孩衝出馬路你都不能撞到的意思 07/29 12:41
10F:→ bitlife: 不知道主張夜間國小已無學童會不會有幫助就是.不過同條也 07/29 12:42
11F:→ bitlife: 有因雨霧視線不清也要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07/29 12:43
12F:→ bitlife: 行人也有違規穿越,不理會就先申請調解 07/29 12:45
原來如此,已申請調解
13F:推 YJM1106: 你沒有撞到行人對吧? 那就帝王條款 啊不是 是有因果關係 07/29 15:38
14F:→ YJM1106: 行人得負過失傷害責任 07/29 15:38
只能說以對方現在態度,只希望能負起應有責任
15F:推 a0913: 行人沒走斑馬線啦 影片看清楚 07/29 15:45
16F:推 eypon: 嗯,看你摔車的樣子,車子沒噴很遠,表示速度可能不快,但 07/29 16:56
17F:→ eypon: 是去跑鑑定時那些委員的論點可能不是我們常人所能理解的 07/29 16:56
18F:推 eypon: 所以我覺得你最好有心理準備,去調解時一人一半的機會頗高 07/29 16:58
19F:→ eypon: ,對方現在不出聲,可能也是在等調解時砍價 07/29 16:58
20F:推 eypon: 如果沒受大傷,就是花錢了事,買個教訓吧,不好意思這個論 07/29 17:00
21F:→ eypon: 點應該你不會很高興看到 07/29 17:00
瞭解,的確都是擦傷和肌肉挫傷且還在復健中
不高興的點其實在對方的態度上
22F:推 fuct: 你沒責任啦,對方這樣態度不用等調解了,直接提告最快 07/29 17:37
目前先申請調解了
23F:推 chspoutre: 可惜行人沒被撞 07/29 17:39
某方面來說,對方無傷無損
真不把這當回事了
24F:推 harrylian: 不要太期待鑑定,之前車禍走到鑑定,我被未靠右行駛的 07/29 18:34
25F:→ harrylian: 車撞倒,當天是雨天,委員竟然問我為什麼不騎在白線上 07/29 18:34
26F:→ harrylian: ,我直接黑人問號。 07/29 18:34
車禍鑑定委員會嗎?
雨天白線...
27F:推 hangtenboy: 我是覺得還好沒撞到人…以後雨天要多注意 07/29 18:52
的確還好沒撞到人,感謝提醒,會多注意的
感謝各位的回覆與指教,小弟心裡有底了
只希望事情能夠盡快處理完畢
※ 編輯: jam10Sa4 (42.72.23.80 臺灣), 07/29/2020 19:27:43
28F:→ VL1003: 樓樓上,車禍鑑定會問話? 我之前拿到報告前根本沒被問過阿 07/29 19:18
29F:→ VL1003: 還是你是指調解委員? 調解委員就不意外,負責搓湯圓的。 07/29 19:19
30F:→ bitlife: 不論最後肇責及結果,單你這邊就要先檢查一下輪胎胎紋深度 07/29 20:23
31F:→ bitlife: (個人經驗,磨到磨耗標記時會明顯變比之前滑,僅供參考),另 07/29 20:23
32F:→ bitlife: 外這事件應該有給你上了一課,下雨天視線差,反應距離長做 07/29 20:24
33F:→ bitlife: 不太到就只能降低速度,這次行人有肇責,如果是前車急煞,會 07/29 20:25
34F:→ bitlife: 變成(絕大多數情況)是你的責任,滑倒還得賠對方 07/29 20:26
35F:→ bitlife: 先不要提告是對的,因為告訴乃論撤告就不能再提告,如果先 07/29 20:28
36F:→ bitlife: 提告對方說願意賠多少但要你先撤告才簽和解,你就會陷入兩 07/29 20:28
37F:→ bitlife: 難,不撤不能簽只能告到底,撤告又怕對方突然翻供反悔改條 07/29 20:29
38F:→ bitlife: 件(因為前面有說不撤告不簽和解,真正簽名前本來就能協商 07/29 20:30
39F:→ bitlife: 改條件) 07/29 20:30
40F:→ jam10Sa4: 輪胎的部分肉還很多,車禍前一周有大保養和全車檢查 07/29 20:42
41F:→ bitlife: 胎紋沒問題就好,那就是單純雨天讓白線更滑 07/29 20:48
42F:→ jam10Sa4: 下條有打算把原廠胎換晴雨胎,謝謝樓上的提醒與細心告誡 07/29 20:49
43F:推 sggs: 你應該有驗傷,行人違規可告過失傷害,對方有傷你也會被告 07/29 21:33
44F:→ sggs: 對方無傷的話只有你能告他;提告跟調解可併行,調解成立有 07/29 21:36
45F:→ sggs: 一審判決效力,簽完調解再去撤告就好 07/29 21:36
46F:→ gm0x000: 認真說,初判表沒出來都是用猜的,看運氣了,不服直接上調解 07/29 23:11
47F:噓 kobe30418: 初判表都出來了還在沒出來就是用猜的 網絡上就是一堆 07/29 23:23
48F:→ kobe30418: 假會的在誤導 才有一堆假會整天在打嘴砲 07/29 23:23
49F:→ kobe30418: 認真說鬼話嗎 07/29 23:23
50F:→ kobe30418: 這案件跟車速一點屁毛關係都沒有 還能打一串嘮嘮長的 07/29 23:25
51F:→ kobe30418: 真他媽來亂的一堆 07/29 23:25
52F:噓 kobe30418: 還什麼提告 再撤告的 傻眼貓咪白眼黃捷 拜託別再鬧了 07/29 23:26
53F:→ kobe30418: 有夠可愛的 07/29 23:26
54F:推 harrylian: 沒錯,就是車禍鑑定委員會,意外吧 07/29 23:37
55F:→ bitlife: 初判表又不代表什麼,如果初判表就是最終結果,哪裏還需要 07/29 23:38
56F:→ bitlife: 刑民事庭,還需要1,2審? XD 07/29 23:38
57F:→ bitlife: 法官最後判決都是要寫法律條文及理由,1,2審也可能見解不 07/29 23:40
58F:→ bitlife: 同,有人能夠用初判表三個字終結我國刑民事制度我也佩服 07/29 23:40
59F:→ bitlife: 噓了半天,不如寫自己的見解比較有用 07/29 23:42
60F:→ chi17: 之前忘記在哪看的 法官:我不信初判表難道信你嘴巴講的嗎 07/29 23:44
61F:噓 kobe30418: 初判表真的不代表什麼啊 我國刑事案件遇到這種屁眼大 07/29 23:44
62F:→ kobe30418: 的案件也根本不會什麼ㄧ二審 有責任 什麼傷勢 幹嘛不和 07/29 23:44
63F:→ kobe30418: 解 1-3個月易科罰金 附帶民事跟你們慢慢吵 就這樣 這 07/29 23:44
64F:→ kobe30418: 種狗屁車禍案件 我國刑事檢察官跟法官根本懶得處理 07/29 23:44
65F:推 bitlife: 法官也有未採納鑑定的,聽過嗎? 07/29 23:45
66F:→ kobe30418: 見解就在一樓 7:3 車禍案件根本不用講這麼多屁話 有沒 07/29 23:46
67F:→ kobe30418: 有錢的問題而已 裝懂哥別再鬧了 多賺點錢比較快 07/29 23:46
68F:→ bitlife: 外行話也能講? 有沒有一二審是要件有沒有成立,當事人有沒 07/29 23:46
69F:→ bitlife: 有提告或上訴,不是你決定的 XD 07/29 23:46
70F:→ bitlife: 對方不接受7:3不和解你要怎樣? 你要出嗎? XD 07/29 23:47
71F:→ kobe30418: 這件案件就是機車要求償多少 對方願意賠多少 能不能和 07/29 23:48
72F:→ kobe30418: 解 不能就是刑事訴訟 然後無止境調解 然後易科罰金 再 07/29 23:48
73F:→ kobe30418: 無止境調解 然後法院判賠多少 最後對方有沒有錢賠而已 07/29 23:48
74F:→ kobe30418: 有什麼問題嗎? 這段時間大概2-3年 07/29 23:48
75F:→ bitlife: 大多數案件是當事人衡量代價而以,不是你所謂的檢法要不要 07/29 23:48
76F:→ bitlife: 處理 07/29 23:48
77F:→ kobe30418: 接受不接受 重要嗎? 是重點嗎? 有沒有錢才是重點吧 07/29 23:49
78F:→ bitlife: 沒錯啊,所以你前面講的檢察官法官懶得處理根本就自打嘴, 07/29 23:49
79F:→ bitlife: 是當事人衡量代價成本要不要進行訴訟而以 07/29 23:49
80F:→ kobe30418: 這件檢察官跟法官哪會什麼處理 當法匠很閒喔 簡易判決 07/29 23:50
81F:→ kobe30418: 就結束了 07/29 23:50
82F:→ bitlife: 就在講不能和解怎麼辦你在扯錢,不能和解就沒錢啊 07/29 23:50
83F:→ bitlife: 簡易判決也是判決啊,什麼叫懶得處理? 07/29 23:51
84F:→ kobe30418: 算了啦 我看你就看過幾本書就覺得世界這樣走的 開心就 07/29 23:51
85F:→ kobe30418: 好 07/29 23:51
86F:→ bitlife: 你少花時間在噓,多給建議,我也會覺得比較好.這世界也是有 07/29 23:52
87F:→ bitlife: 人不和解上法院的,判決書產量多得很 07/29 23:53
88F:推 eypon: 我回一下vl大的問題,我當初綠燈直行被對向轎車左轉撞上, 07/30 08:44
89F:→ eypon: 申請鑑定,結果收到通知請我去問話,那些委員看完文件後就 07/30 08:44
90F:→ eypon: 問我:你既然看見對方開到你面前,為什麼不煞車?煞不住是 07/30 08:44
91F:→ eypon: 不是就代表你車速過快?還是你當時精神不佳,沒辦法發現路 07/30 08:44
92F:→ eypon: 上的情況?。我聽完真的傻眼,怎麼會把馬路上的弱勢族群當 07/30 08:44
93F:→ eypon: 作犯人來看,所以那次即使我綠燈直行被轉彎車撞還是73比, 07/30 08:44
94F:→ eypon: 我就對這個政府失望了 07/30 08:44
95F:推 eypon: 給原PO一點鼓勵,看到那麼多不同意見可能會很混亂,不急, 07/30 08:47
96F:→ eypon: 先從調解開始,只要在案發6個月內,都還可以走過失傷害的 07/30 08:47
97F:→ eypon: 提起 07/30 08:47
98F:→ bitlife: 調解委員其實算民間人士,只是鄉鎮市政府依照調解條例遴選 07/30 09:03
99F:→ bitlife: 後任用,消費糾紛調解的消保官才是公務人員 07/30 09:04
100F:推 fuct: 相信我,以對方態度,先提告,不要等調解,才是最快的,若 07/31 01:08
101F:→ fuct: 還需要意見再站內我 07/31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