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1398 (奇異)
看板biker
標題Re: [問題] 今天被撞了..
時間Tue Dec 24 00:24:45 2019
有些推文已經偏離主軸了
剛好自己還身在車禍的官司中
來分享(抱怨)一下
如果我沒理解錯誤,對方對於你的人傷費用會全賠
唯一比較爭議的點是在於車殼的損傷部分,對方希望用(折舊)打折處裡
首先有推文提到精神賠償
你所受傷的很小,基本上也不至於不能上班課或是生活自理
如果要精神賠償,也是可行,數字幾百幾千不等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開到上萬,只是 嗯...不好說
當然如果此車禍讓你生活焦慮等等的甚至看醫生拿到診斷證明
這是另外一回事就是
另外一部分是提到可以打官司幹麼的
我首先強調,對 提告過失傷害是你的權益沒有錯
但打官司真的不值得,不划算,叫你告的聽聽就好
首先要做筆錄,這跟你當下的筆錄不同,是更正式的筆錄
對方申請地區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多半是里長之類,假若調解不成立
檢察官偵查庭,檢察官會當庭勸雙方,這根本小事,安排法院調解庭
法院調解庭,委員不是退休法官就是律師等法界人物,一樣會搓合,假若依然不成立
再一次偵查庭,檢察官再次確認雙方都無和解意願,最後勸導無效後起訴
起訴後上法庭,法官一樣會當庭勸雙方,希望再次安排調解庭
再一次調解庭,委員一樣繼續搓合
都無效後才會再次回到法庭
然後法官才會宣判過失傷害罪成立,判對方一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三萬
重要的是,這些都是要平日的公家上班時間去處理
然後傳票平均一~兩個月來一次
只要這中間你不撤告,和解也沒進展的話
跑這些流程少說半年,八個月有
我個人是覺得沒必要把時間花費在這上面
車殼部分,就看你自己怎打算
對方若有保第三責任險,基本上是可以理賠
就看保險怎去處理
當然如果你想按照對方所說的打折處裡也是可行
其實個人是覺得,索賠提告當然都是自己的權益沒有錯
但很多時候,別忘了人情義理,對方意思到了,理賠的也合理就夠了
得饒人處且饒人,台灣很小,同縣市的話要再遇見也非難事,留點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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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utkin: 對方也要成本呀,又不是只有原po 12/24 00:38
2F:→ kutkin: 會這樣魯就是沒保險,不然哪家理賠去跟受害者魯折舊 12/24 00:39
3F:推 chi17: 跑流程就是花時間逼對方掏錢而已看誰撐的久 12/24 00:53
4F:→ chi17: 這種小事有誠意的現場掏錢就解決了啦 12/24 00:54
5F:→ jaannddyy: 小破皮哪有什麼人傷費用,可能慰問金吧 12/24 01:11
6F:推 spike50818: 又不是遇到態度超差擺明都不賠,對方其他車損+受傷都 12/24 01:22
7F:→ spike50818: 願意賠,唯一車殼折舊不過差幾百塊的東西...我是不缺 12/24 01:22
8F:→ spike50818: 那幾百塊也不想為了那點錢浪費數個月跑各種流程和法 12/24 01:22
9F:→ spike50818: 院就是了,除非對方真的78到靠背 12/24 01:22
10F:推 Radiomir: 這板人車有擦傷就是要賠一台新車辣, 不賠就是告到底XD 12/24 01:34
11F:→ Radiomir: 北輸有小擦傷=吃無敵星星, 可以許三個願望, 不從就告. 12/24 01:36
12F:推 kutkin: 你知道7-8年幾乎折舊到沒有嗎 12/24 01:39
13F:→ kutkin: 幾百塊咧 12/24 01:40
15F:推 mader5566: 老實講這種你不要換太超過 一個殼差沒幾百塊跟她談一下 12/24 09:50
16F:→ mader5566: 我覺得對方也是會全賠 還浪費時間跑法院最後也是算一堆 12/24 09:50
17F:→ mader5566: 折舊 沒比較賺 12/24 09:50
18F:噓 YukiPhoenix: 鄉愿 12/24 10:59
19F:噓 Haooconnor: 遇到不賠錢的三寶很多啊,車禍當下說會賠 之後消極處 12/24 15:34
20F:→ Haooconnor: 理的人不少,這就是為什麼大部分的人都會勸原po提告啦 12/24 15:34
21F:→ Haooconnor: ,有的人就是要收到傳票才會變積極,講白一點就是賴皮 12/24 15:34
22F:推 spike50818: 會這樣說也是因為大部分人都說直接告,啊真正跑過法 12/24 17:24
23F:→ spike50818: 院的有幾個?這件也才談完初步,一堆人就直接斷定對 12/24 17:24
24F:→ spike50818: 方消極根本不想賠? 12/24 17:24
25F:→ kutkin: 因為還沒到法院對方就縮了,你怪我喔 12/24 18:13
26F:→ kutkin: 法院是最後手段,沒有人現在就把底牌丟掉 12/24 18:14
28F:→ kutkin: 請更新 12/24 18:16
29F:→ Virex: 老話一句,提告是手段,但目的還是拿到相對應的賠償。 12/24 18:46
30F:推 yy121: 有過被路人害到摔車的經驗,車其實沒什麼事,只是因為肩膀 12/25 22:29
31F:→ yy121: 肌腱撕裂很不爽,開七萬賠償金對方不鳥我,提告後態度瞬間 12/25 22:29
32F:→ yy121: 大轉變,最終上調解委員會後四萬和解 12/25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