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more (太天了)
看板biker
標題[問題]我報失竊以後發現是我自己停在別的地方!
時間Fri Jan 11 19:58:34 2013
請問我報失竊以後發現原來是我停在別的地方
忘了騎走怎麼辦?
而且停的距離離我住的地方又不遠,是走路十分鐘內
可以到的!
拜託大家幫幫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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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5.76.53
1F:→ mango0710:這也來問....直接去派出所報找到了就好阿!! 很難?? 01/11 20:00
2F:→ qwe44560:不懂 01/11 20:00
3F:推 zuzu3852:............回原派出所解除? 01/11 20:00
4F:→ ddmore:其實我去找原派出所了,只是作筆錄的當時,警察說: 01/11 20:01
5F:→ ddmore:以上所述內容是否屬實?不實需負法律責任!所以其實我想問 01/11 20:02
6F:→ ddmore:的是,因為我記錯了而造成我謊報失竊了!這樣會有問題嗎? 01/11 20:03
7F:→ erik8866:太天了 01/11 20:08
8F:推 POTETO:跟警察說找到了就好了 我家也曾經這樣 01/11 20:15
9F:→ MrUpload:說清楚就好啦0.0 還好吧???? 01/11 20:15
10F:→ ddmore:真的是這樣嗎?所以是我太緊張了嗎? 01/11 20:21
11F:→ shaobeing:放在原地等警察找到他也是可以 就說可能是被移車... 01/11 20:23
12F:→ catpig0420:可以轉笨版了XD 01/11 20:55
※ scufjh:轉錄至看板 StupidClown 01/11 21:04
13F:推 scufjh:賀喜原po... 01/11 21:05
14F:推 sai1268:就說自己找到了不就好了... 01/11 21:25
15F:推 skyhome:警察應該不會這麼刁難你啦 01/11 21:26
16F:→ wssp2222:就...刑法§171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01/11 21:39
17F:→ snowcoat:人如其名 真的有天 XDDD 01/11 21:41
18F:→ ddmore:可以請WSS大大說清楚一點嗎?不太懂意思?y 01/11 21:46
19F:推 paul324:原PO沒有故意,不成立本罪,而且警察應該也不會刁難你啦XD 01/11 21:55
20F:→ snowcoat:...誣告超難成立 何況是自己搞笑 不必煩惱啦 01/11 21:57
21F:→ ddmore:嗯,感謝各位大大,那我就放心了 01/11 22:07
22F:→ cc618000:趕快故意把它弄丟,這樣就沒謊報了 01/11 22:40
23F:→ Photobiotic:放心之外還要去原受理警察機關撤銷~ 01/11 23:57
24F:→ HEROR:警察絕對不會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01/12 00:12
25F:推 lsp33:你跟他說找到了 他還有業績 01/12 00:29
26F:→ emip:就說路上閒逛找到就好 什麼記錯就不用講了 01/12 08:53
27F:推 sazabijiang:你可以帶著警察去找到你的車, 他還有業績呢 XD 01/12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