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cebeta (Dance)
看板biker
標題[問題] 撞到突然開門的車
時間Tue Nov 27 22:46:47 2012
上禮拜四原PO以慢速騎在家裡附近的機車道上
旁邊是路邊停車格 有汽車車停在旁邊 有一台車門就突然打開了
即使當時速度大概20左右還是閃不過全部
但是機車前面的外殼還有排氣管的隔熱板還有車燈都有部分斷裂損壞了
個人的前手臂和無名指有瘀傷
當下也不知道要怎麼辦 剛好有路人經過就叫我報警
後來警察來了就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來之前我把機車移到不會擋到路的地方)
後來我也有去醫院驗傷有驗傷單 但是我沒拍照
就在今天剛剛打電話給對方要求賠償 對方認為兩邊都有錯沒有要賠償的意思
他認為我錯的理由是騎太右邊
但是我覺得我車子騎在機車道上 而且明顯沒有超速
請問我現在可以怎麼做?
我只知道七天後可以申請事故現場圖和現場照片
十五天後可以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這種情形我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和民事的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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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21.96
※ 編輯: Dancebeta 來自: 49.159.21.96 (11/27 22:47)
1F:→ FairyBomb:有受傷就照法律程序走吧 11/27 22:49
2F:→ Photobiotic:刑事告下去就會來求你和解 11/27 22:50
有驗傷單可是沒有照片也OK嗎?一般情形是先警告對方要告刑事嗎?
3F:推 dog79721:在台北市嗎? 11/27 22:51
在新北市
4F:推 LastSmile:告下去!這之前有案例而且有贏 11/27 22:55
5F:→ FairyBomb:你可以直接告也可以先告訴對方,不過我的經驗是大多數先 11/27 22:55
6F:→ FairyBomb:跟對方講幾乎都沒用 11/27 22:55
7F:→ LastSmile:不用警告他 等他收到傳票就會知道了 11/27 22:55
8F:推 dog79721:先拿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後申請調解,如果不願意談就… 11/27 22:57
那就只好再等10天等初步了
9F:推 totogood:有受傷告刑事 11/27 22:57
10F:→ Photobiotic:到當初處理事故的分局說要提起刑事告訴即可 11/27 22:57
11F:推 mevi:告他絕對贏 告吧對這種人不用客氣 11/27 22:58
12F:推 z542051:只要你有受傷 除非他完全無責任 不然過失傷害就告的成 11/27 22:59
所以基本上只要有驗傷單就告的成了吧!?
13F:推 lolen:這種你百分之百穩贏的,告就對了~! 11/27 23:00
14F:推 kaodio:他車有怎麼樣嗎 這個公道價3萬起跳的 你穩贏 11/27 23:02
他的就車門的邊邊微微的凸出來一點 公道價3萬的說來法來自?
因為我算算修車家看醫生等等我抓大概4000
不過剛講電話的感覺是對方一毛都不想給
15F:推 ttnakafzcm:直接賞他一個痛快就對了 再不看照後鏡阿 嘿嘿 11/27 23:03
16F:推 TOMMY75410:你有報警就賺到了,百分之百穩贏... 11/27 23:05
那我應該感謝剛好路過的那位先生..
※ 編輯: Dancebeta 來自: 49.159.21.96 (11/27 23:08)
17F:推 king0531:好顯你騎的夠慢..讀書時學校有一位學長給同學載 11/27 23:09
18F:→ king0531:結果有一個坐計程車趕著上法院的人 突然打開車門 11/27 23:10
19F:推 a23203473:然後就飛出去了 11/27 23:11
警察也跟我說我騎得慢運氣好.. 上次的是飛出去腳被車輾過..
20F:推 ahmygoddess:要注意如果要告 要在案發後半年內送件 不然不受理 11/27 23:11
21F:→ king0531:那位學長飛出去頭著地 和死神搏鬥很久很久... 11/27 23:11
22F:→ ahmygoddess:然後他沒有受傷的話 過失又明顯不是你 你就不用怕他會 11/27 23:12
23F:→ king0531:救活了但.... 11/27 23:12
24F:推 ttlun:告下去穩贏 11/27 23:12
25F:推 TOMMY75410:其實不管怎樣,車禍一定要報警 11/27 23:12
26F:→ TOMMY75410:不然就是隨車攜帶和解書 11/27 23:12
27F:推 a23203473:告下去 原po加油 11/27 23:12
28F:→ ahmygoddess:反告 所以你就先等等調解委員會 能和解比較省事 11/27 23:12
我有聽過個說法是拖越久賠越多 這個的理由是??
順帶一提 原PO剛回台北還沒找到工作 受的傷也不大 所以也不能要求工作損失?
29F:→ TOMMY75410:我也很氣種種開車門不長眼的人!!! 11/27 23:13
隨身帶和解書還蠻屌的...
30F:→ ahmygoddess:如果他死鴨子嘴硬 你再請檢察官起訴他 11/27 23:13
31F:推 crazy2002:這一定要告 11/27 23:17
32F:→ ahmygoddess:傷害賠償你要列什麼都隨意 但對方是否理會又是一回事 11/27 23:21
33F:→ ahmygoddess:亂列有可能在和解時 對方認為你在敲竹槓而調解失敗 11/27 23:21
34F:→ ahmygoddess:上法院的話 賠多少要看證據(受傷程度與你實際薪資) 11/27 23:22
35F:→ ahmygoddess:最後法官說多少就多少(如果他不上訴的話) 11/27 23:22
36F:→ ahmygoddess:不建議亂列就是了 你是受害者 本來就贏面大 不要搞到 11/27 23:24
37F:推 assassinrex:開車門不看後面很危險 不告不行 機車撞上去超可怕 11/27 23:24
這真的超超超危險...現在都不敢騎慢車道了...
38F:→ ahmygoddess:上法院後 讓法官覺得你心術不正 11/27 23:24
所以我列了一些不確定是否是這次車禍造成的車子或是我本人的損傷
法官可能不承認,所以重點是在和解的時候要求對方價錢,不需提出太多理由
以兩邊都能接受為原則,這樣是正解嗎?
39F:推 sclife2003:你沒薪資證明不可能要求工作賠償 要求份內的就好 11/27 23:30
40F:推 ashioulou:平在路邊無預警開門 怪你騎太右邊 11/27 23:34
41F:→ ashioulou:改天騎在路中間車禍 怪你為什麼機車不靠右邊騎... 11/27 23:35
42F:推 Habanero:這跟走路玩手機撞到人還說「你幹嘛站在這給我撞」一樣妙 11/27 23:35
43F:推 ttnyhaay:我親戚被告過,好像賠十來萬,你參考看看,被車門打到飛 11/27 23:38
44F:→ ttnyhaay:出去沒死算你好運,我曾經飛到路中間,紅燈沒事XD 11/27 23:39
45F:→ ttnyhaay:綠燈我就不在這了 11/27 23:39
騎車真的好危險阿...
46F:推 harveychen:原 PO 加油!! 11/27 23:42
47F:推 skyant:穩贏的 上吧 11/27 23:44
感謝各位!!!!!
※ 編輯: Dancebeta 來自: 49.159.21.96 (11/27 23:48)
48F:推 pmgodie:告下去 原po加油 11/27 23:49
49F:→ kaodio:一般過失傷害起訴最少都1個月以上 刑事就要罰3萬 民事再說 11/27 23:58
50F:推 tkhunter:這個不用想,一定贏,告! 11/28 00:01
51F:推 YukiPhoenix:有受傷對方不想理不是直接開大絕告下去嗎XD 11/28 00:10
52F:推 misu2718:當然告..不過冬天最怕受傷了..痛感太有感了.. 11/28 00:18
53F:推 fumonkey:穩贏的~go 聽他喇叭 最好開車門撞到你 兩邊都有錯 11/28 00:52
54F:→ jric:你是騎在機車道還是慢車道還是根本是路邊? 11/28 02:02
55F:推 Somiya0123:推ashioulou,當沒有東西可怪的時候,就怪你騎太快 11/28 02:20
56F:推 werttrew:開車門不長眼根本是蓄意殺人......... 11/28 02:51
57F:推 kevin77605:現在騎車至少離路邊停車一公尺以上 自保先 11/28 03:12
58F:推 ElrosHsun:新聞超多這樣撞死人的 什麼都沒錯 100趴他錯 11/28 08:04
59F:→ ElrosHsun:大車嘴臉 怎樣都能怪 11/28 08:05
60F:推 civic9:開啟車門不慎 全責摟! 11/28 08:07
61F:推 zippy:這種汽車駕駛真的很可惡,我之前也撞過這樣的車門.... 11/28 08:30
62F:→ arm370x:騎太右邊這種鬼話講得出來 太左邊禁行機車阿 無賴!告死他 11/28 09:17
63F:推 swat3553:騎太右邊是哪招 告死他 11/28 10:04
64F:推 worldtree:原po硬起來 最討厭這種裝死不負責的 11/28 10:44
65F:推 favre:一堆人說騎機車要靠右 出事了又怪機車騎太右邊 告給他死啦 11/28 12:23
66F:推 god2:那個人太白痴了吧~最好都有錯XD 11/28 12:50
67F:推 FrankTripp:希望原PO不要又是那種想著和平處理的... 11/28 12:51
68F:→ FrankTripp:有太多沒用的人上來一直問 最後都是在和平處理自己吞 11/28 12:51
69F:→ FrankTripp:久了都覺得車禍文只是PO上來討拍的 11/28 12:52
70F:推 raya11600:很多開車的人都不看後方來車就直接開門,還自以為有理 11/28 13:02
71F:推 Desirer:有驗傷單直接提出刑事告訴 不用囉嗦 11/28 15:12
72F:推 freshbox7:什麼叫騎太右邊...這傢伙腦袋還正常? 11/28 23:57
73F:推 BillHuang:為什麼沒有撞死亂開車門的 11/29 06:42
74F:推 ikariamman:穩贏的告死他 順便請求精神慰撫金 11/29 10:41
75F:噓 Cervelo1995:紅der明顯,這種錯了不承認的態度如果是我, 就算哭著來 11/29 13:43
76F:→ Cervelo1995:求和解我一樣告下去, 不給一次教訓學不乖! 建議告下去 11/29 13:43
77F:推 orz:告他你鐵贏 他會怕就會跟你和解 11/29 22:57
78F:推 ANDYisME:告下去就好了 11/30 01:29
79F:推 mmes:加油 超討厭不看有無來車 直接開車門的人 11/30 23:31
80F:→ romanmin:騎太右邊?? 這硬凹的說法實在太好笑了…腦包駕駛 12/01 10:43
81F:噓 wade801210:告給他死 才知道怕 告到他怕 才知道會死 12/05 01:21
82F:推 hikki430:某樓,最近不是有新聞說私下和解,被警察開單了?? 12/08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