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rfect921 (阿彥)
看板biker
標題[問題] 撞到機車.對方要求換新的.
時間Tue Oct 23 06:35:02 2012
前天開貨車倒車撞到機車
對方要求把刮傷大燈換新的?
但是沒有報警 不過當下有答應他了..有用手機錄音怎麼解決 把零件換新之類的
只是沒有當面說 換下來的大燈我要拿回來
那現在要怎麼跟他說比較好啊?? 還是我有權力可以拿回來
那機車幫他要求部分幫他處理好了 需要簽和解書之類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8.71.182
1F:推 HLPT:沒報警就看你良心了 不賠也可以 10/23 07:25
2F:→ FairyBomb:哪條?登樂?R1?惡魔胎? 10/23 08:34
3F:→ FairyBomb:推錯文.. 10/23 09:01
4F:推 haipis:順序錯了,你應該先簽和解書,約定所有條件,然後才開始修 10/23 09:10
5F:→ haipis:現在修完了,你要求對方如你所願作任何事情,難度頗高 10/23 09:11
6F:→ dyseone:沒報警就跟沒發生過一樣!!! 10/23 10:14
7F:推 west7711:h大,你的順序才錯了吧,和解書簽完了,就代表解決了 10/23 11:06
8F:→ west7711:到時我是撞的人,我也不會理對方,反正和解書都簽好了 10/23 11:08
9F:推 haipis:樓上,和解書簽完代表解決?約定事項若沒履行,就法院見 10/23 12:32
10F:→ haipis:難道你的和解書不是這樣寫的?還是有暗黑版? 10/23 12:33
11F:推 guithawk:先談和解內容,寫和解書,內容確定後畫押。事後如果與和 10/23 12:45
12F:→ guithawk:解書內容不符就先協調,協調無用就法院見吧 10/23 12:46
13F:→ ahmygoddess:正常程序 是乙方(通常是受害者)拿到錢或賠償後才會簽 10/23 21:23
14F:→ ahmygoddess:和解書 是讓甲方(通常是肇事方)用來證明已就此事與乙 10/23 21:24
15F:→ ahmygoddess:方達成和解且乙方同意日後不再追究 10/23 21:25
16F:→ ahmygoddess:和解內容是之前私下去談(包含區公所辦的調解委員會) 10/23 21:29
17F:→ ahmygoddess:談不攏才會去告對方 起訴後對方如果姿態放軟搶在正式 10/23 21:30
18F:→ ahmygoddess:開庭前與你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後 才會簽和解書 之後拿 10/23 21:32
19F:→ ahmygoddess:此和解書給法院 法院才會撤銷告訴 但如果一開庭就不 10/23 21:32
20F:→ ahmygoddess:能和解了(告傷害罪的話是刑事罪 不能在開庭後撤銷告) 10/23 21:33
21F:推 west7711:推樓上,跟我所認知的一模一樣,才不是先簽和解書再賠償 10/23 23:02
22F:→ west7711:如果我是肇事方,受害方都簽好和解書了再跟我要賠償 10/23 23:03
23F:→ west7711:我幹麻理他,反正都簽好和解書了,去告我都告不贏,誰叫他要 10/23 23:04
24F:→ west7711:簽好和解書給我 10/23 23:05
25F:推 haipis:樓上真以為你簽了和解書而不履行義務,不會被告?和解書的 10/24 00:12
26F:→ haipis:意思就是你若遵守這些條件(已完成部份均需保留事證)就沒 10/24 00:14
27F:→ haipis:必要爭訟(所以和解),但若你在和解書上簽名允諾和解義務 10/24 00:14
28F:→ haipis:而不履行,對方一定根據和解書內容上法院提告。何來簽了和 10/24 00:16
29F:→ haipis:解書就告不贏你之理?和解書上會有應履行事項,或已履行事 10/24 00:17
30F:→ haipis:項,你是不是完全搞混了?原po要的是和解條件為對方「應」 10/24 00:18
31F:→ haipis:交付替換下來之舊零件,且己方「已」賠償新零件價款若干, 10/24 00:19
32F:→ Gunslinger:我記得之前在警局簽的簡易和解書格式 是何時和解 約定 10/24 00:20
33F:→ Gunslinger:和解後不再追究任何責任 然後畫押 10/24 00:20
34F:→ haipis:你以為本案如果寫和解書就只會想原po「已」賠償,而不會約 10/24 00:20
35F:→ Gunslinger:不過有沒有約定金額和賠償方式等 沒印象了 和解書現在 10/24 00:20
36F:→ haipis:定對方「應」如何如何? 10/24 00:20
37F:→ Gunslinger:不在手邊 改天翻出來再補充 10/24 00:20
38F:→ Gunslinger:而當時畫押之前 是談好和解金額之後 交錢之後才簽的 10/24 00:21
39F:→ haipis:最近我岳母被機車撞到骨折,對方也是來談和解,口口聲聲說 10/24 00:22
40F:→ haipis:和解對雙方都好,但卻不願意賠償任何費用(岳母骨折住院, 10/24 00:22
41F:→ haipis:車子毀損),這樣要談和解,真不知現在年輕人在想什麼? 10/24 00:23
42F:→ Gunslinger:回到問題本身 他已經換好了嗎 還沒就還能談 你就說公司 10/24 00:23
43F:→ Gunslinger:出險需要舊零件blabla 展點誠懇誠意 應該OK 10/24 00:23
44F:推 ahmygoddess:樓上 你說再多都沒用 有機會的話上法院走一次行程(當 10/24 00:24
45F:→ Gunslinger:不過如果已經換掉了 那還是可以談 麻煩他去幫你拿回來 10/24 00:24
46F:→ haipis:給GL,和解書一定要敘明和解條件,即雙方同意如何如何,所 10/24 00:24
47F:→ ahmygoddess:然最好不要有這種機會) 你自然就會知道和解書在法律上 10/24 00:24
48F:→ Gunslinger:不過原則上應該沒有非得要拿到的理由或權力 10/24 00:24
49F:→ haipis:以和解。 10/24 00:25
50F:→ ahmygoddess:為何 10/24 00:25
51F:→ Gunslinger:至於簽和解書 是保護雙方握手言和之後不會再有旁枝分節 10/24 00:25
52F:→ Gunslinger:不過跟零件拿不拿得回來 沒有直接關係…是兩件事 10/24 00:25
53F:→ Gunslinger:當然你可以堅持要拿到舊零件才願意簽 那跟上面講的一樣 10/24 00:27
54F:→ Gunslinger:就需要去談 沒有一定 10/24 00:27
55F:推 haipis:本案換下來的大燈,可能可以主張不當得利之返還,但都不如 10/24 00:28
56F:→ haipis:直接在和解條件裡約定應交付原po比較省事。 10/24 00:29
57F:→ Gunslinger:對啊 所以說就是要跟對方談 而不是"本來就應該要給我" 10/24 00:30
58F:→ perfect921:沒報警 那應該也不能辦理出險吧?? 我是要幫他買大燈 然 10/24 00:41
59F:→ perfect921:後送到他朋友車行 10/24 00:42
60F:→ Gunslinger:你之前有跟他說你要買零件給他換嗎 沒有的話就再跟他連 10/24 00:44
61F:→ Gunslinger:絡吧 當然他也有權利要求依照他的想法去做就是 10/24 00:45
62F:→ perfect921:是啊 當下已經答應說要幫他買零件 10/24 06:23
63F:推 west7711:同意G大說的,「和解後不再追究任何責任」,所以是賠償後才 10/24 14:21
64F:→ west7711:簽和解書,而不是先簽再賠償 10/24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