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ime0704 (おに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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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協尋] 肇逃司機 302-MA 方基聰
時間Tue Sep 25 16:31:54 2012
代po...
◆【廠牌+型號+配色】→ HONDA NSR-150 紅白
◆【車牌號碼】→ 稍候補上
◆【肇事地點】→ 中山北路七段的土地公廟前
◆【事故時段】→ 101年/5月/26日/11時/分
◆【現場照片】→稍候補上
◆【事發過程】→ 計程車看到路邊有人以為要叫車瞬間擠向外車道,
導致急煞摔車,
還當做沒看到就跑了。
◆【加害者線索】→ 計程車車牌 302-MA 方基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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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稱謂】→ 0976-459-081 姓氏 陳先生
◆【人身財物損傷狀況】→ 整流罩跟風鏡爆,排氣管凹,座墊固定鎖跟座墊爆
右手背以及右手肘擦傷+挫傷
◆【可有行車紀錄器】→有但已毀損
◆【可有公共監視器】→無
◆【現已報案否】→是
◆【保險處理狀況】→ (可省略)
◆【其餘相關補充】→ 已報案,
也已經找到人,但是打過去跟對方約時間時他馬上把舊號碼停話,
打去跟交通組要其他資料都說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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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53.51
1F:→ TurTao:有證據直接告傷害就行了 09/25 16:32
2F:→ onime0704:喔是喔?了解。 09/25 16:32
※ 編輯: onime0704 來自: 220.133.153.51 (09/25 16:33)
3F:推 justlaver:有報警 警察不可能因為他停話就找不到人吧??? 09/25 16:33
4F:→ onime0704:交通組就是這麼厲害... 09/25 16:34
5F:→ justlaver:不然就是在跑一趟警局說他停話連絡不到 09/25 16:34
6F:→ OOQ:關鍵的紀錄器修得好嗎? 09/25 16:34
7F:→ onime0704:記憶卡斷裂...修不好了-_- 09/25 16:36
8F:→ onime0704:不知道交通組是不是有想河蟹,反正我朋友打了都沒問到 09/25 16:36
9F:推 tonysd:記憶卡斷裂 試著找原廠試試吧 說不定晶片沒受損 09/25 16:40
10F:→ onime0704:只是可能也沒用,他說那時候行車紀錄器好像差不多沒電了 09/25 16:45
11F:推 kalapon:交通組河蟹有甚麼好意外的,報案第一反應就是問有無影片 09/25 16:47
12F:→ a444498:誇張 09/25 16:47
13F:→ blackhippo:沒碰撞沒影片就沒戲唱.. 09/25 16:49
14F:推 skhan:什麼沒戲唱 肇逃是公訴罪啊 請GOOGLE"肇事逃逸 公訴" 09/25 16:53
15F:→ onime0704:現場警務人員是說肇逃是公訴罪,一定會罰,沒影片有人證 09/25 16:58
16F:→ onime0704:就好,因為我當時也在旁邊。 09/25 16:58
17F:→ onime0704:當然碰撞是比較容易留住人啦。 09/25 16:59
18F:推 mpbaby:揪到人不要跟他客氣 ! 09/25 17:00
19F:→ wssp2222:文內沒說是否有人身傷害 單純物損就沒肇逃啦 09/25 17:00
20F:→ DPPIsBitch:沒有公訴罪這種東西~是非告訴乃論 所有的罪都可以公訴 09/25 17:05
21F:推 FrankTripp:幫轉出去 把它鬧大~ 09/25 17:13
22F:→ hcyalex:剛一直覺得這名字很眼熟 原來是方基墨 09/25 17:55
23F:→ haiang0612:刑事肇逃才是非告訴乃論.. 09/25 17:59
24F:推 p1016112535:我去年一樣被小黃違規切換車道a到飛炫(有載人)他肇逃 09/25 18:03
25F:→ p1016112535:沒人證~附近監視器還都裝好看的(台北市)還好寄到車牌 09/25 18:03
26F:→ p1016112535:報警肇逃~最後他還是民事陪我錢,刑事還是要跟他去法 09/25 18:04
27F:→ p1016112535:院一趟=3= 09/25 18:04
28F:→ hcyalex:不管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都可以公訴也可以自訴 09/25 18:09
29F:→ hcyalex:只是非告訴乃論不會因為受害者不追究法律也不去追究 09/25 18:10
30F:→ hcyalex:所以一般稱非告訴乃論罪是公訴罪 因為一定會經過公訴 09/25 18:10
31F:→ hcyalex:知道概念就好囉 要糾正不是法律出身的人糾正不完 09/25 18:13
32F:→ hcyalex:每次看到有人在吐槽保留法律追溯權就覺得很無聊 09/25 18:14
33F:→ onime0704:喔...,對喔-_-,我忘了補充人的狀況-_- 09/25 18:27
※ 編輯: onime0704 來自: 220.133.153.51 (09/25 18:28)
34F:推 waynechemi:條子想河蟹啊...很明顯= = 09/25 19:05
35F:→ waynechemi:有名有車牌 跟你說找不到人 這有點誇張= = 09/25 19:06
36F:→ skhan:反正你報案他就要主動查 管他告訴不告訴 對吧? 不用講太多XD 09/25 20:00
37F:推 p1016112535:有報案要找對方找不到~直接提告...條子就會去找了 09/25 20:12
38F:推 POTETO:101年/5月/26日/11時/分 這麼久了= = 09/25 23:29
39F:推 MadMac:差點看成方基墨... 09/26 00:05
40F:推 HSNUemmy:方基墨+1 09/26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