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d (草食的阿海)
標題Re: [新聞] oBike進駐占滿機車格 新竹人怒了
時間Mon Jul 10 23:56:41 2017
※ 引述《bmasaya507 (JEREMY)》之銘言:
: 上週小弟我開車到泰山,停好車後臨時想到附近走走,看到OBIKE就刷卡開始騎了
: 心得:
: 1.相較UBIKE方便。Ubike租了以後常常到了目的地卻沒有地方還車
: 2.Ubike跟Obike我認為兩者可以並存,可以大大提高短程的移動騎乘腳踏車的機會
: 3.停車爭議:營不營利其實真的不會是多數人關心的,多數人關心的是原有的車位
: 沒得停機車了,所以開始抗議,以這個角度來說限制Obike不能停我認為確實有跟
: 不上時代的感覺;要立刻做的是地方政府的管理配套,甚至將機車停車亂象一併整頓
: ,例如停車格收費、機車行占用人行道展示機車等等,只是台灣機車數量真的太多
: 加上政府也沒魄力去做出一套更好的管理規範(最近看到越南好像要禁止機車了)
: 所以這會是個大問題。
: 4.不過朱立倫市長宣布禁止OBIKE停放機車格後我也立刻退租了...畢竟騎了不知停哪邊
根據報紙媒體六月二十九日的報導:【共享自行車OBIKE進軍新北1個月,違停亂象逐漸浮
現,新北市除加強稽查違停,擬在汐止、三峽、鶯歌等自行車熱區增加公共停車格,並研
擬自治條例管理,要求業者與民眾不能把借還車和移動的便利,建築在別人痛苦上,最快
9月報請議會審查,年底前公告管理方案。】
身為一個肥宅,因為又肥又懶,UBIKE或是OBIKE我都沒甚麼機會使用。
但前幾個月我到花東去了一趟,當地的人對OBIKE的抱怨卻直衝天際。包括了車子被亂丟
在人行道上,包括了排擠了機車停車位(實際上自行車可以停機車停車位),包括搶了當
地的單車租賃生意等等。
所以,顯然不是套了個可愛名字或是先進名字說是分享經濟,就可以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
生活了。
因為光是就UBIKE和OBIKE的經營模式一比,就知道前者和後者轉嫁成本的方式相差非常多
。
UBIKE必須要自己鎖定可以停車設置租用站的位置,但OBIKE不用。UBIKE要固定巡視車
子的租用站並且進行維修,OBIKE應該也要,但我從來沒有看見他們神不知鬼不覺的服務
維修人員。
當然你可以說這共享單車的模式完全沒有違法,但你在一個城市裡面動輒注入上百輛到上
千輛新的牟利工具,占的是公用空間,丟的是公用空間,卻不時時移動或是保管非法亂停
的牟利工具,難道這樣不算是成本嗎?簡單的說,共享單車目前在台灣鑽的是自行車亂停
沒有罰款的漏洞,實質上排擠的是一班升斗小民上班交通時的空間。任何笨到笑嘻嘻跟這
些類似服務公司合作還幫忙發新聞稿的地方政府,顯然是沒有上網和推算過你的市中心忽
然被注入幾百台自行車占據停車格和不是停車格的空間,到底會帶來多大的成本。
最後簡單的說,你大概也不能禁止這種鑽漏洞的創業或是共享經濟。就跟你也不能阻止愛
登山又愛出包拿我納稅錢當白雪公主被救的人靠北救援體系不夠好但是一毛錢也不付是一
樣的道理。因為他們雞巴,但是不違法。
但有方法的啊,就是把他們轉嫁給市民和公共空間的成本再轉嫁回來。違法亂停或是長時
間佔用停車位的共享單車要罰錢,經營單位要乖乖繳錢或是跟原騎士求償都好,總之你不
能占用公共空間和公共停車位又美其名為共享創業而大賺其錢吧?
評論來源
http://tinyw.in/UDAN
我總覺得不是台灣人甚麼機車多被占用停車格這麼簡單...
而是打著共享經濟的方式,拿著我們每個人公共空間的成本賺錢
然後看到有人覺得跟不上時代...
給人方便就當成隨便,Obike方便過了頭真的就是隨便
新的模式出現,而政府的確是沒有管理的辦法(我們立法院的立法效率...唉~)
想想有一天如果每個人的汽機車都沒有主人,不用掛牌,不用登記個人
手機app付錢給此公司隨便大家可以開,大家可以隨便停
你家門口一出來都是同樣的車停滿滿的,所有公共空間都是一樣的車子
然後甚麼事情都丟給政府去管就好,不是很恐怖嗎??
某個推文說得對,賺錢的不用處理,甚麼事都推給政府跟使用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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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話 說與不說 都是傷害
有些人 留與不留 都會離開
我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一直以來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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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sd (114.35.110.203), 07/11/2017 00:02:55
※ 編輯: tsd (114.35.110.203), 07/11/2017 00:04:07
1F:推 kf738145th : 要政府重視很簡單,修法讓obike跟汽車搶汽車格他們 07/11 04:31
2F:→ kf738145th : 就有感度+50%了 07/11 04:31
3F:→ ellychen : 並不是新的產業出現, 政府就要立法配合 07/11 08:26
4F:→ VVizZ : 不是幾百台 是一次就幾千台的金屬可回收垃圾 07/11 08:52
5F:→ bmasaya507 : 用公共空間營利確實有疑議,不過,公共空間若要取締 07/11 08:53
6F:→ bmasaya507 : 營利,全國應有一致標準,甚至是只要公有地都應付費 07/11 08:53
7F:→ bmasaya507 : 使用 07/11 08:53
8F:→ skking : 推原作中肯 07/11 21:41
9F:→ skking : 其實看看禁行機車而單車氾濫的大學校園及周邊就知 07/11 21:43
10F:→ skking : 車位數量或公德心都不足以解決問題。 07/11 21:48
11F:→ skking : 黃金地段有限的停車空間如何分配值得深思。 07/11 21:52
12F:→ skking : 身障弱勢大眾運輸私人運具依序應該是一種共識。 07/11 21:54
13F:→ skking : 如果缺乏適當的調度計畫和保修能量,不配稱大眾運輸 07/11 22:00
14F:→ skking : 只能算流動攤販,比私人運具還不如。 07/11 22:02
15F:→ skking : 共享單車的理念應該有機會在校園及周遭實踐, 07/11 22:04
16F:→ skking : 透過與學校簽約包含調度保修形成校方學生廠商三贏。 07/11 22:08
17F:→ skking : 可惜廠商採取狼性的吸金方式,糟蹋了共享的美意。 07/11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