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r911 (大飛 <( ̄︶ ̄)/)
看板bicycle
標題Re: [新聞]劇烈運動後來杯冰啤酒 效果比喝水好
時間Fri Nov 2 23:45:22 2007
※ 引述《Lannyy (心情好差)》之銘言:
: 轉載至亞新
: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二日專電)激烈運動導致大汗淋漓,喝什麼最好?
: 根據西班牙研究人員的最新研究,在身體因大量流汗而脫水的情況下,
: 冰啤酒是最好的飲料,因為啤酒能有效保留體內水份,
: 同時啤酒裡的泡泡能止渴,內含的碳酸成份也可以取代流失的卡路里,
: 整體效果比喝水來的好。
現在閒閒沒事幹,來扯一些543的好了:P
騎車喝啤酒真的好嗎!?
反正也不是很確卻的答案~很多事都馬是有一好沒兩好啊...
看到推文中有板友說為什麼開車喝酒就被公幹那騎單車喝啤酒就合理!? @@a
從法律面來看
我國刑法第 185-3 條規定: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這一條的罪名是”罪態駕駛罪”
其實也不一定要喝酒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才會成立啦
吸毒啦.吃安眠藥啦一堆拉里拉渣會讓你不能安全駕駛就是啦...
這一個條文學說上有爭議
一說是抽象危險犯~就是說行為人只要有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卻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就成立啦!管他有沒有真的發生危險
一說是具體危險犯~就是說除了上一說的情形外還必須發生
”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這就是一種實質的危險
(照這一說那千杯不醉的人就薛啦 XDDD)
反正實務管他那麼多~酒精濃度測量值的標準一訂
超過那些醫學專家說的範圍就全部當你醉了.不能安全的駕駛了
其他的我有些懶的扯了XD
反正重點就是在刑法上來說你喝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才有罪
那腳踏車是”動力交通工具”嗎!?
NO~腳踏車是靠人力前進的不是動力交通工具
反正刑法認為動力交通工具是要非靠人力由機器帶動的才算
所以~喜歡騎車喝酒的朋友們不用擔心會被抓去關了XD
但是我必須提醒這個條文會這樣訂
基本上是認為騎腳踏車在馬路上根本就沒什麼殺傷力嘛!!!
(當然,馬路上最大的不就是汽車嗎XD)
喝醉了騎車在馬路上,除非遇上行人,不然只有可能會被其他比你兇的”動力交通工具”
撞死或撞傷吧 (攤手)
所以說法律就是認為你喝醉了騎車沒啥危險性啊~根本才懶的理你 (攤手)
但是一個喝醉的人騎了腳踏車會不會去亂撞行人這又是另一回事啦~
反正把人撞傷你還是有責任要負責賠償啊
所以...
你可以邊騎腳踏車邊喝酒也沒人管你
但是你被撞算你活該~因為在你想向對方請求賠償時你總不能說你沒過失不用負責任吧
你在喝酒前就應該要知道你喝了酒騎車
在大馬路上有可能會亂騎而不小心發生意外吧~
各人造業個人擔啊~這是這樣
***
哈哈
其實是我發現我太久沒發文了
扯了一堆543
還請大家包含~
順便借文章問一下
明天
台中
有人想騎車嗎!?
還是有人想喝酒!?
科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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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飛比較懶==========
http://blog.pixnet.net/tar911
你在看我嗎?.................(羞)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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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06.219
1F:→ tar911:XD 我改錯字修到誰的推文了嗎!? SORRY~ 11/02 23:51
2F:→ urnottheone:追訴權時效...10年 11/02 23:51
3F:噓 karose:修三推文啦 我說我吃燒酒雞都會醉 喝酒會升天啦 = = 11/02 23:52
4F:→ urnottheone:條叫做"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11/02 23:52
5F:→ tar911:噓噓你在說啥~我怎麼看不懂!? @@a 11/02 23:54
6F:推 urnottheone:每條法條後面都有該條法條重點... 11/02 23:55
7F:→ tar911:卡洛斯說他喝醉活像一隻大鼎活蝦~請大家別笑他XD 11/02 23:56
8F:推 micco:重點是...人家是說運動完喝..沒叫你邊運動邊喝呀... 11/02 23:57
9F:→ urnottheone:我想要釣蝦...沒掉過蝦... 11/02 23:57
10F:→ urnottheone:就像民法第一四八條第二項為民法之帝王條款"誠信原則" 11/02 23:59
※ 編輯: tar911 來自: 220.132.206.219 (11/03 00:00)
11F:推 tar911:哈哈~多謝大叔提醒! 我搞錯重點了~ 11/03 00:00
12F:→ urnottheone:行政法的帝王條款就是比例原則...憲法第二三條"必要者 11/03 00:00
13F:→ tar911:但是不可否認~喝了酒下坡暖呼呼的 ~"~ 11/03 00:01
14F:推 BarkingSin:但記得道安規則或交罰條例裡有對喝酒或重病騎車規定 11/03 00:07
15F:推 johngaz:哈 卡螺絲太嫩了XD 我之前喝58高粱後去爬坡差點斷氣 囧 11/03 00:21
16F:推 peadon:感謝您解惑 11/03 03:23
17F:推 peadon:17507應該不可能喝完攜車回家 開車完喝酒一樣沒事 11/03 03:31
18F:推 tar911:補充一下~在刑法的角度來看~如果動用刑法來限制說喝了酒不꼠 11/03 08:01
19F:→ tar911:能騎腳踏車會有點OVER~~~太像道德立法了!!! 11/03 08:01
20F:→ tar911:這是一種道德~還沒必要動要到刑法那麼大的法律來限制! 11/03 08:02
21F:→ epistemie:這種是典型的技術迷思是不是動力機具有那麼重要嗎現在的 11/03 16:24
22F:→ epistemie:腳踏車工藝所釋放出人的能量也非同小可了With great 11/03 16:24
23F:→ epistemie:power comes with great responsibility馬路如虎口何必 11/03 16:26
24F:→ epistemie:要增加道路上的危險因素也許動力機具駕駛人為了要閃避受 11/03 16:26
25F:→ epistemie:酒精影響的單車駕駛人而造成令人不愉快的結果 11/03 16:27
26F:→ tar911:就說這是道德問題了~ 11/03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