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fiating (黑白雙胞胎好可愛唷>///<)
看板bicycle
標題Re: [問題] 新車借人環島會變舊的很誇張嗎?
時間Mon Jul 9 23:47:56 2007
借車比借錢還傷感情
有機車的都知道這種經驗
借人機車
帽子有異味
油用完沒有加
有時候比較幸運的話
還會去修理個幾千塊
騎機車載人最怕出車禍
如果有人出事你會被CALL去
這大家都有經驗
慶幸自己不會騎車也不會開車了
因為只要說不敢坐機車/只有撘捷運不會暈車就好
一定不要借
到時候出事情
依台灣人愛牽拖的個性
一定會扯到你身上
到時候要你賠錢你就糟糕了
車子有問題還是小事
他騎你的車出問題就是大事了
我是認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93.11
1F:→ hitsukix:借汽/機車真的最麻煩..有事也看不出來.. 07/10 00:44
2F:推 WMX:以前在學法律的時候說過~你沒義務載人~但假如機車載人出事 07/10 07:09
3F:→ WMX:你就是過失傷害或是過失致死....因為答應時就要確保他的安全 07/10 07:10
4F:→ WMX:那假如借別人汽車機車,有啥小問題例如煞車失靈之類造成出事.. 07/10 07:11
5F:→ WMX:出借的人也是要負責喔~而且這些都是刑法上的責任... 07/10 07:12
6F:推 robintsai:刑法上的責任??我左想又想只想到民法上的責任 07/10 09:30
7F:→ robintsai:依罪刑法定主義而言,借別人車然後別人出意外, 07/10 09:31
8F:→ robintsai:有哪一條的構成要件可以該當阿?? 07/10 09:32
9F:→ robintsai:就算實質解釋構成要件過失致死或致傷, 07/10 09:33
10F:→ robintsai:似乎也逸脫文義解釋這個最低限度了!! 07/10 09:33
11F:→ tar911:只有租車行才可能該當吧~~他有保全車子完整的業務義務 07/10 10:50
12F:→ robintsai:應該說是民法上租賃或使用借貸上,出租人或待與人的告知 07/10 13:25
13F:→ robintsai:義務和物之瑕疵擔保,與刑法無涉 07/10 13:29
14F:→ robintsai:此乃基於刑法謙抑思想或最後手段性的思維所得到的結論 07/10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