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l833 (stl833)
看板bicycle
標題腳踏車闖紅燈、逆向 北市將列重點取締
時間Mon May 14 20:02:40 2007
http://udn.com/NEWS/LIFE/LIF1/3844173.shtml
北市交通大隊勤務指揮中心表示,北市警察局已訂自今年九月一日起,針對腳踏車影響交
通安全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如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等違規行為執
行取締。不過交通大隊也澄清,腳踏車行駛行人穿越道等相關項目,則尚未列入執法重點
。
交通大隊也指出,腳踏車行駛行人穿越道,依法仍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時如有發生交
通事故,仍應負肇事責任,希望駕駛多加留意。
針對媒體報導,北市自九月起將針對自行車行駛行人穿越道等情形,視同「不依規定車道
行駛」,穿越路口時,也必須與一般車道一樣順向行駛,否則都視同逆向行駛,最高可處
新台幣六百元罰鍰,交通大隊澄清,腳踏車行駛行人穿越道等相關項目尚未列入執法重點
。
不過交通大隊也指出,為維護騎乘腳踏車安全,希望腳踏車駕駛人除戴安全帽,也應遵守
交通法令,行駛行人穿越道或人行道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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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5.133
1F:推 p020201104:嗚...騎車的兩大樂趣要被剝奪啦...還好我不在台北||| 05/14 20:05
2F:→ flyincloud:樓上的哪兩大樂趣被剝奪了?! 05/14 20:14
3F:→ p020201104:闖紅燈加逆向啊 05/14 20:20
4F:推 sl11pman:我可以說我的樂趣是行駛快車道嗎? 05/14 20:34
5F:推 st1017:樓上也是屬於wagaga之流的人物 05/14 20:38
6F:→ Doka0802:wagaga車神都走北二高 05/14 20:45
7F:推 micco:看樣子我昨天賺了蠻多錢的...科科.... 05/14 20:53
8F:推 forcetim:我覺得禮讓行人這點,單車騎士的表現比眾多汽機車駕駛人 05/14 21:14
9F:→ forcetim:要好的多~ 05/14 21:14
10F:推 cutepobo:把公車站牌拿走和路邊臨停的車子拿走 我就不會進快車道了 05/15 11:16
11F:→ cutepobo:台北真是搶錢之都阿 05/15 11:18
12F:推 wantrv:剛剛在新生南路羅斯福路口,就被警察警告了....要開我單 05/15 19:48
13F:→ wantrv:因為後面汽機車按喇叭,所以往前停在待轉區等紅燈 05/15 19:49
14F:→ wantrv:警察就來關切了,說可以開我單....一張900.... 05/15 19:50
15F:→ wantrv:他還很驕傲的說,有開過單車的罰單...因為勸導不聽... 05/15 19:50
16F:→ wantrv:闖紅燈....他騎機車追上去,攔下開單! 05/15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