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tuser (pttuser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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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這樣算走步嗎??
時間Tue Jul 11 01:49:58 2006
※ 引述《NorthernStar (為政以德)》之銘言:
: 球員在球場內控制一個活球,確立中樞足之後:
: a 傳球或投籃時,中樞足可以離地,惟球必須在中樞足著地前離手。
: ^^^^^^^^^^^^^^ ^^^^^^^^^^^^^^^^^^^^^^
: 所以,在2000年的規則,如果是要投籃或傳球時,軸心腳都是可以離開地面,
: 用另外一隻腳站立。
: 重點是在於,要在軸心腳再次著地之前讓球離開手。
你引的規則,哪裡說可以「另外一隻腳站立」?
「中樞足可以離地」對常打籃球的人而言是指「起跳」,
「…離手」那句,是指著地之前,球要離手。
如果可以用非軸心腳站立,我在停球(右軸心腳已建立)被阻無法出手時,左腳
大步左踏或右踏到敵人側面 (此時只能右軸心起跳,但跳不高),然後
我將重心再移往左腳(右軸心腳抬起),敵人就被你的身體擋在屁股後了,
還玩什麼?這樣玩,每一球都可以在籃下輕鬆過人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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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24.60
1F:推 halt:我的想法跟你類似,這樣進攻方感覺會有得利,可是反方 07/11 06:22
2F:→ halt:等會就拿出上籃的腳步說~ 07/11 06:23
3F:→ ftziya:去看之前文章波的影片吧! 07/11 08:29
4F:推 pptuser:看了第一影片,這個情況要是發生在籃下,根本無法守 07/11 09:31
5F:→ pptuser:進攻球員多踏那一步,就讓防守球員被拋在進攻員旁了 07/11 09:32
6F:推 Danjor:樓上的 就規則而言合法就是合法 那為什麼不是常使用 07/11 10:42
7F:→ Danjor:你可以找個朋友跟你玩玩這個動作 當你動作停止 兩腳張開 07/11 10:43
8F:→ Danjor:有一段距離 起跳的力量是被分散的 很容易被靠到重心偏掉 07/11 10:44
9F:→ Danjor:投籃只靠手部的力量是很不穩定的 07/11 10:46
10F:推 MILD8:h大你所謂的反方是引用規則賦予/限制球員權利在作討論的... 07/11 11:16
11F:推 MILD8:無意冒犯...這個問題在規則版和研習有很多討論...歡迎h大跟 07/11 11:39
12F:→ MILD8:p大一同參與~ 07/11 11:40
13F:推 koonhoba:合法就是合法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 那跟你在籃下還是哪裡 07/11 12:11
14F:→ koonhoba:有什麼關係..... 07/11 12:12
15F:推 halt:規則如何寫我很清楚,現下的規定是可以允許金雞獨立的動作出 07/11 12:17
16F:→ halt:這個動作真的很不自然,也會造成某些情況下的不公平產生 07/11 12:19
17F:→ halt:是否可以就此條規則此項動作來討論,暫不去管現有規則如何寫 07/11 12:19
18F:推 Danjor:別人可以用 你也可以用阿 何來不公平? 無惡意 純疑問 07/11 13:06
19F:推 pptuser:目前就街頭或職籃應該都不太有人這麼走法 07/11 13:41
20F:→ pptuser:如果都這樣走法,籃球場會天下大亂,建立防守位置已無作用 07/11 13:42
21F:推 Danjor:如果你偶而看一下女籃 使用率還蠻高的喔 40歲以上的老人 07/11 16:15
22F:→ Danjor:也蠻常用的 如果我的對手用這招 不是更容易猜出他的意圖 07/11 16:16
23F:→ Danjor:嗎? NBA靠這招得利的 也只有歐天王阿 腳步要夠靈活 07/11 16:21
24F:→ Danjor:才能在這個規則下淂利 看不出不公平之處在哪? 純討論 07/11 16:23
25F:推 Danjor:再者 這個腳步動作跟上籃是一樣的 速度的差別罷了 07/11 16:30
26F:推 pptuser:這哪需要靈活的腳步,判例光碟的影片,那防守球員都覺驚訝 07/11 17:05
27F:推 Danjor:造成你的誤解 靈活腳步指的是在籃下 你說的是第二段女籃 07/11 17:33
28F:→ Danjor:的那個動作 個人覺得不算是一個正常穩定的得分動作 身體 07/11 17:33
29F:→ Danjor:整個向前伸展 說實在重心不是很容易穩定 這也是我一直強 07/11 17:36
30F:→ Danjor:調的部份 所以我才會覺得沒有不公平之處 我想沒有人會把 07/11 17:37
31F:→ Danjor:招當常態使用 旁邊協防的人很容易就捕上來給個鍋子了 07/11 17:37
32F:推 pptuser:在籃下擠的時候,一對一的機會較多,被過就救不回來了 07/11 22:44
33F:推 Danjor:我一直強調 這不是一個常態得分效率高的動作 所以你說這個 07/11 23:12
34F:→ Danjor:動作不公平 我會有不同解讀 不過規則就是這樣 討論不出一 07/11 23:15
35F:→ Danjor:個共識 07/11 23:16
36F:推 sgywalker:你當防守的都是死人喔.你實際用過再說吧.這招沒路用啦 07/11 23:54
37F:推 pptuser:判例光碟的動作直接換成籃下,一過就輕挑籃進了,守不及的 07/12 01:28
38F:推 wilson1000:這招真的很賤 不用運球的過人 07/12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