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HENS2004 (雅典黃金聖豆士)
看板basketball
標題Re: 腳步的問題
時間Tue Aug 24 18:51:53 2004
※ 引述《windrealm ( b____d )》之銘言:
: 如果對方持球
: 往右切
: 我防守腳開,手也張開
: 我的腳比他的腳更早堵到他要的切的方向
: 但是對方因為踏的比我慢所以腳被我絆到
: 算是哪邊foul?
: 應該是我犯規,但是我想要問清楚一點
: 謝謝
圓柱體規則,一般而言,一個球員合法的防守位置
建立在他的假想圓柱體上,首先,雙腳平行張開微蹲,
雙腳之間距離稍微比兩個肩膀連線的距離再大個半步,
雙手向上高舉,圓柱體的前方從腳尖向上無限延伸,
後方是由臀部尾端向上下無限延伸,構成一假想圓柱體,
是
直上直下的
如果防守時候超出這個圓柱體的合法範圍,
裁判有權判犯規,舉個例,一般人防守都會張開雙臂
可是其實張開雙臂就已經凸出了圓柱體範圍,
所以當對方要從你身旁經過的時候,你用手臂去擋他
就是阻擋,至於張開雙臂可不可以?當然可以,
但是對手要從你旁邊經過的時候就必須放開讓他過
張開雙臂目的主要就是為了要干擾對手投籃傳球....,etc.
而正確的防守方式應該是,用軀幹,也就是你的假想圓柱體
去阻擋對方前進路線,也就是你腳步雖然踩到,但是你的身體
也是要跟著擋住對方才對,如果只是單單伸出腳,
那就是凸出圓柱體,所以是阻擋犯規.......
如此解釋了改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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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etertom:喔喔..原來如此...又多學了一樣了..^_^ 61.59.0.65 08/24
2F:→ windrealm:感謝! 220.136.16.230 08/24
3F:推 wet1101:可以借轉一下嗎?? ^^ 210.85.242.248 08/25
4F:推 ATHENS2004:請轉 ^^ 61.231.5.182 08/25
5F:推 capy:借轉...謝謝^^ 140.129.19.25 08/26
6F:推 rex852753:謝謝大大的解釋 推:D 218.164.37.15 08/27
7F:推 ji394u04y:謝謝大大解說,讓我又學了一課!! 218.167.194.11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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