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key0710 (monkey)
看板balaz
標題[啊強] 吐個苦水 因為我挨了一記悶棍
時間Sat Nov 24 01:45:58 2007
yamaha熱音賽 真的公平嗎? 為什麼要有雙重標準呢?
YAMAHA熱音大賽比賽規則第五條中 有規定
為讓更多的樂團新秀得以參加,曾獲得台灣區總決賽冠軍之團體與樂手謝絕參加本次
台灣區賽。
那 其中第四條 的規定是:
禁止樂團成員跨團或跨區重覆報名參賽,或於賽程途中更換樂團成員(可減少成員)。
敝團NOMAD前兩年報名YAMAHA熱音賽時(當時團名princess),兩次都獲得區賽第一名,
因違反上述第四條規則所以被取消資格,不能參與決賽
今年我們報名YAMAHA熱音賽台中功學社區,第一名的團體 西斯大帝 違反了第五條規則
但是yamaha對於同樣是比賽規則卻有雙重標準:
台中區賽(KHS台中市府店承辦)第一名『西斯大帝』,經大會決議,
根據簡章辦法【參賽資格】第5條規定,該團鍵盤手因曾參加第17屆亞洲賽,
故需退出比賽,但不影響團體進入決賽之資格。
http://www.yamahakhs.com/asianbeat2007/yamaha_web_news.htm
前兩年我們違反第四條規定,主辦單位就直接mail來通知我們被取消資格,
沒有讓我們減少團員繼續參賽的機會,也沒有事先知會我們。
然而今年同樣是違規,他們卻可以減少團員繼續參賽,但這兩項規定就字面上來看並沒有
等級之分,所以第四,第五條規定違反了任一條的話應該是都要做出相同的裁決才對。
當然,比賽規則這幾年完全沒有改變過(至少這兩項是一直都存在著的)
在此感到相當不公,同樣是比賽規則,為什麼會有兩套做法呢! 那這樣比賽規則定來幹麻的,
不要定不就好了!
如果只是違反規則的個人取消資格就好,那我們前兩年也應該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去比決賽阿
在這邊感到相當的Orz
大聲的問一句,yamaha真的公平嗎?
ps:西斯大帝跟我們團大多都認識,我們跟西斯大帝並沒有什麼恩怨
ps:可能有人會疑問為什麼我會去在乎這件事情,因為我們是這次台中功學社區的第二名,
我們每年都那麼辛苦準備, 無非就是想要在這樣一個歷史悠久的盛會中演出
我們前兩年都拿到區賽冠軍,本來都應該能進決賽,但是yamaha不讓我們進去,
不過我們自己違規在先所以就算了。
今年我們拿到第二名,想說反正西斯大帝也違規應該會遭受與我們一樣的命運,
然而卻不是這麼一回事,你們覺得如果今天你們是站在跟我們一樣的立場,
你們會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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