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864372002 (鋼琴)
站內b98902xxx
標題[信箱] 走廊通道請勿放置實驗設備及物品
時間Thu Nov 3 20:32:23 2011
鄭富書總務長
[email protected] 寄給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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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師生同仁大家好!
10月21日清晨4時許,某系館1樓走廊實驗用中型電烤箱,於因溫度過
高發生火警。該中型電烤箱,係因學生做垃圾分類「烘烤布料」因溫度過
高燃燒,觸動火災警報器,駐警隊獲報後及時趕到撲滅,幸未釀成更重大災情。
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室內通道走廊不得堆放物品,避免妨害或破壞防
火避難設施,環安衛中心及總務處自去年開始每月一次進行安全巡檢,最常
見的缺失就是走廊通道堆放物品,尤其是實驗設備物品。
在此,要特別呼籲大家,千萬別把室內任何物品隨意放置走廊、樓梯間上,
甚至將走廊當作實驗室、研究空間,本校已於99年1月19日廢止實驗場所環安衛
相關罰款分攤原則,萬一發生事故造成財物損害或人員傷亡都非台大之福。
多一份警覺,少一份災害,希望大家一起維護安全的校園環境!
環安衛中心及總務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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