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a (不事生產)
看板ask-why
標題[請益] 女生某些穿著、行為誘發犯罪?
時間Thu Jun 9 01:54:53 2016
女生穿得很露、夜歸、去夜店這些行為
我不認為穿很露會引發罪犯的犯罪欲望
有句話叫「有機可乘」
"犯罪是不對的",這句話只因法治社會而成立
換句話說,我們無法阻止、也不能限制別人犯罪的權力
今天有人掉了1000塊錢,道德說,要拾金不昧
但道德不是自然法則
自然法則是「總是有人不接受"多數人接受的規範"」,他把錢拾起來放進自己的口袋
夜深人靜的時候回家 肯定是比 人們還在活動的時間回家 更容易被下手
在夜店喝個爛醉,被撿屍體,或是亂喝飲料被下藥
在我看來這些都是讓人有機可乘,然後期待大家都乖乖很守法
受害人被性侵後,落井下石確實是不應該
但若是受害人自身行為讓人有機可乘,那不是活該,是什麼?
我們有句話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還有句話叫「上的山多終遇虎」
為什麼似乎有些人認為這兩句話在這種時候,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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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is true, everything is permitted -- the Assassin's C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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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kyviviema: 先換個情境感受一下一些例子用"活該"形容是否恰當吧 06/09 03:33
2F:→ skyviviema: 一、阿宅明明知道就算當工具人得不償失的機率還是很高 06/09 03:34
3F:→ skyviviema: 卻偏偏要當工具人 所以就算被吃乾抹淨也是活該 06/09 03:35
4F:→ skyviviema: 二、明明就知道在有中國人的地方高喊台獨、揮國旗會被 06/09 03:36
5F:→ skyviviema: 揍、被罵、被霸凌、被抗議的機率很高 偏偏要在國際場 06/09 03:36
6F:→ skyviviema: 合這麼做 被趕出場也是活該 06/09 03:37
7F:→ skyviviema: 三、公開告發惡老闆本來就有可能讓自己後路很淒慘,還 06/09 03:38
8F:→ skyviviema: 偏要告發 所以之後真的很淒慘也是活該 06/09 03:38
9F:→ skyviviema: ----以上例子如果都認同當事人活該就不用看下面---- 06/09 03:40
10F:→ skyviviema: 個人認為活不活該的標準應該是要看該人的行為是否違法 06/09 03:40
11F:→ skyviviema: 或著違反道德 例如酒駕撞壞名車,大家罵活該應該不會 06/09 03:41
12F:→ skyviviema: 覺得不適用吧? 06/09 03:41
我不傾向用"罵"的
我的見解是,當眼下有兩個選擇,在了解其後遺症的情況下,選擇冒險
抽中下下籤,那便是活該
所以我不看是否違法、是否違反道德,其實我在內文也有提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用罵的)
或者可以說明一下,是不是活該? 要先看是否有違法、或違反道德?
13F:→ skyviviema: 至於你所謂有機可趁 那只表示當事人不太懂得保護自己 06/09 03:43
14F:→ skyviviema: 應該是要教該人開始懂得保護自己 而不是指責謾罵活該 06/09 03:44
在不知道其危險性的情況下
不知山有虎,卻向虎山行
不適用
※ 編輯: xiaoa (203.106.156.38), 06/09/2016 04:32:36
15F:推 e6888: 天下人那麼多,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因為女人暴露就上,那是 02/21 01:33
16F:→ e6888: 犯罪者自制力不佳,又對於所犯事情認知是能得到快感,做的 02/21 01:35
17F:→ e6888: 時候只考慮到自己的慾望【也就是自私】,所以其實只能說引 02/21 01:37
18F:→ e6888: 人犯罪其實是【找個能掩蓋惡劣行為的藉口】所做的宣傳而已 02/21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