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mboo1106 (bamboo)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為什麼會有「法律追訴期」這制度存在?
時間Sat Feb 13 18:37:02 2016
就追溯期這一點,
難道現今的技術對於證據的保存期限無法克服嗎?
而且目前無法破的案子,也許未來科技進步後會有進展,
結果卻過了追溯期,反而就不追查了,很奇怪的設定,
我是認為即使要有追溯期,訂個100年比較合乎目前的水準
100年後即使還沒有破案,加害者幾乎也過世了,
屆時再把案子結掉,所保存的證據銷毀,
對受害者也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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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hjkl1478: 100年的依據為何? 02/13 20:34
2F:推 gigihh: 我認為現在設定的年限很合理,現在許多證據,例如監視畫 02/14 04:33
3F:→ gigihh: 面等,都要依靠電腦建檔,誰能確保資料能放100年?而且要 02/14 04:33
4F:→ gigihh: 重新去問嫌犯幾十年前是怎麼殺人等等細節,可能事隔三四十 02/14 04:33
5F:→ gigihh: 年,嫌犯的記憶可能早已被扭曲,與犯案當時有很大的出入, 02/14 04:33
6F:→ gigihh: 這種情況下,又有多少真是性,值得討論。 02/14 04:33
7F:→ vikutoria: 十幾年前還說燒光碟能接近永久保存 現在連 dvd都在淘汰 02/15 10:03
8F:→ vikutoria: 邊緣 02/15 10:03
9F:→ souldragon: 人證物證的保存成本和失真問題 10年內若沒破就很難了 02/17 18:02
10F:→ souldragon: 超過30年 一半的當事人和關係人大概都去世了 要怎麼追 02/17 18:03
11F:→ souldragon: 保存最多二個世代50年左右差不多 100年沒人知道那是什 02/17 18:04
12F:推 e6888: 犯罪者會比較輕鬆,產生得過且過的心態認為:只要撐過OO年. 02/21 02:12
13F:→ e6888: 就不會受法律處罰了!很奇怪的是他們竟然不是想:自己忍一 02/21 02:13
14F:→ e6888: 些沒犯那些罪,就不必躲的這麼辛苦,還要為了怕被發現,需 02/21 02:14
15F:→ e6888: 要事先湮滅證據,進而造成犯下更多的罪 02/21 02:15
16F:→ e6888: 是說過了年限就刪除,證物室就多些空間放,不然有些像是把 02/21 02:17
17F:→ e6888: 人帶去不相干的人家家裡面偷偷的殺掉後,在有限的時間內處 02/21 02:17
18F:→ e6888: 理掉屍體及其他明顯證據,然後趕快走人。等到住那屋子的人 02/21 02:18
19F:→ e6888: 回到家,沒仔細查看,洗淨過的現場基本上就是噴血,沒拿儀 02/21 02:19
20F:→ e6888: 器去測,加上擺設大致如常,會很難讓人注意到曾發生什麼事 02/21 02:21
21F:→ e6888: 這樣來看,第一現場在非常理所能判斷的地方,警察要追,首 02/21 02:22
22F:→ e6888: 先要過問住戶是否同意,其次也要能先知道是在哪一戶發生... 02/21 02:22
23F:→ e6888: 可是一般家庭如果出外時間規律且長,就算發生過殺人案,乍 02/21 02:24
24F:→ e6888: 看清理過的現場,是不會發現有什麼異狀的。 02/21 02:24
25F:→ e6888: 如果要討論屍體如何處理,以陷在科學角度,就是看當時的犯 02/21 02:25
26F:→ e6888: 案者有多先進了!如果要說應該會發出聲音,附近的住戶應該 02/21 02:26
27F:→ e6888: 或多或少也會注意到...可是有些地區的鄰居間是沒在打招呼的 02/21 02:26
28F:→ e6888: 誰管你什麼時候在不在家?你家發生什麼事情? 02/21 02:27
29F:→ e6888: 人家也有自己的工作、事情要做,屋子發出一些聲響不會有什 02/21 02:28
30F:→ e6888: 麼騷動,就是幾個意外發現了,裡面殺一個了,不差多處理... 02/21 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