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roid (嘎)
看板ask-why
標題[請益] 多元成家和以前黑奴、女性爭取權利的差別???
時間Tue Dec 3 13:15:53 2013
現在炒的沸沸揚揚的多元成家
其本質上
跟以前黑奴或女性族群爭取自由平等工作參政.....
好像也沒什麼差別
雖然當下好像不見容於社會大眾
但等爭取到了,日子久了大眾也習慣了
也就變的理所當然
是不是這樣呢
就像第一次在youtube看到初音演唱會
真的覺得匪夷所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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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73.30
1F:推 skyviviema:你去比對當初社會面對黑人解放、女性選舉權等議題時 12/03 14:27
2F:→ skyviviema:那些反對者所提出的論調 再和反多元成家者的論調 12/03 14:28
3F:→ skyviviema:比一比 你會發現有十分高的雷同性 12/03 14:29
4F:→ PrinceBamboo:是 現在理所當然的事情 在過去也曾是激烈爭議 12/03 22:47
5F:→ PrinceBamboo:時代潮流很多觀念都是習慣成自然 12/03 22:47
6F:→ xiaoa:如果你說的一樣是指都是社會的文化習俗,我同意 12/03 23:38
7F:→ xiaoa:但是,我認為膚色和性別平等是社會和諧的基本 12/03 23:40
8F:→ xiaoa:婚姻、成家則只是一種約束,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為什麼一定要成 12/03 23:43
9F:→ xiaoa:家? 仔細想, 哪邊都不對, 哪邊都對. 12/03 23:45
10F:→ xiaoa:人總是有種莫名其妙的情節, 像是電視劇常做的子女找親生父母 12/03 23:47
11F:→ xiaoa:跟養父母幾乎鬧翻....到底為何要去找那個將他棄至不顧的人?? 12/03 23:49
12F:→ xiaoa:只為了"親生"的名份? 跟"夫妻"的名份可以比一比 12/03 23:50
13F:推 skyviviema:很諷刺的一件事是,不能成家的人多半比可以成家的人還 12/04 01:48
14F:→ skyviviema:了解"成家"的意義在哪 當然是法律上的問題啊 12/04 01:49
15F:→ skyviviema:如果成不成家這件事與一個人的生老病死毫無糾葛 12/04 01:52
16F:→ skyviviema:只是一種形式的話 還有必要花這麼大的力氣去爭取嗎? 12/04 01:55
17F:→ souldragon:如果同性結婚合法 那代理孕母也該合法 可是顯然沒有。 12/04 15:10
18F:→ souldragon:女人和黑人的人數應該遠比同性戀多很多 比例上太少。 12/04 15:12
19F:→ souldragon:問題在於法律是否有必要為了1%的人立法 這樣似乎不經濟 12/04 15:13
20F:→ souldragon:除非那1%的人珍貴得像保育動物 例如諾貝爾得獎人之類 12/04 15:15
21F:推 skyviviema:樓上 正因為人類容易產生"多數暴力"而忽略少數者應有的 12/04 17:08
22F:→ skyviviema:權利 因此才會需要法律 法律就是用來保障少數者權利的 12/04 17:09
23F:→ skyviviema:像你這種"因為是極少數所以沒必要保障"的思維 12/04 17:12
24F:→ skyviviema:不符合真正的民主法治精神 12/04 17:13
25F:→ skyviviema:至於拿兩個獨立的議題混為一談就別再提了好嗎 12/04 17:18
26F:→ souldragon:同性婚姻算是特例 但女人和黑人不算特例 差別在這裡。 12/04 20:08
27F:→ souldragon:同性婚姻和代理孕母的共通點=挑戰親屬關係 哪裡沒關? 12/04 20:10
28F:→ souldragon:相反的 女性和黑人的權力非親屬關係 數量又異 差別更大 12/04 20:10
29F:推 skyviviema:挑戰親屬關係? 你是指領養上的問題 還是同志生小孩的 12/04 20:48
30F:→ skyviviema:問題? 12/04 20:48
31F:→ skyviviema:我不知道你所謂的"特例"的定義是什麼 12/04 20:49
32F:→ skyviviema:現在的問題不在於一個族群數量究竟有多少 而是他們該不 12/04 20:50
33F:→ skyviviema:該"擁有"法律保障的權利 12/04 20:51
34F:推 skyviviema:同性戀與異性戀結合的唯一差別 只在於同性戀無法生出 12/04 20:54
35F:→ skyviviema:擁有雙方血緣的小孩 12/04 20:56
36F:→ skyviviema:只因為這樣 他們就算相扶相持在一起一輩子 也無法擁有 12/04 20:57
37F:→ skyviviema:當彼此的"法定配偶"的權利? 12/04 20:58
38F:推 Ebergies:老實說我覺得代理孕母也該合法啊 xD 12/04 21:58
39F:→ Ebergies:而且我覺得你應該繼續申論:如果代理孕母合法,那同性結 12/04 22:00
40F:→ Ebergies:婚也該合法,可是顯然沒有。無敵邏輯 LOL 12/04 22:01
看來不管是台灣還是國際上
對這個議題還會爭執很久
※ 編輯: godroid 來自: 219.87.173.30 (12/05 10:41)
41F:→ xiaoa:我是認為法律的保障不一定要雙方成為家庭才能決定 12/05 15:02
42F:→ xiaoa:或者說, 法律關係不一定要以社會關係定義 12/05 15:03
43F:→ xiaoa:如果說, 這種法律保障能使對方得到幸福保障, 我們外人有什麼 12/05 15:05
44F:→ xiaoa:權利阻止? 12/05 15:06
45F:→ xiaoa:其實就是社會習俗造成我們看不慣別人"不正常" 12/05 15:07
46F:→ souldragon:早就申論啦 同為親屬關係 某人怎不申論女人和黑人呢? 12/05 16:41
47F:→ souldragon:女人黑人和同性婚姻的雷同性不用申論 代理孕母申論什? 12/05 16:42
48F:推 skyviviema:光一句含糊籠統的"同為親屬關係"就叫申論? 12/05 19:09
49F:→ souldragon:樓上 拿黑人女權來類比也沒申論 為什代理孕母要申論? 12/06 21:27
50F:→ souldragon:你覺得和黑人女權雷同 然後比代母孕母就變兩個議題 XD 12/06 21:30
51F:推 skyviviema:代理孕母可以說是一種職業 與個人特質無關 基本上我也 12/07 01:32
52F:→ skyviviema:不反對 世界上本來就有很多假道學擋住他人的幸福 12/07 01:32
53F:→ skyviviema:至於同性戀則是天生下來的屬性 怎麼比也不會比較接近 12/07 01:42
54F:→ skyviviema:代理孕母 12/07 01:42
55F:→ skyviviema:所以你要詳述你那含糊籠統的"同為親屬關係"是啥了嗎 12/07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