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sq (小穎)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藝人言內地有何不妥?
時間Sun Jan 20 02:52:22 2013
※ 引述《Equalmusic (Cosmajoonitist)》之銘言:
: 首先,我跟你一樣
: 如果
: 1. 我是講者
: 2. 我知道有一定的族群討厭我的某個用詞,而且這些人是我的聽眾
: 3. 我在演講中無可避免會指涉到那個東西
: 那我會盡量避免
: 但這是我「個人的」選擇問題,我並不會「主張」每個人都應該跟我一樣
: 你是否主張每個人在這個議題上都應該跟你一樣?
: 另外,你應該有發現你的回答和我的脈絡略有不同
: 我原來的問題是沒有假設 2. 的
: 差了這個假設就差很多,因為現實的情況不可能總是滿足 2.
: 所以我主張應該用「惡意」來判斷一個詞是不是應該被使用
: 當然,我認為我們都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指正」別人的用語
: 但是我發現更多的時候很多人的自以為是,讓他們的行為遠遠超出了合理的「指正」範圍
: 這是我所反對的
Eq大哥你的意思似乎是,只要沒有惡意使用某個詞語就是「應該」的..
那麼,假設某甲無明顯惡意地使用了某乙討厭的詞語,你會主張哪一個呢?
1.某乙應該容忍某甲的言論,換言之某乙即使善意向甲表達不滿也是不對的
2.某乙不應該惡意批評或攻訐某甲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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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65.40
1F:→ Equalmusic:我文章裡面有提到了,我認為我們可以在合理範圍內指正 01/20 18:11
2F:→ Equalmusic:別人的用語,但是如果指正的方式明顯會讓人感到不適 01/20 18:12
3F:→ Equalmusic:則超過了合理的範圍 01/20 18:12
4F:推 Equalmusic:所以基本上不是 1. 也不是 2.。因為即使會造成別人不適 01/20 18:15
5F:→ Equalmusic:行為本身也未必是有惡意的。 01/20 18:15
我有個疑惑,按照Eq大哥你的說法,
無論有沒有惡意,只要某乙指正某甲的方式「明顯讓某甲感到不適」就「不合理」,
而只要沒有惡意,某甲使用「祖國」「明顯讓某乙感到不適」則不會「不合理」,
為什麼兩者待遇不同呢?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5.69.138 (01/21 10:23)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5.69.138 (01/21 10:23)
6F:推 Equalmusic:某甲使用「祖國」如果明顯讓某乙感到不適,當然不合理 01/21 14:27
7F:→ Equalmusic:你可以回顧我之前演講的例子,我所說的是一定人數的場 01/21 14:28
8F:→ Equalmusic:合,當溝通「是否不適」無法迅速進行的時候 01/21 14:28
照這麼說,如果「內地」一詞造成他人明顯不適,是不是不合理呢?
而其他人批評這件「不合理」的行為,又有什麼不對呢?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64.251.157 (01/23 21:03)
9F:推 Equalmusic:我沒有說批評不合理啊?我不是說可以適當指正嗎? 01/26 21:55
所以Eq大哥的意思是說指正他人可以,但不能造成他人不適,否則就是不對的?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2.35.28 (01/28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