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馬英九為什麼要漲油電價格?
時間Fri Jul 13 18:43:12 2012
: 推 sthouse:樓上說的才是屁吧 選前說不漲選後漲的是誰 07/08 01:48
: → sthouse:還說不利選舉,時空不要錯亂捏 07/08 01:48
: → Oikeiosis:無恥的人身攻擊又來了 你先承認你無恥的人身攻擊再說吧 07/08 16:39
: → Oikeiosis:這世界就是有這麼多垃圾 放一槍就跑 真是很廢物垃圾 07/08 16:40
抱歉,我想請問板主對於上述此類言論有什麼樣的看法?
這類型的言論已有侵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之虞,並且對
於延續問題內容之討論無任何幫助,為板規第二條所不「鼓勵」
之行為,個人認為應該有所限制。
以上,煩請板主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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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懶得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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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14.180
1F:推 Ebergies:這什麼時候蹦出來的... xD 07/13 23:17
2F:→ Oikeiosis:刑法問題你問板主是有什麼用? 問點懂的人可以嗎? 07/13 23:55
3F:→ Oikeiosis:你自己可以查刑法311條第一款、第三款的阻卻違法條件 07/13 23:57
4F:→ Oikeiosis:另 公然侮辱與毀謗都屬於告訴乃論罪 不是當事人無權代理 07/14 00:03
5F:→ gamer:我又沒告你,你辯駁給我聽幹什麼。 07/15 21:00
6F:→ Oikeiosis:你自己說對法律有疑慮 看到就回答有什麼不對嗎? 07/18 00:09
7F:→ gamer:有侵犯之虞是說已經有違法之可能,怎麼會是對法律有疑慮? 07/18 21:54
8F:→ gamer:另,這裡我明明就是想討論板規,又關告訴乃論什麼事呢? 07/18 21:55
9F:→ Oikeiosis:你不夠了解法律 所以認為有可能 所以我告訴你完整規定 07/19 10:41
10F:→ Oikeiosis:所以沒有觸法問題 就沒有修改板規之必要 07/19 10:42
11F:→ Oikeiosis:另 因為法定僅告訴乃論 板規沒有嚴於法律的義務 07/19 10:43
12F:→ gamer:沒有觸法問題,與沒有修改板規之因果關係何在? 07/19 21:54
13F:→ gamer:再來,第一款和第三款與你的情形皆不適用,何來沒有觸法問題 07/19 21:55
14F:→ gamer:頂多是因為當事人沒提出檢舉,故無開案調查罷了。 07/19 21:56
15F:→ Oikeiosis:因為有阻卻違法事由 所以不違法就沒有你提問的前提 07/20 16:44
16F:→ Oikeiosis:其次 第三款規定可為公評之事 也就是公開板上的文章 07/20 16:46
17F:→ Oikeiosis:而第一款則是保護自辯者的基本權益 你說不適用是錯的 07/20 16:48
18F:→ gamer:講人是垃圾廢物應該不叫可為公評之事。 07/21 00:25
19F:→ gamer:然後你也不是在為自己辯解。 07/21 00:25
20F:→ Oikeiosis:講公開的文章發言是垃圾就是評論可受公評之事 07/22 14:59
21F:→ Oikeiosis:回應別人的攻擊就是為自己辯解 這都很顯然 不用再多扯 07/22 14:59
22F:→ gamer:我看不出來你是在講那篇文章是垃圾,就這樣。 07/23 00:00
23F:→ gamer:這顯然不是你自己認定是就是的東西。 07/23 00:01
25F:→ gamer:因為被罵所以回罵顯然也不能免卻309條 07/23 00:05
26F:→ Oikeiosis:現在是隨便拉一個無關的新聞都可以證明任何事情嗎? 07/24 12:54
27F:→ Oikeiosis:你看不出來的東西很多啊 不只這一個 講得出理由再說 07/24 12:55
28F:→ Oikeiosis:這個新聞根本沒有把判決理由 是否互告、和解 說清楚 07/24 12:55
29F:→ Oikeiosis:就算是光憑新聞內容你也找不到罵人的人是回罵的敘述 07/24 12:56
30F:→ Oikeiosis:想不到還能自己腦補這麼多... 真是辛苦你了 07/24 12:57
31F:→ gamer:我以為一般正常人都可以從這個新聞看得出兩人是吵架互罵 07/25 00:21
32F:→ gamer:你要認為這是腦補,我也沒辦法反駁就是了,不過我是覺得你也 07/25 00:22
33F:→ gamer:許和正常社會脫節了.... 07/25 00:22
34F:→ Oikeiosis:自己腦補就以為別人也一定要腦補才正常... 07/25 06:12
35F:→ gamer:這種程度的聯想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成人都應該做得到才是。 07/25 21:53
36F:→ Oikeiosis:你引這篇是要證明互罵不能除罪 但是關鍵點是判決理由 07/27 00:33
37F:→ Oikeiosis:你引用的新聞完全沒有提供合適的參考線索 無法佐證你 07/27 00:34
38F:→ Oikeiosis:但是你自己腦補了很多 包括是互罵 判決理由考慮互罵等 07/27 00:34
39F:→ Oikeiosis:這不是心智正不正常的問題 而是缺乏法律觀念而已 07/27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