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eralfungi (香菇將軍)
看板ask-why
標題[請益] 私下和解 VS 恐嚇...
時間Mon Jun 20 20:59:57 2011
監視器清楚拍到小偷偷我機車 (我忘了拔要使,小偷直接偷騎走)
此小偷無前科,17歲,就讀高中
我欲報警,他驚慌說萬萬不可,會留下前科...
此時如果我說:
OK,那我們來私下和解,給我一萬我就不報警...
請問我這樣有算恐嚇嗎?
有點模糊 還請眾高手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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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8.207
1F:推 Yenfu35:這樣有算恐嚇之虞,建議報警、不要姑息。 06/20 21:06
2F:→ gamer:恐嚇取財。 06/20 22:02
3F:推 gamer:不過未滿18歲犯刑法也是送少年法庭,並不會有前科。 06/20 22:05
4F:→ Kerdison:國考版應該會有高手解答 06/21 00:30
5F:→ Vdog:勿貪 06/21 01:16
6F:推 visorkk:報警之後也能和解 不報 他反臉不認人你能怎樣 06/21 06:56
7F:推 l11111111:我記得不算,不過報警會比較穩 06/21 10:14
8F:→ behemoth:我建議可以到法律板詢問,應該會有更多專業的回覆 06/21 11:04
9F:推 wq:報警就對了 讓他上上少年法庭的爽感會大於一萬 06/21 11:51
10F:→ wq:反正你車也找回來了不是? 想藉機撈一筆可能會出事喔 06/21 11:51
11F:推 daze:報警,另外請求民事賠償。刑附民不用訴訟費用。 06/21 17:26
12F:→ gamer:和解還是公訴,一樣要起訴,只是法官可能量刑輕點而已。 06/21 20:26
15F:→ gamer:以上兩個連結供參考 06/21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