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月薪vs週薪
時間Sun Jan 30 12:19:28 2011
※ 引述《nylon419 (alex)》之銘言:
: 今天剛睡醒的時候突然想起國外的球員都是算週薪的.
: 如果台灣的企業都改用這些方式的話不知道員工的效率會比較好呢?
: ========================================================================
: 老闆: 每個禮拜發一次薪水的話, 周轉不方便(現金在自己的荷包裡比較有滿足感) %1
: 財政: 每個禮拜發一次薪水的話, 工作量大(重復的事情做幾次) %5
: 員工: 每個禮拜發一次薪水的話, 爽!!(我辛苦工作就是為了這些,這老闆是明君!!) %94
: 不過決定權還是在少數人上. 歡迎討論~
乾脆改成論件計酬好了
這樣員工自然而然會監督自己去落實責任制
老闆也不用擔心員工遲到早退或者在辦公室摸魚了
然後如果每件的酬勞太低
員工也可以理直氣壯告訴顧客
顧客要求的服務就值這麼點錢
所以不可能好到哪裡去
有問題可以向老闆反應
員工也很樂意代為反應--又算一件給薪業務
大家都很高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28.221
1F:推 nylon419:覺得這真讚。 01/30 15:57
2F:推 eliec:老闆不喜歡,因為員工的忠誠度/不確定性很高 01/30 16:31
3F:→ eliec:今天領了薪水,明天不想上班就不來了... 01/30 16:31
4F:推 Ebergies:論件計籌對老闆很不好,員工會意識到他工作 CP 很低 01/30 17:41
5F:→ hermitwhite:視性質而定,有時候論件計酬也可以掩飾工作C/P很低 01/30 17:42
6F:→ haryewkun:並不是每樣工作都可以論件計的……比如守衛。 01/30 18:04
7F:→ haryewkun:可以論件計的(比如業務),老板本來就不在乎你遲到早退 01/30 18:05
8F:→ haryewkun:只要你hit得到本月的quota…… 01/30 18:06
9F:→ timeline:職業殺手可以論件計酬 XD 02/01 23:30
10F:→ eliec:影印這張文件可以加薪兩元喔! 回覆這通電話可以加五元~ 02/02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