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時間Fri Apr 23 01:27:29 2010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銘言:
: 反廢死搞了那麼久,他們為犯罪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做了哪些事?
: 我寫很清楚了,老實說我覺得死刑不死刑沒啥太大差別,
: 如果廢死團是真的為了「人權」,還有更實際更有價值的事可以做。
廢死團體中很多律師同時也是民間司改會的成員,他們已
經對於推動一些改善司法制度的法案做了很多努力了,比方說
速審法以及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至於受害者和受害者
家屬的問題本來不應該由這些人來負責,這是國家應該做的。
況且,民間司改會的律師也提供一些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
和課程,講人家沒做什麼事。我倒想問問,我們的普羅大眾除
了上街遊行反死刑,對於被害人家屬又提供了什麼幫助?另外
更多更實際更有價值的事又是什麼?每個人關注的問題本來就
不同,怎麼才能去決定什麼樣的人權問題才是比較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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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65.150
1F:推 skyviviema:我倒覺得既然要推動廢死 受害者與受害家屬這部分就算不 04/23 11:19
2F:→ skyviviema:用直接負責 也應該要先往這方向行動比較實際 04/23 11:20
3F:→ skyviviema:至少我看到台灣受害者家屬大部分都反對廢死 可見這部分 04/23 11:21
4F:→ skyviviema:根本還沒有完善 也難怪會被批評 04/23 11:21
5F:推 size:絕大部分所有的受害者家屬都認為應該死刑 不然他們心裡不平 04/23 12:43
6F:→ size:不執行加害者的死刑他們的情緒問題就更嚴重 國家補償錢有屁用 04/23 12:45
7F:→ size:廢死團連非害者的大眾情緒都說服不了 當然解決不了受害者問題 04/23 12:46
8F:→ gamer:講明白一點,這些事對這些人來說他們根本無從著力啊 04/23 13:40
9F:→ gamer:我們的政府不去維護被害人的人權,結果我們的民眾卻不去怪政 04/23 13:40
10F:→ gamer:府,反而是反過來怪人權律師沒有維護被害人的人權,這樣是不 04/23 13:40
11F:→ gamer:道德的。 04/23 13:41
12F:→ gamer:他們對於人權做的事,比我們這些出一張嘴的人多太多了 04/23 13:45
13F:推 skyviviema:我不懂耶 既然人權律師可以以行動影響政府採納廢死 04/23 14:14
14F:→ skyviviema:為什麼卻沒辦法以行動讓政府重視受害者心理建設? 04/23 14:16
15F:→ skyviviema:或著是說 如果他們也有在要求政府重視受害者 04/23 14:17
16F:→ skyviviema:為什麼不先等制度完善後再開始推動廢死 04/23 14:17
17F:→ gamer:我不同意這種做法,制度會不會完善沒人有辦法知道,如果一直 04/23 14:19
18F:→ gamer:都不完善,那是不是永遠都不可以廢除死刑?因為死刑而受到侵 04/23 14:20
19F:→ skyviviema:而且在提倡一項政策前 卻將政策改變後可能產生的問題 04/23 14:20
20F:→ gamer:害的人是不是永遠就都該這麼倒霉? 04/23 14:20
21F:→ skyviviema:通通推給政府 感覺好像只為了捍衛自己的理念 其他不理 04/23 14:21
22F:→ skyviviema:好歹也要先做到大部分的受害者都願意接受廢死的程度吧 04/23 14:21
23F:→ skyviviema:否則也不過就是強把自己的價值觀壓在別人頭上 04/23 14:22
24F:→ gamer:廢除死刑並不是一項政策啊,這是要修改法律的,修改法律的權 04/23 14:24
25F:→ gamer:利在立委身上,人權團體能做的只是宣導他們的理念。真正決定 04/23 14:25
26F:→ gamer:的還是人民選出來的立委。既然是由立委修法,那後果自然是全 04/23 14:26
27F:→ gamer:民一起來承擔,這不就是民主政治。 04/23 14:26
28F:→ gamer:如果要講什麼強加價值觀這類的東西,那我也可以說不爽進口美 04/23 14:26
29F:→ gamer:牛,不想簽ECFA等等的 04/23 14:27
30F:→ gamer:而且我的重點是,明明人家就不是什麼都沒做,卻被講的好像是 04/23 14:27
31F:→ gamer:犯罪人的幫兇一樣。 04/23 14:28
32F:推 skyviviema:本來就有人在反美國牛 反ECFA呀 04/23 14:29
33F:→ skyviviema:我質疑的是廢死團體在反廢死之前 為什麼不先提倡受害者 04/23 14:29
34F:→ skyviviema:保護再來反廢死 04/23 14:29
35F:→ skyviviema:不先把路鋪平就往前衝 再來怪路太爛 怪誰呀 04/23 14:31
36F:→ gamer:並不是沒有啊,像《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立法,這些人也都有 04/23 15:02
37F:→ gamer:參與。問題是媒體不報,民眾不關心,難道要他們買廣告嗎? 04/23 15:02
38F:→ skyviviema:所以我才說呀 有推動就等推動到大部分受害家屬認同再談 04/23 15:24
39F:→ skyviviema:廢死呀 不然感覺重心都放在廢死比較多 事實也是 04/23 15:25
40F:推 size:受害者的心理建設是立足在殺人犯死刑上 其它制度效果都有限 04/23 18:35
41F:→ size:你把受害者補償 [殺人處死刑] 的主效益拿掉 其它小補償也沒用 04/23 18:36
42F:→ size:被害家屬心裡的洞需要用死刑來價值補償 不然他覺得事情沒有完 04/23 18:38
43F:→ size:如果人權團體有本事解決處理這種心理機制 說服大眾廢死很容易 04/23 18:39
44F:→ size:就像懸案沒破一樣 業力沒清掉下世再來 犯人只關著等於沒解決 04/23 18:42
45F:推 HuangJC:這很容易解決;宣佈已執行死刑再把犯人私放就好了 :P 04/23 19:02
46F:推 nidor:宣稱執行但私放犯人,這就是效益主義的立場啊! 04/24 15:24
47F:→ nidor:應該說是效益主義加上最小侵害原則。 04/24 15:24
48F:→ nidor:如果採用應報主義原則才是確實審判,確實執行。 04/24 15:26
49F:推 HuangJC:老實說這樣做也許很久了,尤其是黨的目的 XD 04/24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