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eNe (奧德賽世代)
看板ask-why
標題[請益] 對於犯罪者的共業
時間Sun Aug 3 12:50:26 2008
某A犯下殺人罪
A的鄰居 同學 朋友 雙親 乃至整個社會
是否應該共同承擔A所犯下的罪行
A會萌生犯意進而犯罪 跟整個社會有一定的相關性
也許是A的家庭貧窮 政府沒有妥善照顧 A在社會上沒有競爭力
找不到工作 又受到鄰居的不友善對待等等..
如果法官對A判處死刑 為什麼要讓A獨自承擔這死刑
應該把死刑讓整個社會來承擔
社會應該付出代價 讓A學習教化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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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93.148
1F:推 eliec:受到同樣處境的人那麼多,只有a選擇了犯罪... 08/03 12:51
2F:→ red0210:丟了四零榴 這個社會也要負責嗎... (抖 08/03 13:30
3F:推 cqafox:真的要以因果論來說的話 其實A在出生前就註定要被判死刑了 08/03 13:43
4F:→ cqafox:那你要叫誰負責 08/03 13:49
5F:→ bonniekiss2:看到這ID我腦袋只會出現406 無法思考別的東西 08/03 14:09
6F:推 osaka80:身體某群細胞病變 周圍良好的血管也必須去除? 08/03 14:19
7F:推 INCAS777:樓上有些誤解原PO的意思. 原PO想表達的應該是要對症下藥 08/03 14:28
8F:→ INCAS777:製造犯罪的因素不解決.只是針對犯罪者處分.無法根治 08/03 14:28
9F:→ cpt:追根究柢下來 要不要追溯到宇宙萬物運行的道理? 那是不是該 08/03 14:46
10F:→ cpt:該歸咎於熱力學定律..扯遠了 我的意思是這種想法並不適用於 08/03 14:48
11F:→ cpt:人的思考尺度和道德觀 08/03 14:48
12F:推 jcboy:認同I大的意見 08/03 14:51
13F:→ cpt:刑罰有個很重要的功能 就是嚇阻作用 嚇阻"尚未犯罪的潛在罪犯" 08/03 14:54
14F:→ cpt:如果每個人殺人 都是全社會買單 這對於下個潛在殺人犯完全沒 08/03 14:55
15F:→ cpt:嚇阻的作用 整個社會也不見得會因為一直買單而朝向"進步"移動 08/03 14:56
16F:→ cpt:因為"窮人受到妥善照顧 每個人都有競爭力 所有人民都敦親睦鄰" 08/03 14:58
17F:→ cpt:這種社會幾乎是不可能達成的 08/03 14:58
18F:→ Frehrt:406之謎,嫌犯是一人?或是多人? 08/03 22:29
19F:推 gausong:刑罰的三大目的:威嚇 應報 再教育 原PO問的是 為何只應報 08/03 22:51
20F:→ gausong:在犯罪 者一人身上 有錯請指正 08/03 22:51
21F:→ Oikeiosis:這不是丹諾幫Loeb、Leopold辯護時的說法嗎? 08/03 23:07
22F:推 edtim:好吧,那三等親內都有責任,一起上黃泉,九等親內半責流放 08/05 10:50
23F:→ edtim:既有威嚇又不只加罪一人~~回復連座制吧XD 08/05 10:51
24F:推 osaka80:就是因為還沒有特效藥...所以只能用切的... 08/05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