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000000 (好~就跟你100萬)
看板ask-why
標題[請益] 為什麼性騷擾法官都從輕量刑?
時間Tue Jul 8 13:31:04 2008
現在有性騷擾防治法
兩性工作平等法
只要有言語或行為讓人感到不悅
都可以告訴加害人
那為什麼近期的什麼捷運襲胸幾秒就沒事
被害人睡夢中被襲胸摸臀也沒事
怎麼性騷擾法官都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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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08.104
1F:推 pinkygiveme:你有去了解判決內容嗎 還是新聞看幾眼這樣? 07/08 13:47
2F:→ pinkygiveme:這種事情要先了解多一點細節比較好 07/08 13:49
3F:推 visorkk:強制觸摸罪是告訴乃論 那個女的沒告法官也不能判 07/08 13:54
4F:→ visorkk:印象中是性騷擾防治條例25條 07/08 13:54
5F:推 visorkk:假如你不爽的話 就去訐譙一下把強制猥褻 用特別法分掉一部 07/08 13:59
6F:→ visorkk:份的立委諸公吧 台灣的立法院 唉 07/08 14:00
8F:推 fori:適用的法條不對 不是從輕量刑 性騷擾跟猥褻還是不一樣吧 07/08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