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srok (nisrok)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宗教中的女性地位
時間Wed Oct 5 19:48:28 2005
恕刪
※ 引述《vincentius (味增德‧斐瑞)》之銘言:
: 耶穌賜給宗徒七個權柄做七件聖事
: 而這權柄再由宗徒傳給下一代的人
: 不斷傳下去 一直到今天
: 由於耶穌所揀選的十二位門徒以及後來的其他宗徒皆是男性
: 所以後來也只傳給男性這些權柄
...
: 雖然耶穌並沒有明講"不可以傳給女性"
: 但既然耶穌自己只選男性
: 後人也就將耶穌這樣的選擇視為耶穌的旨意
個人對於這邊的說法有點疑問
聖經裡應該沒有提到,耶穌是在有考慮到性別的因素下選擇門徒的吧?
這樣的話,就無法確定:十二門徒中沒有女性這件事實,是耶穌認為男
性比較適合呢?還是在綜合其餘因素下恰巧得出的結果。
如果認為,要具備門徒們共同的特徵才可以掌控權柄。那是不是也可以
說,由於耶穌當初選的人都是希伯來人,所以地位最崇高者應該由希伯
來人當任?
沒有冒犯的意思,只是對於推衍過程有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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