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ac ()
看板ask
標題[請問] 雇主先扣餐費再回饋補助餐費與所得稅關係
時間Mon Jun 5 18:49:24 2023
請問雇主在餐費補助上,假如一餐70元,公司補助40元,自付30元。
現行的補助方式為:扣薪水70元,然後在"應稅臨時薪資"內給予你40元。
等於這個月的薪水條會拿到是:N (底薪) - 70(伙食) + 40(餐費補助)
請問這個40元會算到你的所得稅上面嗎?
另外一種算法是:直接在薪水扣30元。
等於:N(底薪)-30(伙食費)
這兩種算法對法人是否有節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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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oadingN: 免所得稅的就2400,剩下怎麼變其實沒差 06/05 18:54
2F:→ kinac: 主要是還有其他補助(例如住宿)也是相同的方式 06/05 18:56
3F:推 pbjojo: 伙食費不會算進你的所得或勞健保。而且第二種算法會有問題 06/05 18:56
4F:→ pbjojo: 伙食補助和薪資不能這樣直接沖抵 06/05 18:58
※ kinac:轉錄至看板 tax 06/05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