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ngel (累→∞)
看板ZooStudy
標題歷史-民間說法
時間Sun May 4 23:16:04 2003
一九四八年出版(海外),距事變一年
1. 二二八事件的原因
專賣局查緝員藉查緝知名,行搶劫之實,後來逞兇釀禍,陳儀政府卻包庇犯
人支吾其詞,民間屢次請願未果、處理委員會反遭黨政軍系統入侵,陳儀表
面安撫民眾,私底下卻與柯遠芬策劃打壓,其他地方民眾因長期受到官僚的
貪污打壓,以及受到北市事件的衝擊起來反抗,與前來台灣鎮壓的蔣軍及陳
儀的警備起來嚴重流血衝突,並演化成後來的屠殺、待補審問行球等恐怖事
件。
2. 緝煙當晚的經過
民國36年2月27日晚上七點半,台灣省專賣局查緝股職員葉德根、盛鐵夫、
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傅學通跟稽查大隊警員四人在台北市查緝私煙小
販,女販林江邁躲避不及,私煙及現款均被查扣,她求情未果後拼命要奪回
,一警員拿起槍桿將她打的頭破血流,當場民眾見了就將查緝員包圍,查緝
員見情況不對便舉槍亂射,打死民眾陳文溪、趁機脫逃。後來民眾至警局、
憲兵團要求交出犯人未果,便包圍兩局,並於28日結隊遊行,動亂後來逐步
擴及全省。
3. 處理委員會的動機
市參議會邀請國大代表、省參議員、參政員等組成委員會,並推選代表向陳
儀提出要求,後來陳儀亦派政府代表參加委員會,經蔣渭川要求後亦有人民
代表的增加。
後來處理委員會持續擴編,陸續提出各項要求及政治改革方案,但由於有軍
統的滲入、陳儀陽奉陰違、國大代表參議員等與民間代表意見分歧,後來的
42條要求反而變成軍方屠殺的理由。最後42條要求被拒,處委會自認已達成
使命,剩下部分須由全省省民一同解決。
4. 當時媒體的報導情形
宣傳委員會在27日晚即禁止各報刊登緝煙事件,僅新生報雖陳儀的機關報,
但仍在民眾壓力下刊登小則的紀事。
由於大多數報紙均被禁刊,多數消息傳達均由廣播進行。
5. 軍隊的鎮壓行為
A.228下午;陳儀宣布戒嚴,動員一切武裝在馬路巡邏,到處開槍掃射,四
處皆有民眾被射殺的消息。後來連由處委會建議行程的治安維持隊、18.9
歲的中學生意被拘捕擊斃,國軍及憲警部分雖經過"奸匪暴徒的進攻"卻豪
無死傷。
B.3/6日廿一施由上海出發、憲兵第四團兩營離開福州,憲兵團於3/8在基隆
港登陸與基隆要塞司令部夾殺基隆市民,一路殺到台北市。隔日廿一師登
陸,在台北只要是本省人出現在馬路上即槍殺,外省人則不得盤問。屠殺
完後無人敢上街,便開始大逮捕。其餘縣市均有反抗起義事件,但最後均
遭軍隊的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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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想著實現自己的願望,就好了」
「即使我的願望,會讓某人得到不幸?」
「沒有一條路,能讓所有的人都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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