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B (曾經擁有)
看板Yunlin
標題Re: [閒聊] 斗六-民生南路黃昏市場
時間Wed Jun 29 02:54:34 2016
※ 引述《yksd (楊95............)》之銘言:
: 先來說明一下
: 之前我們偶而會去民生南路黃昏市場消費
: 不過今天因為是去附近用餐
: 沒有在市場消費就停車
: 這是我們理虧
: 只是到8點多要去開車時
: 才發現前門被鐵柵門關住
: 後門被車擋住
: 一堆車被困在裡面
: 我跟老闆?地主?還是誰?
: 反正就是一群坐在旁邊喝酒嘻鬧的中年男子交涉
: 我表明要付錢
: 反正旁邊有寫1小時100元
: 我就200元都拿給他們
: 結果也不收錢 , 也不開門
: 他們就嗆說都亂停車, 沒法做生意
: 叫警察來也沒用
: 要集滿30台車才要開門
: 還叫我去po網
: 後來有一名中年男子拿了幾袋金紙
: 就說只剩他有營業
: 一袋2張
: http://i.imgur.com/Ha8JpZJ.jpg
: 我就200元都拿給他
: 他還撐了一下才開門
: 終於結束這場鬧劇
: 如果有版友到那邊消費
: 要注意停車時間
其實像這種的電視都有教,直接報警就是了!在警察來之前不要在跟對方囉說了!
等警察到場之後要是對方還敢白目的話!
直接叫警察以現行犯逮捕.什麼名義勒??
因為雖然是停車場.但是一但有營業(要求收費的話)要有營業登記證!就是停車場收費的
營業登記證(並非是市場的營業登記證.不能搞混)
估計對方應該沒有營業登記證,會被到場逮捕你在後續提告恐嚇....等罪即可!就可
以讓這些不法之徒得到應有懲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92.6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Yunlin/M.1467140077.A.982.html
※ 編輯: DICB (114.41.92.60), 06/29/2016 02:55:27
※ 編輯: DICB (114.41.92.60), 06/29/2016 02:56:20
1F:→ wu0u4 : 亂教…06/29 06:44
2F:→ Alexis0204 : 你知道這邊是雲林吧 你知道人家有後台吧06/29 07:00
3F:→ Alexis0204 : 我告訴你報警一點用都沒有 爆去水果水果還不一定理06/29 07:00
4F:→ snowcoat : 看到逮捕就笑了 XD06/29 07:02
5F:推 berry37 : 警察說私人土地,不介入...( ̄▽ ̄)06/29 08:19
6F:→ ming0128 : 有點天真到可愛的地步... 06/29 09:07
7F:推 Kenise : 原來這裡是雲林啊 我還以為是鬼島06/29 09:09
8F:→ FateHunter : 鬼島還稍微可以講道理,雲林就(ry06/29 09:10
9F:→ GOA0111 : 收錢的人之一某木子姓議員的小弟06/29 09:17
10F:→ TIPPK : 你要走他不讓你走 是強制罪拉= =06/29 09:23
11F:→ yluser : 一審有被判刑的那一個一元嗎?06/29 09:52
12F:→ GOA0111 : 樓上 或許是可能是應該是啦因為那也是我剛剛夢到的 06/29 09:56
13F:噓 roger56 : 那亂停別人佳是啥罪 還敢大聲勒06/29 10:54
停私人土地目前沒有申請營業停車場登記證的,他們也頂多叫警察來驅趕你,並不能收你
的錢!
14F:→ roger56 : 家06/29 10:54
15F:推 a8794817 : ...電視都教了你什麼XDDDDD06/29 11:00
16F:推 poliku : 說到一元 我很好奇 之前有人po被判刑的新聞 怎麼沒06/29 11:54
17F:→ poliku : 幾天文章就刪除了06/29 11:54
18F:推 NCUking : 這樣做在台北有用吧 雲林鴿專長是吃案06/29 12:05
你們是用現實生活面來說,而我用的是現實面+法律面 這樣處理是沒錯的!
有人說那亂停私人土地怎麼算??
這個如果像我文中說的一樣,要收費麻煩請拿出營業證明出來,不然一律違法!
還有如果說是警察或民意代表想吃案更是簡單,你說你有記者朋友(就算沒有就給蘋果記
者去報也行),說你要叫你朋友報出來!立馬全部轉向0.<!
※ 編輯: DICB (1.170.186.48), 06/29/2016 14:04:51
※ 編輯: DICB (1.170.186.48), 06/29/2016 14:07:32
19F:→ wu0u4 : 原原po內文無法得知是否構成恐嚇,單論停車一事 06/29 14:39
20F:→ wu0u4 : 把車子放在別人土地上後不能進出是民事糾紛 06/29 14:41
21F:→ wu0u4 : 跟什麼現行犯、強制罪、逮捕什麼鬼的都沒關係 06/29 14:41
22F:→ wu0u4 : 警察如果照你的做,不是轉向是轉行 06/29 14:43
你錯了!就單單以要向原原po收費(收錢)這個問題,就已經卡我說的有無營業證的問題了
!
如果沒有又想收費是有點卡詐騙.
而原原po又說不找其他3x來停:不給走就卡妨礙自由和恐嚇了!
※ 編輯: DICB (1.170.186.48), 06/29/2016 16:03:42
還有像這種案例全省各地都有,比較誇張還是臺南和高雄,公家土地卻被私人收停車費,
也是有很多夜市有這種案例,所以才會上新聞...而新聞的記者會跑去問律師...這是律師
教的
※ 編輯: DICB (1.170.186.48), 06/29/2016 16:06:55
23F:→ FateHunter : 你說的都是理論可行,但是實際上不好意思,我就問過06/29 18:51
24F:→ FateHunter : 記者朋友,基本上這種是沒機會上版面的 06/29 18:51
25F:→ FateHunter : 除非你也有後臺,不過…你有後臺也就不會有這問題了06/29 18:52
你知道我為什麼舉例高雄和臺南+夜市嗎?
就是已經上新聞了!我才知道的!
最嚴重的事高雄的.那個現行犯因為這種事被抓n次,交保n次還是繼續用公家土地當停車
場收費...是上新聞才沒有了!(自行google高雄體育xxx的,應該還能看到這則新聞)
也有XX夜市旁私人土地拿來當收費停車場,但是還是依:無停車場營業證給予逮捕
※ 編輯: DICB (1.170.186.48), 06/29/2016 20:23:51
26F:→ ming0128 : 原po是花兩百買金紙,光給停車費不收的(他們不笨) 06/29 22:47
27F:→ ming0128 : 你可以拉上去再看看 06/29 22:48
28F:推 yksd : 他們確實是不笨,但我也不再想去消費 06/29 23:11
29F:→ yksd : 這樣的商人,做事不厚道,我就不相信他們市場經得起 06/29 23:13
30F:→ yksd : 檢驗 06/29 23:13
31F:→ yksd : 被困住的人,說不定也有是背景雄厚 06/29 23:14
32F:→ yksd : 不要改天夜路走多碰到... 06/29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