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看板YuanChuang
標題[公告] 原創文定義-新增例外辦法
時間Wed Aug 10 20:30:14 2016
由於原創的蓬勃發展,原有的原創定義可能不符合現實需求,需要修正或增加條目
目前的原創定義,基本上不會修改,但版主群希望能針對現實需求做
微調,
主要是
增加例外 (像蝴蝶就是原創板的例外)
我跟ShellQ稍微討論了一下,關於原創定義的修正辦法
如果有希望新增的例外,將按照此辦法做為修改依據
目前原創板上常駐人數約為170~230左右,因此以下數字以200人做標準去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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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在現有原創文定義下新增例外
基本上以
「我希望原創文的定義包含XXX」或是
「我希望原創文定義不包含XXX」
這樣的形式為主
表決內容就是「贊成」跟「反對」,太複雜的情況,則不在此列。需額外討論。
有效時間:我跟ShellQ在位時適用
簡單流程:1連署 > 2討論(一~二周) > 3投票(一周) > 4二次投票(一周) > 5結案
詳細流程:
1. 於板上發起連署,獲得15人以上連署則成功受理
2. 進行為期一至兩周的討論期
3. 進行為期一周的投票表決 (日期由板主決定)
A.
投票總人數70人以上方為有效投票 (約為常駐板友總人數的1/3)
B. 若投票總人數不滿70人,則為無效投票,不進行二次投票,直接結案。
4. 發起二次投票
A. 若同意人數與反對人數差距小於或等於5,版友可提議進行二次投票
B. 於開票後一周內,10人以上附議即可進行第二次投票
C. 第二次投票為期一周 (日期由板主決定)
D. 第二次投票,也需滿足投票總人數70人以上,
若投票總人數不滿70人,則投票無效,直接結案。
E.
二次投票無論正反方票數差距多少,皆為最終結果。
5. 結案。
A. 結案後,版主會更新原創文定義。
若對結果不滿,需
相隔半年後才可發起相同主題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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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說明:
一開始的連署或二次投票的附議,可在板上用[閒聊]的方式進行
若不想公開,也可私下蒐集板友連署後寄信給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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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開放板友問問題,如果沒有太大爭議,則實施此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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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73.6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YuanChuang/M.1470832218.A.958.html
※ 編輯: neves (211.20.73.66), 08/10/2016 20:47:03
1F:推 xio: 覺得用閒聊有點不明顯,感覺兩個都可以由板主設定公告? 08/10 21:03
因為只要蒐集到15個ID就可以了,所以不明顯好像也還好 XDDD
私下募集或是公開募集都可以,沒有一定的規範
2F:→ xio: 因為量應該也不會很多,票數5以下應該也還算明確的規定? 08/10 21:04
不太懂你的意思
3F:→ xio: 其實一直蠻好奇當時禁止blog、論壇、bbs的想法? 08/10 21:05
4F:→ xio: 現在的感覺像是網路小說板,感覺有時候也會有迷路文因為原創 08/10 21:06
5F:→ xio: 兩個字誤會,覺得同人就不是原創之類的 08/10 21:06
6F:→ xio: 其實應該是相反,以為台輕是原創這種...XD 舉例不好y 08/10 21:08
可以往上爬文 當初可是經過一番大戰呢 XDDDD
當初投票結果也是認為「網路小說都可以」沒有限定平台
不過最後版主公告的原創定義卻是有限制平台的
我跟ShellQ都是以當初的公告為基準
如果希望原創板開放「所有網路上的小說都可以討論」那也可以啊 XDDD
這修改的幅度有點大 XD 可以先開放大家討論看看 板主會視情況回應
不過改原創定義的流程,不適用於此辦法喔 @@ 此辦法只限於 微調而已
7F:推 ShellQ: 當時禁止BBS不清楚 但論壇有些是屬於盜版範疇 08/10 21:12
8F:→ xio: 就是需要連署的情形應該不多,二次投票的設定也還算明確,感 08/10 21:27
9F:→ xio: 覺板主直接處理,下面推文大家直接+1+1這樣比較方便? 08/10 21:28
其實我會希望由板友發文,順便解釋一下"為何要開放/不開放"
例如蝴蝶就是,因為很熱門啊,或是因為他寫的跟原創文風很像啊...等
任何理由都可以,只要能說服板友投票給你就好了
由板主統計也可以,但解釋與說明的部分可能要請板友補完
因為...搞不好板主是反對的啊 XDDD 還要板主想理由? (不,其實你只是懶而已吧
10F:推 alisha2224: 我覺得原創標準首先以網路連載,並且能在網路上看到 08/10 22:05
11F:→ alisha2224: 完結(那種只放幾章試閱的不算)至於其他網站分不太出來 08/10 22:07
12F:→ alisha2224: 是否原出處會有點爭議 因為現行網站都會有簽約獨家作 08/10 22:07
13F:→ alisha2224: 者不會一文多發,BBS部落格都可以就會變很多~ 08/10 22:08
14F:推 plusonezero: 我自己比較傾向本板變成網路小說向,「原創」這個詞 08/11 00:31
15F:→ plusonezero: 其實我不太喜歡,感覺不夠精準,就像1F說的,同人又 08/11 00:31
16F:→ plusonezero: 怎麼能叫「原創」呢?原創風格、元素又是什麼?蝴蝶 08/11 00:31
17F:→ plusonezero: 的文風老實說我是感覺不出什麼「原創味」,而且原創 08/11 00:31
18F:→ plusonezero: 也只是當初四月天、晉江這些盜版言小的網站,為區別 08/11 00:31
19F:→ plusonezero: 言小而給的詞彙罷了 08/11 00:31
關於「原創是否開放所有網路小說」的話題就此打住,想討論的可以另外開文討論
這篇文主要是想公布新增例外辦法與流程
謝謝大家配合
20F:推 plusonezero: 所以二次投票應該不是硬性規定的?除非人數差距小於 08/11 00:52
21F:→ plusonezero: 或等於5且有人提議再次表決? 08/11 00:52
22F:→ neves: 對 不是硬性規定 需要有人提出重新投票 並且10人附議 08/11 00:55
23F:推 plusonezero: 再問最後一個問題(超煩,是不是連署成立後的討論板主 08/11 01:06
24F:→ plusonezero: 會自己開討論串?連署支持/反對的板友,需要附上支持 08/11 01:06
沒意外的話是不會...大家想討論的自己討論 XDDDDD 版主不帶風向 XDD
除非吵起來 XDDDD 版主才會介入
版主會提前先公告投票時間跟投票主題 在投票前大家就自由討論
不討論也沒關係 XD 反正投票會照常舉行
但是注意投票人數有門檻,所以最好是稍微拉票一下以免投票人數不足
連署不需要理由
25F:→ plusonezero: /反對理由? 08/11 01:06
26F:推 Sapphirism: 我其實沒有辦過連署@@ 所以連署內文有一定格式限制嗎 08/11 09:06
27F:→ Sapphirism: ? 現在就可以開始了嗎? 08/11 09:06
沒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有明確的主題跟連署ID就可以~ 現在就可以開始~ right now~
28F:推 hushe040726: 名詞解釋同人、原創、二創其實有各自的解釋 08/11 13:29
29F:→ hushe040726: 同人包含所有非商業的東西,有原創也有二創 08/11 13:30
※ 編輯: neves (211.20.73.66), 08/11/2016 19:10:43
30F:推 lithin37: 要考量創版歷史阿 當年會跟言小版分家也是有原因的 08/12 07:23
31F:→ lithin37: 同人我傾向是二次創作(套用已有設定) 也有同人走販售 08/12 07:26
32F:→ lithin37: 那就算商業物了0.0 除非要精確定義商業=官方(親媽端) 08/12 07:28
33F:→ lithin37: 唔 隨時代變遷 或許該考量其他版之區分性 重新定義本版 08/12 07:31
34F:→ lithin37: 這樣的話 版名也可以思考換一個更貼切的了 08/12 07:31
35F:推 xio: 可能誠如a板友所說的,現在限定的平台能比較輕易判斷是不是 08/12 10:46
36F:→ xio: 首發,但在論壇的話感覺管理就不會像平台那樣嚴格,就不知道 08/12 10:46
37F:→ xio: 該怎麼判斷了。不過有時候也很難說,例如作者在長佩發完後再p 08/12 10:46
38F:→ xio: o去晉江,或者龍馬跟popo都發的也是有看過... 08/12 10:46
40F:→ akaao: 一般來說自費出版為同人誌 商業出版社出版的刊物為商業誌 08/12 12:32
41F:→ akaao: 當然模糊地帶多少也有 但基本上同人/商業不是從有沒有販售 08/12 12:33
42F:→ akaao: 行為來區分的 08/12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