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rgewon (臭襪子)
看板YoungDotx3
標題[蛤?] 音樂版權的問題~~~
時間Wed Dec 17 13:47:25 2008
小弟想請教一下關於音樂版權的問題:
假如說我在星期日青春點點點「溫馨點歌區」點播一首DJ找不到的歌曲,
那麼我是否可以拿我買的那「找不到的歌」的CD借給飛碟電台讓他們收錄進去呢??!
小弟想到的版權問題是:個人買的音樂CD是否能在公共場所、廣播電台等地方
公開播放呢??
我買的音樂CD是不是只能給我自己或在自家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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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殺氣的線上遊戲,青春點點點!!ONLINE!!
,很高興認識你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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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00.29
1F:推 WINKAO:飛碟要播的歌 他們都需要付授權費 所以要寫歌單紀錄 12/17 13:54
2F:→ WINKAO:我們自己買的CD 要公開播 一樣要付授權費 12/17 13:56
3F:→ WINKAO:所以在餐廳吃飯時 他們放的音樂 廣播 其實都需要授權 12/17 13:56
4F:→ georgewon:意思是說我要賦予該唱片公司授權費囉??! 12/17 13:56
5F:→ WINKAO:我們買CD只買到自己聽的權利 沒買到播給其他人聽的權利 12/17 13:57
6F:→ WINKAO:若是廣播電台播 那由廣播電台自己去付授權費 12/17 13:58
7F:→ georgewon:嗯嗯!!那我知道了!!謝謝你喲^____^ 12/17 13:58
8F:推 WINKAO:這規定最扯的一點在於 廣播電台播歌時已經付過一次授權費 12/17 14:01
9F:→ WINKAO:我們從收音機聽到 若還要放給其他人聽 又要另外付一次 12/17 14:01
10F:→ WINKAO:不過主要是針對涉及營利 例如餐廳便利商店商家賣場等等 12/17 14:02
11F:→ WINKAO:別客氣 反正剛好有提到 就稍微解釋一下 ^^ 12/17 14:04
12F:→ georgewon:嗯嗯!!根本是剝廣播電台兩次皮!! 12/17 14:04
13F:→ georgewon:剝兩次皮,很嘔捏!!!!!!!! 12/17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