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net60613 (呆維)
看板YoungDotx3
標題Re: [蛤?] 1999真的很貴
時間Sat Sep 6 22:31:51 2008
※ 引述《oRANGEst ( )》之銘言:
使用者付費是一個很基本的道理
市民專線是便民措施
你已經得了方便,現在還要求要免費
這是不是得寸進尺太過分了些
~~~~
本來我是很贊成馬克的
不過今天遇到一件事
讓我改觀...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因為有事到學校去一趟
回家坐208到國語日報前面
剛好對面的行人號誌燈壞掉了
而且我下車時應該是剩十幾秒
我就猶豫了一下,然後走過去
走到一半,
另一邊綠燈了?!
還好車子都還蠻包容的
就等我過完才開
像這樣子
交通號誌故障
不是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
那我去通報
他沒給我獎勵金就算了
竟然還要我付費?
這個就有點不合理了吧?!
噢
有點太激動了
要是不適合PO在這的話
版主麻煩通知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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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2.70
※ 編輯: hinet60613 來自: 220.133.12.70 (09/06 22:36)
1F:推 kiba226:不會不適合啊 除了空白文一行文啥的 其他都ok啦 哈哈 09/06 22:38
2F:推 kiba226:台北市的交通號誌真的很OOXX 不知道台北"縣"如何XD 09/06 22:39
3F:推 kiba226:好久沒戰這個了哈哈 09/06 22:39
4F:→ hinet60613:噢,順便提醒一下,國語日報往馬可先生那一邊的行人號 09/06 22:40
5F:→ hinet60613:誌燈好像壞了,大家小心 09/06 22:40
6F:推 pylton:台北國要內戰了嗎? 09/07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