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2009 ()
看板You_out
標題Re: [問題] 關於新修正的法案
時間Tue Feb 15 22:26:21 2011
※ 引述《frank930218 (◎鑫羽=公民◎)》之銘言:
: 如標題 關於新修正的法案 有幾個問題想要問
: 一、此法案對所有的在學學生都可以適用了嗎?
: 還是說有特定幾年次以後的學生適用?
所有的大學學生都可以適用
: 二、關於新修法案第三條第一點:
: 第三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在學士班肄業,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離校或休學,自規定修業
: 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
: 這個意思是指:現在要報考研究所已經不受"修業滿三年"這項限制了嗎?
: 是不是只要沒修到最後一年都可以報考研究所?
"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是指大四沒有修或修一部分 而大一~大三都要修滿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是指不管大三下或大四中途退離者
有大一~大三6學期成績的 離校滿二年的起算日期同為大四上學期的開學日
: 我的狀況是這樣:應屆畢業
: (大一上)二一
: (大一下)
: (大二上)休學
: (大二下)復學
: (大三上)
: (大三下)二一
: 退學(寒轉考上)
: (大二下)報了到,繳了學費,尚未到校註冊
: 所以,累計下來,我是大三下離校,有五學期的成績
: 照舊制的法案,因為沒有修業滿三年,所以不可以報研究所
: 那按照新制,我可以在兩年後報考研究所嗎?
舊制或新制都是規定大學要修滿6學期(大一~大三)
只是新制讓大三下和大四中途退離的學生 在計算離校2年時站在相同的時點上
新制修正的是"離校2年"的計算 不是修改為"只要沒修到最後一年都可以報考研究所"
按舊制或新制 大二上休學 大三下二一 只有五學期成績都不能取得同等學歷
按舊制或新制你都不能在兩年後報考研究所
: 三、如果可以報考,那我又去新學校報到,會喪失報考研究所的權益嗎?
: (例如說:因為進新學校,所以舊學校的成績不採計,變成我沒有任何學期的成績)
: (或者是以目前大二生的身分不能報考之類的...)
: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版上大大幫忙解答了>"<
不能同等學歷報考研究所 想太多了
本來就沒報考資格 去新學校報到不會有喪失報考研究所權益的事情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48.54
※ 編輯: chu2009 來自: 218.175.148.54 (02/15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