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ewoods (千江)
看板You_out
標題[問題] 同等學力
時間Tue Jun 22 12:19:05 2010
有先爬過文 也打去問過幾間學校的研教組問過
可是有點眾說紛紜 所以想來板上請教可能和我有相同經驗的人
我是大四下休學(最近才剛辦) 想用第三條第一項考碩士班
條文內容是:在學士班肄業,僅未修習該系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離校或休學
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或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者。
我不太清楚的是關於離校或休學年數的計算。
在第六條中提到:自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附具歷年成績單所載最後修
滿學期之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結果電話蒐集到的說法有四種:
1.從休學證明書開始的日期起算(99/6)
2.從第七個學期結束(99/2)開始算
3.從第六個學期結束開始算(98/6)
4.這是假設性的問題,你先考到可不可以入學再說
其中同一間學校的研教組接電話的兩個人說的是不一樣的算法。
我自己的解讀是比較偏向第七個學期結束開始算,因為條例上寫的是"成績單最後修滿學
期的截止日期"。不過自己解讀當然是不算啦,那這樣的意思是,照各家研究所自己解讀
的方式去看囉?
如果還有需要什麼資料來評判的話我再補上!麻煩各位大大幫我看看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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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ewoods 來自: 61.229.235.145 (06/22 12:20)
1F:→ iaminli:字先打對來 06/30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