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2009 ()
看板You_out
標題Re: [問題] 交大的二一制度
時間Fri Jan 15 23:31:48 2010
※ 引述《dreamdbee (~小凌~)》之銘言:
: ※ 引述《Yzan (iii)》之銘言:
: : 標題: [問題] 交大的二一制度
: : 時間: Sun Jul 31 19:40:11 2005
: : 查了學校的網站都找不到,
: : 請問是連續兩次,「累計」三次嗎?
: : 目前沒連續但是有可能第二次二一,
: : 所以很擔心自己還有沒有書可以讀...
: : 有人可以好心告知一下嗎^^
: : --
: : ◆ From: 61.64.151.64
: : 推 quanhwe:連續兩次21, 累計三次21才會被退 218.172.23.222 07/31
: 請問有人知道..
: 這個是交大人一律如此 還是有分入學年度呢???
: 幫研究所版的人問的XD
交大退學的規定在學則第十四條
在第14條第7項連續兩次21或累計三次21退學是指交大修讀學士學位學生 沒有分入學年度
但研究所的不適用
在第14條第6項才是規定修讀碩、博士學位學生
所以碩、博士生要另看各系所的修業規章
例如光電研究所的網頁就有說明:研究生於新生入學報到時發給每位新生一份最新版
「國立交通大學光電工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規章」,或
「國立交通大學顯示科技研究碩士生修業規章」。此修業規章對修業年限、畢業學分,
學分抵免,必修科目重修,書報討論,實驗課程等相關規定,皆有詳盡說明。
而博士生另有修業規章 碩、博士學位學生的修業規章就有分入學年度
交大學則
第十四條 學生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1.入學或轉學資格經審核不合者。
2.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3.操行成績不及格者。
4.修業年限屆滿,經依規定延長年限仍未修足所屬系(所、專班、學位學程)規定應修科
目與學分者。
5.自動申請退學者。
6.修讀碩、博士學位學生,依各系(所、專班、學位學程)修業規章規定未通過者。
7.除僑生等特種生以外之修讀學士學位學生連續兩次(註:休學前後兩學期算連續)或累計
三次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科目總學分數二分之一者;或除身心
障礙學生以外之特種生連續兩次或累計三次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
習科目總學分數三分之二者。
學期修習科目總學分數未高於九學分者不受此限。
特種生包含外國學生、僑生、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學生、身心障礙學生、運動成績優良
甄審學生等修讀學士學位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喪失手冊者仍繼續適用延長修
業年限四年及不因學業成績退學之規定。
8.符合本學則其他條文規定應予退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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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14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