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dio (HALA MADRID)
看板YangZhao
標題[活動] 3/27 詩人實踐自律分級之艷詩公審聽證會
時間Thu Mar 26 02:37:19 2009
傾向文學社_新書系列活動訊
03/27 楊煉《艷詩》公審聽證會
事由:詩人楊煉撰色情文學詩集《艷詩》,夥同傾向文學社擬予出版,違犯分級
辦法、毒害讀者之純潔,特以詩人若干擔任公民法官,公審判決之。
地點:台北教育大學行政大樓306室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時間: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下午二時整準時開庭
被告:楊煉、傾向文學社
法官:楊小濱、顏艾琳、楊佳嫻、陳克華
詢問電話:2932-9980
查詢email:
[email protected]
色不色情與出不出版,這,是個問題!
──詩人實踐「自律分級」之艷詩公審聽證會
二零零九年三月底,傾向工作室策劃出版的楊煉《艷詩》集,在預定上市前
一週的時間,意外地遭到了原定發行商的遺憾表示無法予以發行,在詫異之中,
我們便也就很快地了解到那傳聞中的文學與色情的邊界,在這一次,以這樣的方
式朝我們圍攏而來。
我們並未遭到強制性的肅清、鎮壓,或者更大意義上的創作壓迫,我們只是
,在使作品到達所有可能的文學閱讀人口的路途上,遭遇了一個變故,這樣微小
的、甚至可能不足以稱為挫折的一個挫折,對我們而言或許反而是份邀請──在
這個政治民主、社會自由、文化多元的台灣社會裡面,還有什麼是可以阻止我們
思考與探勘的邊界,還有什麼,可以成為創作者的限度、文學作品的限度,或者
是詩與詩人的限度。
二零零五年,台灣社會經歷了一段關於「出版品與分級辦法」的複雜辯論,
我們不知道該如何讓這樣一個「辦法」不實質地成為一份言論審查,然而我們知
道他的效果──號稱「自律分級」的實踐措施,使得我們人人都必須成為彼此言
論的審查者,「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
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可稱之為限制級圖
書,而「發行、供應出版品者,應依本章規定,於出版品發行、供應前,自行分
級」,辦法中這麼說。
作為策劃發行這本書的出版單位,傾向工作室願意說,將《艷詩》命名為一
「色情詩集」而在台灣社會出版、尋求發行,可能是我們給台灣的詩壇與文化界
一個浪漫又勇敢的禮物;而我們也願意藉此機會,以出版者的自律,向各位文學
讀者與詩人的朋友們發出邀請,我們願意,將這本《艷詩》以自律的原則主動送
上公審台,在閱讀、描繪,或者可能在一種羞恥與厭惡感中,勇敢地評判一次是
以文學為名的色情,或者潛藏在我們內心以羞恥為名的裁量,何者是為不能言的
惡、又何者才是更值得失去的失去。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兩點,於台北教育大學行政大樓306
室(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對於文學的該不該嘗試、夠不夠色情,
以及能不能出版的嚴肅問題,我們誠心邀請您來與我們讀艷詩、公審一回艷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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