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y00547 (笨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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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本校 請假/缺/曠課 相關資料
時間Tue May 25 20:21:36 2010
日間部學生請假注意事項
一、 請假須至校內『學生資訊系統』網站請假,並同時列印假單,
請假單須經准假權責人員核准後,送『生輔組』銷假登記;
如未完成上述程序,視同未完成請假手續,一律不得銷假。
( 請同學先確認於申請完請假後是否可馬上印出請假單,再申請。)
二、 准假權責規定如下:
(一) 導師有兩小時准假權
(二) 請假在一天以內者,由系(所)教官核准
(三) 請假在二天以內者,由生輔組長核准
(四) 請假在一週以內者,由學務長(或總教官)核准
(五) 請假在一週以上者,呈校長核定
三、 假別及規定:
(一) 事假:必須事先請假,並持家長(監護人)證明,不得事後補假。
(二) 病假:須憑公私立醫院或校醫證明請假,可於病癒返校後三日內,
親自辦理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若不克立即請假,須電話告知導師或生輔組。
(若持有住院證明,扣分減半)
(三) 兵役假:須事先請假,須附體檢通知書。
(四) 喪假:係直系親屬死亡,且持有訃聞或死亡證明書。
父母喪以六天為限,祖父母、外 祖父母喪以三天為限。
(五) 產假:須有子女出生證明,產假日數連同其他假別,
不得超過該學期授課日數三分之一。
(六) 上述假別,均至校內『學生資訊系統』網站請假,並同時列印假單,
請假單須經准假權責人員核准後,送『生輔組』銷假登記。
四、 除有突發或不可抗拒之事件必須取得適當證明外 ,一律不准續假或事後補假。
五、 逾時請假三日內申誡一次;
一週內申誡二次;
二週內小過一次處分,准予補辦請假手續;
超過二週以上,不予辦理補假手續。
六、 註冊或考試假,請事先向教務處申請核准。
七、 學生操行成績考評如下:
週會一小時,扣操行 2 分
遲到/早退一小時,扣操行 0.25 分
曠課一小時,扣操行 0.5 分
事假一小時,扣操行 0.2 分
一般病假一小時,扣操行0.1分;有住院證明者,扣操行0.05分
兵役假、喪假、產假,不扣分
八、 操行成績累計六十分以下者,應勒令退學。
缺課日數達該學期授課日數三分之一者,應勒令休學。
九、 註冊或考試期間學生請假,准假權不在生輔組,請至教務處填寫考試假假單,
經註冊組核准,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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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sl7634:花媽阿 讓他自生自滅吧= = 05/25 20:22
2F:→ mary00547:當個好人吧~反正~我今天蠻閒的~(其實現在是我睡覺時間) 05/25 20:25
※ 編輯: mary00547 來自: 118.169.45.158 (05/25 20:27)
3F:→ mary00547:我說~大家~有空的話~不要宅在PTT上~ 05/25 20:29
4F:→ mary00547:請到學生資訊系統裡面 多看 多按 多想 多玩(?!) 05/25 20:29
5F:→ mary00547:你將會發現你意想不到的驚奇!!!!!! 05/25 20:29
6F:→ mary00547:然後...別問我學生資訊系統是什麼!!!更不要問我怎麼上 05/25 20:30
7F:→ mary00547:去學生資訊系統!!!! 不然我會放生= = " 05/2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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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beansecret:感謝 05/25 21:24
10F:→ mary00547:是的~就是那個校務系統~ 05/25 21:50
11F:推 yvonnehou:若期末考試當天生病要先打電話給教務處課務組請假 05/26 11:24
12F:推 tianpei:謝謝花媽! 05/26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