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er960 (大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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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雲林焚化爐停建~
時間Fri Oct 3 23:05:07 2008
新聞如下~
雲林焚化爐停建賠29億 縣長:是中央的錯
更新日期:2008/10/03 18:05
雲林縣林內鄉垃圾焚化爐停建仲裁案,經過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仲裁,
判定雲林縣政府必需賠償負責興建的達榮公司二十九億新台幣.對於仲裁結果,
當初宣佈停建的雲林縣長蘇治芬今天將責任全部推給中央當初<一縣市一焚化爐>
政策不當,同時希望這筆鉅額賠款,能由中央概括承受.
〔龐清廉報導〕
雲林縣林內垃圾焚化爐工程爭議始終不斷,從興建之初林內鄉民激烈反對,
發動罷免鄉長陳河山;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貪污被起訴,一審被判無罪;
到持反對興建立場的縣長蘇治芬上台,以違法為由片面宣布解約停建,
訴諸仲裁賠償為止,紛擾糾紛從未停息.
如今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確定,雲林縣政府必需賠償負責興建的達榮公司
二十九億新台幣.其中十五億元必需在十一月底前支付,雲林縣長蘇治芬上午回應時,
把責任全部推給當初中央<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蘇治芬說這是一項錯誤政策,
當年與廠所訂定的契約對縣府更是極不公平,每噸垃圾2555元處理費,全國最高,
至於29億元賠償金,將請中央概括承受.
雲林縣環保進一步指出,當年與達榮公司訂下每天保證五百一十噸合約,但目前雲林縣
垃圾量僅330公噸,就算焚化爐勉強營運,還是得賠償廠商違約金。
只是林內焚化爐進度已經達到百分之九十八點七五,蘇治芬片面宣佈停建,
粗糙行政決策,現在卻要中央概括承受鉅額賠償金,苦果由全民負擔,
恐怕難以通過社會公評.
每次看到這類新聞~心理總是很難受~
為什麼一開始就不做好規劃~然後評估再做建設呢?
不管是興建到一半的廠房還是付出去的錢與賠償的錢,
總是要弄到後來讓民眾替政府收拾這種爛攤子~
大家的稅金與血汗錢不見了~
空建築妨礙觀瞻與滋養病媒~
增加治安的死角....
這些問題到底啥時才會解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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