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ward (阿華)
看板YLclub
標題[閒聊] 那天早上要上班遇到的進香團!目無法紀!
時間Fri Jun 20 18:20:07 2008
【李政遠、顏幸如╱雲林報導】進香團龐大車隊造成市區交通阻塞,駕駛怨聲載道時有所
聞。日前竟有行經雲林縣的進香團車隊為方便車隊通行,將路口的測速照相器鏡頭以毛巾
遮住,讓後方車隊迅速通行、不怕因超速或闖紅燈被拍照開單,沿路民眾見狀,忍不住破
口大罵:「打著神明旗號就比較大!台灣沒法律了嗎?」
上周五上午九時許,從北部準備赴嘉義的一百多輛車的進香團車隊,行經雲林縣境時,前
導人員經過褒忠鄉雲一五八縣道十字路口,兩名穿著進香團制服的年輕男子,大剌剌爬上
安全島上的固定式測速照相器,拿出毛巾將照相器鏡頭遮住,接著兩人繼續前行至北港鎮
僑美國小旁的路邊測速照相器,如法炮製一次。
導致路口大塞車
兩處測速照相器材各被遮住約三、四十分鐘後,共二十多輛進香團遊覽車、六、七十輛自
小客車及小貨車,及三十輛載運陣頭與神轎的大型貨車,行經有紅綠燈號誌的十字路口。
但不管號誌如何變換,進香團的交管人員硬將其他車輛擋下,指揮進香團車隊一輛接一輛
往前行,導致路口車輛大排長龍,駕駛抱怨不已。
對於該進香團人員的惡行,雲林縣警局副交通隊長曾朝暉說,遮住測速器鏡頭的兩人已觸
犯妨害公務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而擅自將他人擋下的交管人員,可依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裁罰一千二百至二千四百元。
應事先申請交管
警方表示,兩年前雲林縣也曾發生進香隊伍中,因有人曾擔任義警,偷偷複製號誌燈控制
箱鑰匙,任意控管燈號,當時被依違反《社會秩序法》送辦,不料現在竟明目張膽將測速
照相器遮住,警方感嘆:「真是無法無天!」
當天警方雖未接到民眾報案反映,但雲林縣交通隊表示,會調閱沿線的路口監視器,依法
追究該進香團責任。警方並呼籲民眾若發現類似不法行為,應立即報案。曾朝暉指出,進
香團陣容龐大、妨礙交通時有所聞,他呼籲進香團事前申請交管,由警方協助疏導交通,
以免造成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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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那天早上上班時遇到的一堆爛人,報紙居然報導出來了,居然還有陣頭車整個橫在
路中央,完全不給別人通過!
一想到就有氣!如果沒錯的話應該是崙前那家新設壇拜關聖帝君的那家神壇!
大家有空去那裡拜拜,但千萬記得不要添油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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