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ffeine911 (傷逝者只是自憐而已)
看板YLSH_86303
標題Re: 頭香ㄟ
時間Sat Jul 28 03:24:33 2012
※ 引述《dragon3 (Edgar)》之銘言:
: ※ 引述《vincentJ (江江江)》之銘言:
: : 真的嗎
: : 那來我這邊當黑手還比較多錢
: : 我這邊起薪三萬五不用加班
: : 幫我負責好機台大小事就好了
: : 到現在還請不到正常人
: 一堆人說找不到工作
: 有工作又不做...
: 年輕人情願去麥當勞打工也不要到工廠..
年輕人,即使畢業好幾年,很多只想打工
我認識的很多並不是無法得到好的正職工作
而是想要做自己的事-樂團、電影、創作、畫畫、設計、寫文章...
對這些人而言,能夠自由運用的時間才是最重要的
一個月只要夠付房租錢就夠了,他們幾乎不買衣服、不逛街、不吃美食
存夠了一些錢就去印度流浪個兩個月
週遭這種人很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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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there is nothing left to burn, you have to set yourself on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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