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yhsheng (wasid)
看板YLSH_86303
標題Re: 頭香ㄟ
時間Tue Apr 17 18:45:17 2012
※ 引述《vincentJ (江江江)》之銘言:
: 不過投資客想的是
: 買房子來租人
: 你幫他繳貸款
: 最後它得到1300W的房子
: 在通膨的影響下
: 它最後會得到超過1300的帳面價值
: 所以各取所需
: ※ 引述《vincentJ (江江江)》之銘言:
: : 使用權跟所有權分開比較合理
: : 1300W可以租130年
: : 實在沒買的必要
1300W 20年攤還 本利一個月少說六萬
別在想租人繳貸款 那是不可能的拉
頂多租兩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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