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klin (stak)
看板YLSH_86303
標題Re: 頭香ㄟ
時間Wed Mar 3 14:23:48 2010
被告 是一件光榮的事情
不知道有沒有像鴻海一樣準備好法務大軍跟它戰
※ 引述《jyhsheng (wasid)》之銘言:
: ※ 引述《boboman37 (第一淡淡宅man)》之銘言:
: : 順便喝喜酒
: : 在大陸一直喝
: : 回台灣也要喝
: 超棒低 APPLE 告 HTC 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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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