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ngyh (來自橫濱破倉庫的路人)
看板YAKYU
標題Re: [問題]關於外國人選手取得FA~
時間Sat Dec 12 11:31:41 2009
※ 引述《Tojyo (.....................)》之銘言:
: 最近陳偉殷的事情吵很大
: 看了很多專家前輩們的解釋,好像稍微了解一些了
: 不過後來看到這一篇新聞
: http://baseball.yahoo.co.jp/npb/headlines/20091203-00000013-sph-base
: 裡面記者提到的一段話:
: 「海外のプロ球団に在籍した選手とは異なり、1年契約を終えても自動的にFAにはな
: らない。メジャーに移籍する場合は1999年に適用第1号となったアレファンドロ
: ・ケサダ外野手(カープアカデミー~広島~レッズ)のようにポスティングシステム
: が必要となる。」
: 如果就這句話的意義來看,外國人選手在日職打球,如果在來日之前並沒有任何在原來
: 國家的職棒打過的經驗,就算一年的合約到期了,也不會變成FA,要去米國就得靠入札
: 制度。
: 可是翻遍了,野球協定都沒有相關的規定耶~新人選手的規定上面也沒有
: FA規定也只有提登錄幾天後可以有FA的權利
: 這就讓我混亂了XDD~
: 那..這段說詞到底從那裡出來的呢??
上面那段話的意思可能你有點誤會了,翻譯成中文應該是:
"(在日職的選手)與在外國職棒的選手不同,一年的契約結束後也不會自動變成FA選手.
(尚未取得FA的外籍選手想)轉往MLB的時候,需要像1999年第一位適用(競標制度)的
Alejandro Quezada外野手一樣,使用競標制度"
括號內是原文沒有寫出來,但是看前後文就會知道的主詞.我特別加上去
所以並沒有分是否曾在國外的職棒打過球,而是全部都要遵守這樣的規定
西方洋將可以一年約滿就走人,還是來自於先前提過的,和球團另外簽的但書
用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如果沒有簽但書,就算是有MLB經驗
在日職打滾多年但還沒有FA資格的洋將,想回MLB打球的話
很抱歉,根據規定,還是一樣要用競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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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25.184
1F:推 Tojyo:了解了~謝謝承燁大~^^ 12/12 17:57
2F:推 cmsts2000:那個...巨炮老大好像不是火字旁耶XD 12/12 21:59
3F:推 waijr:不過這樣非常歧視外國選手 出場受限 連去別的聯盟打球都受限 12/13 00:00
4F:→ waijr:連中職這落後聯盟的洋將也沒這麼不平等 12/13 00:01
5F:推 supersd:如果用野茂模式行得通嗎?先宣佈在日職退休.再去美國 12/13 02:33
6F:推 Tojyo:行不通了,因為有"日米野球協定"~ 12/13 11:22
7F:→ Tojyo:更正~XD我搞錯了,要做可以,可是就是背水一戰~不成功便成仁 12/13 11:23
8F:推 hu6111:任意引退還是不行的,因為自從野茂跟前田(勝宏)相繼採這樣 12/13 11:33
9F:→ hu6111:的方式去挑戰MLB,後來對於引退後的選手有做些制度修改 12/13 11:34
10F:→ hu6111:就是引退後的選手要轉隊需要原球隊同意 12/13 11:35
11F:推 LUDWIN:受限就是因為出過問題啊,野茂如果不鑽漏洞,老闆怎麼會想 12/13 12:38
12F:→ LUDWIN:管哪麼嚴XD基本上這是體制問題,日職如果哪天進步到不會被 12/13 12:38
13F:→ LUDWIN:MLB挖好玩,或是挖了也不怕,那可能就會開放了吧 12/13 12:39
14F:→ LUDWIN:不過現階段開放只會被有心挑戰的鑽漏洞,有啥好處呢? 12/13 12:39
15F:→ LUDWIN:請用老闆方向想一下,養一個洋將打一年拿獎項就走人 12/13 12:40
16F:→ LUDWIN:或是一個本土球員打五年就自力引退跑去打米國人 12/13 12:41
17F:→ LUDWIN:球隊中間的培育和之後的補洞跟誰要?XXD 12/13 12:41
18F:推 supersd:有MLB經驗的也要用入札?那為何一堆洋將季末就各隊詢價? 12/14 14:27
19F:推 dish:原po的意思有MLB經驗的球員多半會簽但書 12/14 14:34
20F:→ dish:所以大家才會覺得有MLB經驗的比較能自由來去這樣 12/14 14:34
21F:→ dish:而且這種球員如果沒簽但書..應該球員也不想跟日本簽吧:p 12/14 14:35
22F:→ dish:但是如果沒簽但書...還是一樣哪裡走不了.. 12/14 14:38
23F:推 LUDWIN:對,通常都會簽副約保證季後不被宣告為保留球員 12/15 07:59
24F:→ LUDWIN:因為這些球員通常有能力季末找到其他工作,保留根本是害他 12/15 08:00
25F:→ LUDWIN:們跳不出跳板XD並不是洋將自動無保留喔 12/15 08:00
26F:→ LUDWIN:有些MLB小小故意誤導棒球版板眾認為日職洋將自動取得自由球 12/15 08:01
27F:→ LUDWIN:員身份,陳偉殷應該比照直接去挑戰MLB,留在日職該死 12/15 08:01
28F:→ LUDWIN:可惡的中日球團該死,這種觀念只能和幾年前『小曹好友』 12/15 08:02
29F:→ LUDWIN:相提並論 12/15 08:02
30F:→ chngyh:我覺得那些挾MLB以為可以漫罵別人的,其實常搞不清楚美日的 12/15 21:31
31F:→ chngyh:制度建構上有些差異,所以他們的思考沒有辦法隨之調整.而且 12/15 21:33
32F:→ chngyh:最慘的是,他們還擺明了自己就是不願意調整,不合的就是錯的 12/15 21:33
33F:→ chngyh:這種人沒有必要跟他們多說什麼,連"術業有專攻"這句話都不懂 12/15 21:34
34F:→ chngyh:再怎麼偽裝成專業,班門弄斧還說別人是假專家,又有什麼用? 12/15 21:35
35F:推 hu6111:不過那些挾MLB才是真理,低等聯盟都該死的"專家",好像都是 12/15 21:50
36F:→ hu6111:都是那特定幾位,且態度都會先一副看不起低等聯盟的球迷 12/15 21:52
37F:推 Tojyo:事實上除了某位還算可以討論的人之外,其他的根本是一戳就破 12/15 22:08
38F:→ Tojyo:基本上他們提什麼就先聽,然後找他們的資料中和日職那些不同 12/15 22:10
39F:→ Tojyo:處,就可以知道了,不過這是我這種很固執又很無聊的人才會做 12/15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