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ugscat (高司)
看板FNonline
標題Re: [問題] 英雄石坑二王
時間Wed Jun 15 20:07:40 2011
看到這副本就只有淡淡的哀傷,因為我朋友就是刷了快8x場才需到.
後面有4x場是我陪他兩人在刷,所以掉寶機率雖然提高,還是難打...
坦/打手我建議是有HP13xxx以上,在不撐抗滿血不會被秒.
補師建議HP11xxx以上而且拿盾,在不撐抗不會被秒.
以上都只有包含詩人/神官/巫醫BUFF狀態下,當然補職就建議神官.
打王建議拉距離單補坦/打手就好,重點是一定要解"愛心"的狀態!!
因為這王丟自然法陣有時是針對補,可以跑位閃躲,這樣就能讓坦拼命打~
至於冰跟雷的法陣這應該就免說了,看到哪種跑哪種,有時候冰以後馬上接雷
這就是這隻王讓很多人不想再打的原因,拖時間呀~
王被破BP就開始很容易被爆擊,所以法陣就開始要能閃就閃,王其實最怕就是
他的快速直拳跟中"愛心"自己反死自己~
還有一王絕對不要先清,會出巡邏怪,想加減打一王請先打二王再考慮,
而且一王建議要有暗抗,狀態又很機車,所以很少人愛打他.
==========================要塞尾王吸血戰利品===============================
這裡是講普通要塞的"尼爾多的惡魔雕像",因為個人是"單刷"打的,這又是石坑之外
第二個讓人想要的,所以順便打出來.
一.請確定你有角色是盜賊或騎士能平安尬車到尾王旁邊的階梯卡怪或暗隱
二.請準備暗抗至少30起跳(含證照或是戰利品)
三.打王角色是聖騎60等,技能點滿,HP14xxx
四.準備一把冰雪之誓/高地+敏的披風.項鍊.戒指;真戒狼嚎或真戒巨人/破BP武器一把
教戰守則:
先看王的狀態,惡魔化/HP70%/HP30%/命中.閃躲xx%這種王就可以放棄了=.= 請再飆車...
打王先破BP馬上換冰雪之誓,破壞之刃狀態不能消失,只需要普攻+戰鬥之刃就好
HP低於90%就用驅病之光補血,中招換怪的狀態也是,王並不難打~
如果帶補師建議神官,暗抗一定要滿,HP12xxx以上,不然破BP後中扣HP上限的狀態,
很容易被秒,招怪狀態一定要解就是了,而且要能硬吃王的暗黑三連擊不被秒...
另外一提,尾王旁邊有個階梯平台,可以不用打小怪就能把王引來了~
祝大家打寶/戰利品愉快~
放浪伺服器的某小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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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8.58
1F:推 vul3c04:放浪推 06/15 22:57
2F:→ aaa5566:2王只有雷冰 急速電流是雷,沒自抗這玩意 06/16 01:06
已修改
3F:推 QQBB0203:能提供一下聖騎閃躲、格檔 無狀態的數據嗎~~ 06/16 04:55
4F:推 b00668880:補師一定要稱雷抗= = 不然很容易被秒殺... 06/16 10:32
5F:推 tonydavi:跑去踩雷冰圈圈的時候 該抗會+20說...單刷的時候熊熊發現 06/16 15:15
6F:→ aaa5566:所以我在上一篇說 補屍只要躲雷抗法陣中就ok了 06/16 18:43
7F:→ plugscat:因為我也沒撐抗 只是那招範圍我也不確定是不是電... 06/16 19:05
8F:→ plugscat:聖騎 如果是敏15%+4個迴避8%證照 可以到900(很嫩-.-) 06/16 19:06
9F:→ plugscat:格檔有放證照 只有41%吧 放禁斷之盾LV60+60聲望盾效果50% 06/16 19:08
※ 編輯: plugscat 來自: 111.250.28.58 (06/16 19:14)
※ 編輯: plugscat 來自: 111.250.28.58 (06/16 19:15)
10F:→ frog20605:原PO我想請問刷要塞三王也是這樣的素質嗎? 有多少回寫裝 06/16 20:48
11F:→ plugscat:沒有回血裝跟戰利品 我用君主的龍王戰利跟暗抗10戰利 06/16 21:08
12F:→ plugscat:因為知識點抗性10 所以加這些有到30 完全靠單補補回來的 06/16 21:10
打王請愛好破壞之刃常駐放強擊會"擊倒"(變相的暈+傷害加倍),聖騎本身還有盾擊(50%暈)
王在BP沒破以前很愛放暗黑三連擊,一中沒補滿血或爆擊,有可能就死了...破BP以後會好打
點,比較沒那麼會放三連擊,但是可能會中降HP上限的狀態被秒...
所以要降王的命中跟賭5%機率的提升閃躲率,破BP後最好換冰雪之誓或類似提升閃躲的武器
很多癥結點你要自己打過就知道了,不過聖騎來講打王戰利品可以不需要用到回血的;
我看過很多版友裝備,如果夠好有撐抗閃躲又夠,用回血戰利+雙戒指應該就可以單吃了
※ 編輯: plugscat 來自: 111.250.28.58 (06/16 21:28)